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2023年度头屯河西岸灌区标准计量断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hdypcs-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坤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公告正文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2023年度头屯河西岸灌区标准计量断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02月24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头屯河西岸灌区标准计量断面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预算金额¥108.5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坤、芝屹莘
项目联系电话0991—4825717、17799241609
采购单位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胤、1351996996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坤、芝屹莘 0991—4825717、17799241609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头屯河西岸灌区标准计量断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DYPCS-010

项目名称:2023年度头屯河西岸灌区标准计量断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5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头屯河西岸计量设施改造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建筑物级别5级。根据头屯河西岸水量计量设施现状及要求,对破损严重和计量误差较大等渠系计量设施采取改造措施。
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18日。总工期:34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3.2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如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3.3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5.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5.2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三项 建筑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携带以下材料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③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④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一份即可。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110号        

联系方式:赵胤、13519969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联系方式:徐坤、芝屹莘 0991—4825717、17799241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坤、芝屹莘

电 话:  0991—4825717、1779924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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