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冬季犬类狂犬病灭活疫苗询价公告
金额
7.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绍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冬季犬类狂犬病灭活疫苗询价公告
 
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现将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数量:2.5万ml(头份)
(二)购买单位: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三)预算金额:7.7万元
(四)评比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物品明细参数。
名称
 
规格参数
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1、产品质量:dG 株, Flury-LEP 株疫苗中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量及外观性状达到以下要求:
A.dG株:每头份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dG 株)至少为 2.0 IU/头份,淡黄色液体。提供本毒株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书。
B.Flury-LEP株:每头份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 (Flury-LEP株) 至少为 2.5 IU/头份,白色团块,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每头份配备稀释液1ml/瓶。
2、用法与用量:根据农业部颁布的免疫程序或厂家推荐的用法与用量使用。
*3、规格:1ml/瓶(犬用量);
*4、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犬的狂犬病。
5、效力检验:用NIH方法测定疫苗效价,各疫苗毒株必须不低于农业部批准该毒株质量标准的NIH效价。
6、装量检查: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不低于瓶签标示装量;
7、无菌检验: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无菌生长;
8、有效期:在 2-8℃保存,24个月效价基本不变。
*9.到货有效期:到货有效期在18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 认证及本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盖鲜章;
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需提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国家强制性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及投标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190份以上犬狂犬病抗体ELISA检测试剂,用于监测免疫效果。
2、交货时间:在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
3、运输要求:疫苗需全程冷链运输,实时查看温度。所有产品的最小包装和第二级包装上须附有农业部规定的兽药二维码,并可查询。
4、付款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投标单位提供增值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5、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规程》及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方式制作,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报价单应密封在一个档案单内,档案袋应密封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13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11月16日 17时 00 分期间,将投标资料邮寄至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武胜县弘武大道东段3号,收件人:邓绍虎,电话:15284957104),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中标结果公布
我单位收到资料后,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组织评审,现场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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