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峰县中心】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施工监理(ESHF-2022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hf-202211qt-00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杨0718-89896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30
公告正文
【鹤峰县中心】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施工监理(ESHF-2022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施工监理(ESHF-2022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211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施工监理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兴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鹤峰兴裕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境内
建设规模:鹤峰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提升项目一期(EPC)施工约27000万元。1.城南片区、城北片区进行供水主管网改造;2.新建污水管网,改造沿芭蕉河、溇水河流域水体雨污水管网及其清水走廊的景观建造;3.城区排水雨污分流改造;4.城区破旧道路改造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审定结果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承担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7000.0 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系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6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市政公用工程2人、水利水电工程1人、机电安装工程1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3名(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前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 3.1.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0元,以企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8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f.eszggzy.cn/h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杨
异议联系方式:0718-8989606
备注:/
招标人:鹤峰兴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层1号-4号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0 2721 280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刘杨
代理联系电话:0718-8989606
代理电子邮箱:hbymxm@126.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11月09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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