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半山畲族文化活动交流中心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dcg0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0593-29710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半山畲族文化活动交流中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DCG041
项目名称: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半山畲族文化活动交流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726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726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1726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17264.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1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半山畲族文化活动交流中心
1.00
517264.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磋商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方式: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541520338@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陈0593-2971077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        
联系方式:兰先生、18750362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联系方式:小陈、0593-297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3-297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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