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仁怀市桂花坊酿酒作坊年产500吨酱香型 白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省仁怀市桂花坊酿酒作坊年产500吨酱香型 白酒项目
(2)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桂花村
(3)建设单位:贵州省仁怀市桂花坊酿酒作坊
(4)建设内容:贵州省仁怀市桂花坊酿酒作坊建设地点为位于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桂花村,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98463°、北纬 27.862492°,占地面积约4233.5 平方米,是一家从事酱香型白酒的生产、销售的企业。目前公司拥有48个窖池、6个酒甑,主要使用高粱、小麦、谷壳、稻草、窖泥等材料进行酿造,可实现年产500吨
酱香型白酒。
建设单位已于2023年01月19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520382MA6DJR6T2J001U。 本项目目前企业生产工况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现申请贵州省仁怀市桂花坊酿酒作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2024年4月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监测单位于2024年4月02日-2024年4月03日对此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在2024年4月09日出具了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4年4月13日,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验收意见结论为验收合格,并提出整改要求。企业对提出的整改要求与2024年4月19日整改完成。
(4)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5)联系电话:13069165032;邮箱:15169415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