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雨17798791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景江生态园设备设施处置项目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4月17日8时00分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3年 04月 21日18时00分
    竞价会议地点: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北门向东200米路南3楼)意向受让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自然人须准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5日15时。



况 标的坐落 大中街道光明村景江生态园内
招标范围 景江生态园设备设施处置项目:
铜芯电缆3*150+2*70 190米;铜芯电缆 3*70+2*35 250米;铜芯电缆 3*240+150 15米;高炮路灯 32盏;儿童互动水屋 19*14*7m 1套;水泵 GD125-20 1台;毛发收集器 H41台;喷水蘑菇 直径2m 3个;卡通喷水 0.6*2m 1个;蛇形造型喷水 高2.5m 1个;水上秋千 直径2m 1套;蜗牛喷水 1.3*1*1.3 1套;铅笔喷水 直径0.4m,高1.5,1.8 1套;吊花造型喷水 2.2*1.65M 1把;袋鼠喷水 D0.8*H1.7m 1个;喷水跷跷板 2.5*0.35m  2把;七彩喷廊 直径2.5 1套;苹果屋 2.3*2.35m 1套;葵花喷水 1*0.8*1.8m 1个;喷水堆积木 1.5*0.6*2.5m 1个;喷水茶壶 2*1.5*2.5m 1个;喷水小猪 0.8*2m 1个;趣味倒水 h3.2m 1套;青蛙滑梯 2.3*2.4*5.5m 1个;喷水小猫 0.6*2m 1个;水母喷水 1.5*2.2m1套;四彩竞赛滑梯 宽0.6m 160米;封闭螺旋滑梯 宽1.0m 68米;敞开螺旋滑梯 宽1.0m 65米;彩虹滑梯供水泵 GD125-20 1套;不锈钢毛发收集器 F4 1台。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签署的同时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无息退还。
转让底价 5.3943万元
招标方式 采用三轮投标,明标暗投,首轮投标以5.3943万元为最低价进行投标;二次投标按首次投标的最高价为本轮竞价最低价;第三轮投标按第二轮投标的最高价为本轮竞标最低价,三轮报价后最高价者中标。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房屋征收(搬迁)管理办公室
转让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大中街道招标采购网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5000元/次
特别说明 一、本次转让标为景江生态园设备设施的转让;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三、本转让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号:1;内容:景江生态园设备设施;转让底价:5.3943万元。
四、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转让标的转让手续及标的移交、交付等相关事宜;
五、成交方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
六、成交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转让人无关,由成交方单独享有承担。
七、成交方转让运输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方单独承担,与转让人无关。
八、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行政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交方损失的,由成交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转让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受让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受让资格条件 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满,竞价会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本信息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须按按时足额对应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所需材料:
1、资信材料
①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3)现场勘探承诺函。
4)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1)--4)均需加盖公章
②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勘探承诺函。
3)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标的交割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交易指南 投标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1000元。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报名开始至竞价开始时间期间。
1、意向受让方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7日8时至2023年04月21日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北门向东200米路南3楼)报名。
3、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夏雨 17798791088。
4、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账(户名: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402020100100112345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盐城大丰支行
开户核准号:J3116004100803)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中标人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
5、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竞价规则,接受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招标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标,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6、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7、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授权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8、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约定前一次性付清,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3日历天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11、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
1、残值评估费4000元计取,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应将此费用考虑进企业成本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2、交易代理服务费用由转让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标准的40%向本次交易项目代理服务机构缴纳。
3、成交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中街道招标采购网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现场勘探,了解现场情况,合理报价,考虑合理利润。
15、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雨
联系电话 177987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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