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
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安装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148x01001)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项目已经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项目,包括: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
2.2 项目规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自收到招标方开工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中继泵站至格点尔盖变电站线路施工、调试工作具备验收带电试运;30日内完成整体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调试及验收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标段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 2×330MW 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
1)中继泵站10kV配电:
第一路(主)电源由110kV锡尼变电站10kV备用间隔接引由1 回架空线路沿 G109 国道北侧向东架设至中继泵站10kV配电室架空线路的建筑安装施工;
第二路(备用)电源由 35kV 格点盖变电站 10kV 备用间隔引出后沿 G109 国道北侧向西至中继泵站10kV配电室架空线路的建筑安装施工。
分界点:中继泵站10kV配电进线柜。
2)隔压泵站10kV配电:
由新源供热公司现有10kV配电室A、B段各取一路接入隔压泵站内新建 10kV 高压配电室的建筑安装施工。
分界点:隔压泵站10kV配电进线柜。(具体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此外因原新源供热10kV A段暂无备用间隔,投标人负责将该段一路馈线电力电缆(由招标人指定) 移位至B段备用间隔,并完成开关的调试、传动及定值整定等,所产生的工程量均包含在本工程报价总价中。
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按规定办理的各种前期、施工所需要的相关手续,为开展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的费用;、交叉互查、工程验收、环保、水保、劳动卫生、安全、档案等专项验收的自验和配合工作;配合达标投产、属地电网公司、工程后评估等各项工作;
2.5.2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杆上变配电装置、10kV导线架线工程、避雷器安装、电缆排管工程、电缆敷设、电缆防火、电杆附属等配套设备安装、路塔基永久占(征)用地、障碍物拆除、跨越高压线等停电申请及协调工作、零星和成片树木砍伐赔偿(含施工道路、索道砍树)、青苗赔偿、施工临时占地及复耕、修桥筑路、牵张场地赔偿、各级通信干扰处理等,以及为了正常施工所需办理的手续。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转交拆迁赔偿等必要的原始资料和原始凭证;
2.5.3建设场地及线路用地的征用(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并取得建设场地及线路用地手续、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取得土地永久使用权);
2.5.4 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的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储存管理;建筑工程包括:施工准备、场地平整、架空线路塔架基础;安装工程包括: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和其他配套工程的电缆敷设、接地、单体调试、定值计算等。
2.5.5防雷检测、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等;
2.5.6本工程各类专项试验、专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配合分系统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行、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等;
2.5.7投标方应接受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完工后应通过属地电业局的验收。由投标方负责联系、邀请属地电业局相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测试、试验、验收并承担一切所发生的费用。
2.5.8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投标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本标段施工的协调及费用;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施工需要,协调进行围栏拆除,且临时大门安装,围栏、网、栏杆恢复的费用;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本标段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施工过程中洒水抑尘,配备洒水车及水源的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方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
2.5.9负责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以上施工界限同时必须服从监理、招标人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
以上施工界限同时必须服从监理、招标人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10kV及以上等级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74819089
电子邮件:10320985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能源局;
监督单位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林荫南路西能源局办公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王飞
投诉受理电话:15374944412
投诉受理邮箱:hjqdlg@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附件:
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安装施工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