招标
成都局集团公司xa02023年其他第三批—成雅线、达成线、巴达线、兰渝线、郑渝高铁、贵开线、渝贵线沿线客站流线及功能合一改造、成渝高铁综合视频监控补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42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莹18398600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成都局集团公司 2023年其他第三批—成雅线、达成线、巴达线、兰渝线、郑渝高铁、贵开线、渝贵线沿线客站流线及功能合一改造、成渝高铁综合视频监控补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 2023年其他第三批—成雅线、达成线、巴达线、兰渝线、郑渝高铁、贵开线、渝贵线沿线客站流线及功能合一改造、成渝高铁综合视频监控补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第1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助核验闸机改造为验检合一闸机(含PSAM卡)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6供货业绩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8其他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包只接受制造商,第*包接受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第*包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5未按要求报名或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 17:51至2023年9月11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1包:0元、第2包: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   编: 610051 

联 系 人:曾莹

电   话: 18398600026 

传   真: /

电子邮件:274378842@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9.其他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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