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耕地保护踏勘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317-2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女士024-832119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024-23304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耕地保护踏勘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
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T317-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耕地保护踏勘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
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起自盘锦枢纽互通式立交(桩号为K532+380),止于沈阳西收费站(桩号
K661+900),依次经盘锦市盘山区、高升镇、鞍山市台安县、西佛镇、沈阳市辽中区、潘家
堡镇、铁西区高花街道、新民市胡台镇、于洪区永安新城和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既有高
速路线里程129.520km。本项目拟按整体式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为120公
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设计荷载采用公路一I级。既有枢纽立交4处,既有一般立交6
处,服务区4处(2处完全利用,1处扩建,1处新建)。同步建设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耕地保护踏勘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
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京哈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耕地保护踏勘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
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
具备乙级土地规划业务等级证书。
2.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内至少具有1项用地预审相关论证报告(须同时包含耕地保护踏勘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编制业绩。
3.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企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下同);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
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
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317-2023 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招标代理公司
确认情况,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
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彩色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
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001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
明。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购买
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
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
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13时00分,投标
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
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
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24-832119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韩女士、闫女士
电 话: 024-23304808
电子邮件: LNCT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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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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