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日报社报废资产(机器设备)转让项目
公 告
各意向受让方需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上移动飘窗“温馨提示”中“第九条”所示流程办理。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后,请在竞价前提前测试竞价设备及系统是否能满足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竞价系统要求,并熟知竞价规则。由意向受让方本身原因造成无法竞价,交易平台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转让方名称:阳泉日报社
2、项目编号:GY-201812-SW-016
3、标的名称:阳泉日报社报废资产(机器设备)转让
4、挂牌价格:122140元
五、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6日(10个工作日)
六、报名日期、入口、地址:
1、报名日期:2018年12月13日至26日17:00前(工作日内)
2、报名入口:http://ggzy.yq.gov.cn/(在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注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泉市开发区大连街145号、广电大厦旁)
7、竞价日期:2018 年12月28日10:00至 11:00止(延时的除外)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同报名入口)
九、竞价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起始价为12214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数。
十、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报名时交纳至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十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将持有的报废资产通过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网站、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转让方批准单位及评估
批准单位:阳泉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估机构:山西汇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阳泉日报社拟资产处置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晋汇华评报字[2018]第164号);
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122140元(原值为286.89万元)。
13、转让方及标的物基本情况:
1、转让方情况:本次转让资产所有权人与实际产权控制人相符。转让方承诺资产产权为阳泉日报社,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截止挂牌日处置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等未决事项,无相关抵押、担保事项及或有负债。
2、标的物情况:转让资产全部为印刷设备,购置于1992年-2008年,共计8台。主要包括:卷筒纸平板印刷机、激光照排机、四开单色平板胶印机、六开单色平板胶印机、双面晒版机、显影定影机、高速铁线定影机等。
3、标的物所在地址:阳泉日报社印刷厂车间。
十四、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十五、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在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地址:阳泉市德胜东街23号 )办理后续交易手续,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竞价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用至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单位: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德胜街支行
账号:144206243911
2、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1日内完成资产交割,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在5日内将标的物拆除清理完毕。拆运时的运输、装卸费、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交易双方按《晋汇华评报字[2018]第164号》评估报告中的资产明细表进行资产移交,若有短缺,则按该短缺项对应评估报告明细表中的评估值做相应核减。
以上披露内容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请各相关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条款处理。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报名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表示已了解该项目公告及竞价须知内容,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十六、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3万元,交纳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7:00时前,须在报名时交纳至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全称: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
行 号:104163007214
账 号:139242619971
十七、保证金保证事项:
一、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竞价保证金,交易机构在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转让方的补偿:
1、竞价成功后,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3、竞价规则中规定的受让方(竞买人)违约及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况。
二、处置方法: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十八、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资格条件:
1、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保证金后须将相关报名资料及资质报至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后由转让方确认其竞价资格;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九、交易方式
在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yq.gov.cn/)进行公开竞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2分钟时,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以出价最高者确定受让方。
二十、联系方式
查看标的物联系方式:梁先生 联系电话:13303539993
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联系方式:刘先生电话0353-2011925 13934272888
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地址:阳泉市德胜东街23号(信达资产公司大楼11层)
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电话:0353-2297611 2297621
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咨询电话:李先生 2560178
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山西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145号(广电大厦西侧)
公告网址:
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yqcqjyw.com/)
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q.gov.cn/)
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