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独山子石化乙烯一部机组油箱电加热器-公开询价(SB-2023-02-01)(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独山子石化乙烯一部机组油箱电加热器-公开询价(SB-2023-02-01)(第二次) |
项目概况: | 供水供电公司乙烯一部乙烯装置2022年12月电气维护用料采购计划,进检维修费用。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 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调查处理期内、暂停交易期限内的报价无效;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德国RONI制造商(原厂)或中石油网内状态正常的供货商,请注意电加热器需要提供原厂德国RONI电加热器。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 询价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在询价(竞价)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如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 即可。) 2、请自行依据本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要求核对资质,于 2023年2月13日 至2021年2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 时 0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9 时 30 分,将报名信息(格式不限,内容需包含本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发送至物资采购部本项目采购组联系人邮箱(gry131028_gzjzhz@163.com)。可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内容即可) 3、 有意报价者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物资采购部本项目采购组联系人邮箱(gry131028_gzjzhz@163.com)后,报价方才有效,不发送报名信息者,报价将不被接受。 报名资料“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可简写)+ 采购编号报名资料”填写。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董骞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92387707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高志江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23877073 |
其他: | 无 |
23-02-01公开询价资料(第二次).rar23-02-01公开询价资料(第二次).rar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乙烯一部机组油箱电加热器-公开询价
采购编号:SB-2023-02-01
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2023年2月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B-2023-02-01
一、询价物资描述
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乙烯一部机组油箱电加热器,具体见附件:报价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
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调查处理期内、暂停交易期限内的报价无效;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德国RONI制造商(原厂)或中石油网内状态正常的供货商,请注意电加热器需要提供原厂德国RONI电加热器。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及报名信息
1、询价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在询价(竞价)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如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即可。)
2、请自行依据本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要求核对资质,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1年2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30分,将报名信息(格式不限,内容需包含本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发送至物资采购部本项目采购组联系人邮箱(gry131028_gzjzhz@163.com)。可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内容即可)
3、有意报价者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物资采购部本项目采购组联系人邮箱(gry131028_gzjzhz@163.com)后,报价方才有效,不发送报名信息者,报价将不被接受。
报名资料“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可简写)+采购编号报名资料”填写。
四、开报价时间和报价方式
1、开报价时间:2023年2月16日11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在开报价时间截止前将报价文件扫描件(汇总成1个PDF文件)发至我部专用报价邮箱:dszshwcb@vip.163.com
3、邮件报价时“邮件主题”请按照“供应商名称(可简写)+采购编号报价文件)”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
逾期报价文件,我部不予受理,以我部指定邮箱中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
*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中所有的技术标准、供货要求、合同等实质性(合同条款中带*条款,技术要求确认书中关键性条款)均应完全响应,不允许偏离。如有其它偏离需单独列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书内容。
*报名信息接收邮箱:采购组承办人邮箱与报价文件接收邮箱dszshwcb@vip.163.com,并非同一个,发送前请仔细核对。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联系人:高志江
电话:0992-3877073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2023年2月13日
报价须知
1、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部门有权主动或因澄清报价方的疑问而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方,以上修改文件将构成本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所有报价方有约束力。采购部门有权决定在采购文件修改时是否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延长的决定以采购部门的书面/邮件通知为准。
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开报价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采购部门递交修改和撤回其报价文件的通知,但在开报价时间之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报价人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出的主要合同条款及关键技术参数。
3、报价文件自开报价日期起,有效期为90天,如遇特殊情况,采购部门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报价方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邮件形式进行)
4、采购人将综合评审报价方的报价文件中价格、服务和技术等方面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并确定合同相对方,报价最低的单位并不必然成为最终确定的合同相对方。
5、确定为合同相对人的报价方应在接到采购人的书面/邮件通知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部门。
买卖合同(通用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供货明细(不含税总金额)<>
<>
二、质量及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要求确认表<>。2、质量保证期:<>指的是非买方原因造成标的物无法持续稳定正常使用,由卖方免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或更换,直至标的物恢复至完好状态的期限。如果无技术附件,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如果有技术附件,当主合同与技术附件对质量保证期限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技术附件为准,技术附件内多处约定不一致的,以最长质量保证期限为准;技术附件内类似于“稳定运行期限”“连续使用不维修”的说法与质量保证期限概念一致。3、质量负责条件:卖方对供货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卖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三、运输、保险及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2、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仓储运输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3、运输方式:<>汽运;4、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由<>卖方承担;5、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6、保险:<>卖方按照货物总价100%投保;7、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买方收到货物之前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若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为危险化学品,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如不采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买方有权不予卸货,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卸车接收之前出现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组织卸车,卸车过程中,卖方只允许操作运输车辆端相关设施,不允许操作属于买方的任何设备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四、包装:
1、包装总体要求:<>卖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满足各种长、短途运输条件,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毁灭失由卖方承担。2、包装费用承担:由卖方承担。3、包装物是否回收:<>不回收。4、4、标注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装要求,张贴符合要求的安全标签,因唛头标注不清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五、随机附件:
1、相关资料:<>供货清单(卖方需按照以下互联网地址http://61.158.56.2:2014/LIFNRQRY/pages/login.aspx在“供应商条码打印平台”打印统一的“供货清单”)、合格证。2、备件及工具:<>无。3、产品使用及废弃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重大危害或风险的提示文件。4、其他:<>无。
六、验收标准:
1、买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要求进行验收。如果对验收标准和方式有争议的,由买方确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如双方约定由第三方验收货物,应以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2、质检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质检费由卖方承担。3、买方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天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4、货物数量以买方书面签收量为准。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货;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2.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付款:
1、付款方式:按下列B<>方式结算
A、封闭结算。
B、<>电汇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中石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2、付款条件:按下列F<>方式结算
A、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元。
B、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90%<>,留质保金10%<>,待质量负责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C、收到卖方相当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后买方支付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留质保金<>/,待质量负责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D、以买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供货数量确定付款金额,留质保金<>/,待质量负责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E、以买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供货数量确定付款金额,100%一次付清。
F、本合同一次性付清全款:1.合同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合同约定标的物需要调试的,则调整正常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2.验收或调试过程中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
G、本合同分两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1.合同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合同约定标的物需要调试的则调整正常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2.验收或调试过程中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属于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情形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二次付款:第一次付款<>12个月(如果中标人承诺增加质保期的,相应延长本次付款时限)标的物仍满足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如果第一次付款后,标的物出现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
H、本合同分三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1.合同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合同约定标的物需要调试的,则调整正常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2.验收或调试过程中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属于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情形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二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后<>12个月标的物仍满足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后<>45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如果第一次付款后,标的物出现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属于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情形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三次付款:第二次付款<>24个月后(如果中标人承诺增加质保期的,相应延长本次付款时限)标的物仍满足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如果第一次付款后,标的物出现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
I、其他:<>/。
3、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影响到本合同价款的,按照“合同中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款不变”原则确定合同不含税价,同时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重新计算含税合同金额作为合同结算价款。
十、售后服务:
1、买卖双方对售后服务在技术协议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遵从本条“2”约定。
2、卖方有义务在质量负责期限内为买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等,并应当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服务地点。卖方未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给买方造成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由卖方全部承担并视为违约。
3、在保修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卖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买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卖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收到买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十一、保密:
1、卖方应保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接触到的买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卖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买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买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买方遭受损失,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2、卖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无限期。
十二、权力保证: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卖方全权处理,买方概不负责,因知识产权纠纷对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十三、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2、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退货或更换。
3、发生违约情况后,因卖方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高于本条第一项约定的违约金的,卖方应按照实际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
4、货物到达后,买方未及时验收,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赔偿卖方损失。5、<>。
十四、解决纠纷的方式: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及其附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十五、监督举报:
卖方如果发现买方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请及时与买方纪检部门联系并举报,来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6号独山子石化公司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833699);举报电话:(0992)3884009。
十六、诚信合规:
1、合同双方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和市场活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2、卖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买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给予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
3、卖方承诺不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买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及买方关于其工作人员及亲属利用中石油平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管理要求,即卖方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买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投资设立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含隐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联系人亦非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属。在本合同招标/谈判、订立、履行的任何时点,若发现前述关联关系,卖方应立即向买方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如卖方违反前述承诺与说明义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卖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等。收到买方书面要求后五日内,卖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
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卖方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卖方承担连带责任。
6、因卖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卖方应保证买方免责,同时,买方有权视卖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措施,包括要求卖方停止违规行为、暂停付款、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要求卖方支付合同费用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买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7、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卖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和相关单位介绍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买方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8、如卖方发现买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买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十七、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执<>2份,卖方执<>2份。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技术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其它约定事项:卖方必须在发运凭证(铁路大票)上注明供方名称、合同编号。
十九、备注:1、如违反第四和第五条,买方将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2、其他<>无。
二十、通知: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2)
<>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以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3、一方的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卖方)单位名称:(章)
<>
(买方)单位名称:(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6号
法人代表:任军革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独山子支行
帐号:3003023009022123001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6502027129988411
邮政编码:83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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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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