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花生米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花生米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沈阳分公司花生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沈阳分公司花生米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1763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该项目为沈阳分公司花生米采购项目,签订1年服务协议。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筛选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结算金额以实际交易订单为准。
1.6 采购清单、规格、限价如下:
产品名称 | 包装规格 | 含税限价(元/箱) |
花生米 | 20g/袋,40袋/包,6包/箱 | 103.20 |
15g/袋,40袋/包,15包/箱 | 228.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项目预算95万元(含税)/1年。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供应商以上表格内容为参照,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表格中每一项。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97.5%。供应商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报价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为一揽子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期间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设计、运输、装卸、包装、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其应答报价中体现。限价单价已包含13%税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 技术标准
序号 |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1 | 色泽 | / | 色泽均匀,不同品种应具有相应的色泽,不得有明显焦色和杂色 |
2 | 形态 | / | 颗粒形态饱满,不得有明显异常颗粒 |
3 | 口味 | / | 香味、滋味与气味纯正,无异味 |
4 | 杂质 | / |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5 | 水分 | g/100g | ≤8 |
6 | 酸价(以脂肪计,KOH) | mg/g | ≤3 |
7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g/100g | ≤0.25 |
8 | 羰基价(以脂肪计) | mmol/kg | ≤10 |
9 | 黄曲霉毒素B1 | μg/kg | ≤20 |
10 | 铅(以Pb计) | mg/kg | ≤0.2 |
11 | 总砷(以As计) | mg/kg | ≤0.2 |
12 | 二氧化硫(SO2) | g/kg | ≤0.4 |
13 | 糖精钠(以糖精计) | g/kg | ≤1.0 |
14 | 安赛蜜 | g/kg | ≤3.0 |
15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g/kg | ≤1.2 |
16 | BHA | g/kg | ≤0.2 |
17 | BHT | g/kg | ≤0.2 |
18 | TBHQ | g/kg | ≤0.2 |
19 | 菌落总数 | CFU/g | ≤1000 |
20 | 大肠菌群 | MPN/100g | ≤30 |
21 | 沙门氏菌,/25g | / | 不得检出 |
22 | 黄金色葡萄球菌,/25g | / | 不得检出 |
23 | 志贺氏菌,/25g | / | 不得检出 |
24 | 能量 | kJ/100g | ≤2539×120% |
25 | 蛋白质 | g/100g | ≥23.6×80% |
26 | 脂肪 | g/100g | ≤48.3×120% |
27 | 碳水化合物 | g/100g | ≥18.4×80% |
28 | 钠 | mg/100g | ≤207×120% |
29 | 单件净含量 | g | ≥1000 |
30 | 单件净含量负偏差(绝对偏差) | g | ≤15 |
31 | 标签标识 | / | 符合GB7718-2011、GB/T22165-2008 |
32 | 营养标签符合性和信息齐全性等 | / | 符合GB28050-2011 |
33 | 营养标签 | / | 符合GB28050-2011 |
34 | 包装印刷要求 | 包装图案按需方要求印刷 | |
35 | 内组合包装袋要求 | 组合袋材质可降解材料 | |
36 | 外包装纸箱材质要求 | 五层纸箱 外层:130gA级牛卡箱板纸 瓦楞纸:110g高强B瓦楞纸 130g高强C瓦楞纸 中板:100g普通瓦楞纸 里层:130gA级箱板纸 |
1.7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沈阳分公司花生米采购 |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5日内按采购人订单要求的数量,规格,质量完成配送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买、递交、开启报价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任意一份资格证件复印件】
2.7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证或2020年6月1日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份】
2.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16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样品递交
4.2.1响应样品需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样品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样品时间为准,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请供应商预计好时间。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人自行处理。
4.2.2收件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4.2.3 公司名称: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4.2.4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王旭阳,024-23199752
4.3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邮编:11004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旭阳 024-23199752
EMAIL:wangxuyang@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23198434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