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嫘祖故里.诗画远安”标识标牌制作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谨兴采字【2017】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1/18
公告正文

“嫘祖故里.诗画远安”标识标牌制作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嫘祖文化建设工程近期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受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嫘祖故里.诗画远安”标识标牌制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谨兴采字【201700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嫘祖故里.诗画远安”标识标牌制作

三、 采购内容:发光字120*120cm*8个、支架100*200cm*8个、电源1套、喷绘1800*710cm*2255.6m2、铝板标牌360*240cm*1个、精工铁艺字100*100cm*8个、支架100*200cm*8个、基础开挖3*3*2m118m3、基础预埋1项、钢构2.5*2*7m*1项、砖混35m3、文化石贴面2.5*2*7m70m2、立体字0.6*0.8m16个、运费、吊车费1批。

四、供应商资格及采购要求:(开标时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证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资料:

  (一)具有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 4日至 20171 8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大写:壹仟元整,由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收取,投标人应于 20171 17 日 下午17 30 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6.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否则视其未缴纳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账 号:422 0133 8101 0502 00954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 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

会议室)

采购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工程远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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