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精制项目分析化验室实验仪器招标公告
金额
37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 |||||||||||||||||
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分析化验室实验仪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精制项目分析化验室实验仪器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分析化验室实验仪器采购含PH计、浊度计、电导率仪、COD消解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热板、硅酸根分析仪、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磷酸根分析仪等共计57类仪器的设备供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实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竣工资料移交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5.预算金额:373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所投产品及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财务要求: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yygcg.com/)用户端-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在供应商系统-公告信息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截止至2023年2月17日17时00分前未按规定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费用请公司账户电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临沂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临沂朝阳支行,账号:228646224342),备注:LYZXJT-2023-032文件费。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2月12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3年02月17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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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1)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供应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递交地点: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供应商系统在“我的项目”找到本项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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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临沂市兰山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室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或标证通)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我的项目”找到本项目,待开标时间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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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yygcg.com)网站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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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0539-7339908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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