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3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其他类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采购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Z32256HW0002017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采购
1.3采购内容:
1.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供货
1.5 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5.1货物总金额(含税)
1.5.1.1报价总金额为清单中所有货物的合计总金额;
1.5.1.2清单中的单价为货物到场价格(含税一票制);
1.5.1.3清单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税率13%计算;
1.5.1.4清单中各型号货物合计金额为含税、含运费金额。
1.5.2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20%货款,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需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率为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设备发至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时,满12月后28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货款,满24个月后28天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40%货款。
1.5.3 质保条款
1.5.3.1 质保期:质保期限为二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3.2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成交供应商保修不及时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成交供应商未支付的材料款中给予扣除。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的费用,由采购人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未支付的材料款,采购人有向成交供应商追讨的权利,且扣除后,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保修责任。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1330000.00元。
四、供货时间和地点:
4.1供货时间:详见1.3
4.2交货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牡丹江市海林市青坪经营所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5.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6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7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0 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09:00至2023年08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6.2招标文件费缴纳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形式:电汇)。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须公对公缴纳)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行号:3092610000282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26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元整(形式: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3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行号:30926100002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一日14时前。
注意事项: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7.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退
还,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退回。
八、履约保证金:
8.1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8.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额的2%(电汇)作为履约保证金;
8.3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于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8.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将设备发至施工现场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银行保函。
汇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30109MA7EXP8U7W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99号L-C号(4号楼)901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银行账号:23050186575100001298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前,请成交供应商将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本项目联系人处,供采购人进行核查。
九、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7日13时30分起至2023年08月17日14时00分时止。
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也为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9.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9.4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2023年08月17日14时00分,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9.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四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可编辑Word版本以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评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其他说明:
11.1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11.2对于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按相关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耽误供货期,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1.3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451-8139007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郭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采购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Z32256HW0002017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采购
1.3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 |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如物资含运费,填到含运费处;如物资不含运费,则填到不含运费处) | 项目地点 | 物资需用时间 | 付款方式 | 备注 | ||
单价(含运费) | 税率 | 总价(含运费) | |||||||||||||
1 | 混凝土搅拌站 | HZS90 | / | 详见附件 | 国家标准,由具有资格的行业检测部门负责试验 | 国家标准,由具有资格的行业检测部门负责试验 | 台 | 1 | 850000 | 13% | 850000 | 双鸭山市集贤县 | 招标之后立即供货 | 详见1.5.2 | 含装车费、不含卸车费,不含水泥仓 |
2 | 混凝土搅拌站 | HZS75 | / | 详见附件 | 国家标准,由具有资格的行业检测部门负责试验 | 国家标准,由具有资格的行业检测部门负责试验 | 台 | 1 | 480000 | 13% | 480000 | 牡丹江市海林市青坪经营所 | 招标之后立即供货 | 详见1.5.2 | 含装车费、不含卸车费,不含水泥仓 |
| | | | | | | | 2 | | | 1330000 | | | | |
1.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供货
1.5 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5.1货物总金额(含税)
1.5.1.1报价总金额为清单中所有货物的合计总金额;
1.5.1.2清单中的单价为货物到场价格(含税一票制);
1.5.1.3清单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税率13%计算;
1.5.1.4清单中各型号货物合计金额为含税、含运费金额。
1.5.2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20%货款,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需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率为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设备发至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时,满12月后28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货款,满24个月后28天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40%货款。
1.5.3 质保条款
1.5.3.1 质保期:质保期限为二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3.2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成交供应商保修不及时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成交供应商未支付的材料款中给予扣除。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的费用,由采购人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未支付的材料款,采购人有向成交供应商追讨的权利,且扣除后,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保修责任。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1330000.00元。
四、供货时间和地点:
4.1供货时间:详见1.3
4.2交货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牡丹江市海林市青坪经营所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5.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6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7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0 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09:00至2023年08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6.2招标文件费缴纳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形式:电汇)。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须公对公缴纳)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行号:3092610000282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26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元整(形式: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3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行号:30926100002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一日14时前。
注意事项: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7.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退
还,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退回。
八、履约保证金:
8.1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8.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额的2%(电汇)作为履约保证金;
8.3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于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8.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将设备发至施工现场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银行保函。
汇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30109MA7EXP8U7W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99号L-C号(4号楼)901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银行账号:23050186575100001298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前,请成交供应商将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本项目联系人处,供采购人进行核查。
九、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7日13时30分起至2023年08月17日14时00分时止。
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也为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9.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9.4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2023年08月17日14时00分,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9.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四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可编辑Word版本以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评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其他说明:
11.1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11.2对于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按相关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耽误供货期,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1.3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451-8139007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郭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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