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市农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桥梁限载标志工程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城市农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桥梁限载标志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农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桥梁限载标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B14-2门市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2021021
项目名称:海城市农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桥梁限载标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12.937034万元
最高限价:112.937034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对海城市境内,涉及桥梁699座,其中需要涉及桥梁信息公开牌1398块,需设置桥梁限载标志15座(桥两侧各一个)。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143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因疫情特殊期间,经招标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3331188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2212020343@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
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需要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3、递交方式:邮寄。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一天邮寄至下面地址,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以便于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时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唐洁
收件电话:0412-3331188
收件地址: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区长江路15-B14-S2民生艺境西门二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区长江路15-B14-S2民生艺境西门二期,联系电话:0412-333118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2、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需单独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一起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2、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未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海城市 
联系方式:15242800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B14-2门市二楼
联系方式: 0412-333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洁
电 话:0412-3331188
附件: 海城市农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桥梁限载标志工程的招标公告(2).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