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家村落小区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567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722311240001
预算金额56760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创智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1163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0]三家村落小区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722311240001 | 项目名称 | 三家村落小区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72231124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三家村落小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三家村落小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家村落小区新建工程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备〔2023〕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创智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家村落小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三家村路以南、为民路以西;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905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5958.58平方米。其中:住宅小区及配套物业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等总用地面积约518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725.93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3709.98平方米,住宅计容面积101297.24平方米;代建一所9班幼儿园,幼儿园用地面积约40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32.65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2.1.3 最高投标限价:5676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70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53900万元;暂列金额249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完成设计文件并报送审图),施工1065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采购、安装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验收、移交等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所需的详勘、施工图预算、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建、智能化、人防、景观、精装修等所有专项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均须由设计单位报施工图审查中心或者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审查,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本项目(包含一所9班幼儿园)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勘察设计、桩基设计、基坑支护、地下室及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应急预案和预算文件)、消防工程设计、电梯、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燃气、自来水、供电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红线外100米内的接驳,含红线外供电路径所有内容)、精装修设计(公共区域(如地下室、设备间、控制室、公共卫生间、公共走道、电梯厅、楼梯间等)及幼儿园、3#4#5#住宅楼、12#保障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等)、景观园林设计、智能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包含3D演示)、装配式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内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通信配套(三网)、景观小品、信报箱、电动汽车充电桩、楼宇亮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标线标牌标识标志灯等。包含建设单位所需要的售楼处(暂定以社区用房位置作为售楼处进行精装修,含硬装及软装,后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拆改后装修为社区用房)、样板房示范区(根据招标人要求每个户型各一套精装修样板房,含硬装及软装)等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红线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红线和市政接驳位置改造设计(红线与市政道路间土方开挖回填、铺装、绿化、亮化、路缘石、雨污管网接驳市政管线、开道口、绿化迁移等所有内容)。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同时负责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广电)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范围不仅仅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初步设计为基础,还应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度优化和查漏补缺。若方案和初步设计有漏项,施工图应及时补充设计。施工图设计也不仅限于通过图纸审查为最低标准,建设单位提出的红线范围内的相关设计,投标方均应增加该设计并施工,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此项工作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图纸报批及服务工作、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整体移交、竣工备案等工作。2.2.2施工范围:住宅及幼儿园包含红线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外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临时和永久,含开设道口的障碍物迁移)、临时围挡、临时水电、截洪沟迁改(如有)、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围墙、土石方、建筑、结构、装配式、精装修工程(公共区域(如地下室、设备间、控制室、公共卫生间、公共走道、电梯厅、楼梯间等)及幼儿园、3#4#5#住宅楼、12#保障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单体及地库出入口雨棚、技防、楼宇亮化、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电梯采购安装调试维保、水泵供货安装、同层排水、室内外智能化、人防门和人防设备、地库地坪及划线(含所有交通设施)、幕墙、保温、涂料、外门窗、栏杆百叶、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太阳能、供电(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红线外100米内的接驳,含红线外供电路径所有内容)、燃气(包含燃气工程的施工和相关配套的所有费用)、自来水(包含自来水工程的施工和相关配套的所有费用)、充电桩供货安装(电源预留到位(车库车位,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桩数量和预留电源点位需满足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配电箱及相关元器件、三网合一、信号覆盖(包含地下室、电梯等公共区域)、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防排烟、新风)、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小品、种植土、苗木、景观绿化铺装、景观照明、景观浇灌、体育游乐设施等)、地上地下的标识标牌及标志标线、海绵城市等)、信报箱、综合管线(红线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及红线内强电管网、配电房进出线电缆、雨水回收、海绵城市等)、智慧工地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房产预测和实测、售楼处(暂定以社区用房位置作为售楼处进行精装修,含硬装及软装,后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拆改后精装修为社区用房)、样板房示范区(根据招标人要求每个户型各一套精装修样板房,含硬装及软装)等工程。红线外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红线和市政接驳位置改造施工(红线与市政道路间土方开挖回填、铺装、绿化、亮化、路缘石、雨污管网接驳市政管线、开道口、绿化迁移等所有内容)。完成项目所有相关工程,达到竣工备案、交付政府验收标准、业主相关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幼儿园包含红线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外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临时和永久,含开设道口的障碍物迁移)、截洪沟迁改(如有)、桩基(含试桩)、围墙、建筑、结构、内装、外装、配套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室外工程(道路、广场、绿化、运动场地、综合管网等)工程施工以及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厨房设备等、不含教学设备)等,达到竣工备案、交付教育局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业主相关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2.3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后能够满足业主对各空间的使用需求,幼儿园须满足教育局及业主相关要求。2.2.4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与本工程有关的报批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铺设临时便道、检测平台等)、联网并网(供配电接入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燃气接入工程、三网融合(网络电视网、电信网以及计算机网)接入、有线电视,雨污水等需要与市政管网对接的相关工作内容,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具体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需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江苏省住建厅(2023)第11号公告)。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包含以下情形:(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达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6)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05月-2023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经理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7.1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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