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津县瑞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XJ5-9-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津县瑞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XJ5-9-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新津县瑞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XJ5-9-6号地块位于花桥镇金桥社区三组,地块占地面积约27.81亩(18541.76m2),北至成都容顺废旧钢铁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西至奇彩乐园,南至新津县瑞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XJ5-9-4号地块,东至大件路南段,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51′33.25979″,北纬30°27′6.74232″。二、地块使用现状地块南侧均为闲置厂房,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厂房边界绿化带现杂草丛生;地块北侧于2021年外租给轮扣、盘扣、快拆架厂用作轮扣、盘扣、快拆架厂堆放区域,轮扣、盘扣、快拆架厂堆放区域西南侧及南侧设有一栋机加工安装厂房及机加工安装区域,主要用作轮扣、盘扣、快拆架厂下料、打孔、焊接等工序,现机加工安装厂房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机加工安装区域已闲置,地面未硬化且地面有油污侵染痕迹,无异味。现地块内整体较干净整洁,各功能区分工明确,无固废堆场,无异味。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由于该片区最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编制完成,因此在新津县花桥镇总体规划最新规划出台前将继续沿用《新津县花桥镇总体规划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2012-2020年),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四、调查情况地下水:本次调查针对本地块共设置地下水监测井4个(1个对照监测井,3个下游监测井),所监测井均在无河流和山体阻隔,在一个水文地质单元内,监测井覆盖了本地块重点关注区域且未在一条直线上,地下水监测井的数量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内容要求。土壤:本地块本次调查共采集2次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55份。首次布设采样点位15个(包括1个对照点位和14个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43份;第二次布设采样点位4个,采集土壤样品12份。土壤监测点位数量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内容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所有土壤样品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五、初步调查结论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文件中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的要求,新津县瑞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XJ5-9-6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按程序要求应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全部低于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地下水中地块内监测点和清洁对照点监测结果均低于评价标准,可以作为居住用地(R)进行开发使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进行第三阶段场地详细调查工作,地块相关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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