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铲湾配套区相关场地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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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002302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0755-26408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302013 | 项目名称 | 大铲湾配套区相关场地 |
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蚝业社区大铲湾配套区佳鸿名车中心一期项目南侧 |
面积/数量 | 80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4.5元/平方米/月;(含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运营集装箱堆场) |
履约条件 | 1.严格履行场地租赁合同规定内容的义务和责任。 2.每月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租金及管理费。 3.承租方须完善与业务相关的任何手续,应自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场地的水、电、排污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5.承租方自行负责建设所租赁场地内的“三通一平”工程,若承租方需在租赁场地内建设与招租用途业务相关的临时建筑的,须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报批报建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完善。 6.因政府政策、港区规划、港区建设和出租方建设等原因,经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后,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全部或部分租赁场地,且不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8.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 9.承租方不得转租,即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方。 10.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署《租赁合同》5个自然日内支付。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招租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蚝业社区大铲湾配套区佳鸿名车中心一期项目南侧,计算租金面积8000㎡(具体以实测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一月一付,签署《租赁合同》5个自然日内支付首月租金。后续每月租金在当月10日前支付。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其他 | 场地管理费:0.5元/㎡/月,由承租方与深圳市大铲湾智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租金标准不低于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且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 2.意向承租方须与项目所在地城市集装箱码头有业务合作关系,与船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且不少于三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至少20名员工近六个月的社保缴交记录。 (提供近六个月内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5、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租物业用途说明,并承诺承租后不在租赁场地内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业务。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工商信息查询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材料;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条要求材料;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48,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杨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6408234;0755-26409104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大铲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大铲湾港区商务中心D座101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招租物业位于大铲湾配套区佳鸿名车中心一期项目南侧,有土地使用权证,场地未硬底化,属于临时用地出租,目前空置,无水电接驳。受妈湾跨海通道施工建设影响,该场地出入不便。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因招租物业所在地块属于控规调整建设用地范围,且租赁期限内极有可能启动建设,若启动建设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场地,且不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责任,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场地管理费:按0.5元/㎡/月收取,由承租方与深圳市大铲湾智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租赁合同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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