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整车能量管理试验室试验辅助设备-轮荷仪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丽莎134770709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整车能量管理试验室试验辅助设备-轮荷仪

2023-10-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采购公告

整车能量管理试验室试验辅助设备-轮荷仪(重新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对其“ 整车能量管理试验室试验辅助设备-轮荷仪(重新采购) ”项目实行询比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整车能量管理试验室试验辅助设备-轮荷仪(重新采购)

1.2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 采购项目概况: 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整车能量管理试验室试验辅助设备-轮荷仪项目采购,详见技术任务书。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 一家

1.4.2 /

1.5其他: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整车能量管理试验室试验辅助设备-轮荷仪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2.2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到达指定场地;并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培训。

2.3 交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东风大道高架与全力一路十字路口的东风公司五化试验基地联合试验室。

*2.4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由买方(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与卖方(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 )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货款;

2 )卖方设备制造完成送至买方试验室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卖方为买方提供与合同全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

3 )剩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经卖方申请买方6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 )卖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买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买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5 )买方付款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时,买方支付的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1)资质要求:

1 )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轮荷仪制造商授权书。

2 )本项目设备需由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报价文件中单独提供制造商售后承诺书盖章扫描件,承诺书需体现售后服务期限和售后服务内容。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2个本项目类似业绩,报价文件中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5)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dfmjyzx.com/)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27日20时00分2023年11月0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将无法递交。

5.3 方案讲述: /

5.4 样品递交: /

5.5 其他:如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或资料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7会议室。

6. 信息发布的媒介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 上发布。

6.2 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的各类公告(邀请函)、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3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长: 3日

6.4 项目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项目的过程公正、公平和信息安全时,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采取延时、停止、重新采购等措施:

(1)不可抗力:平台所在地出现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情形;

(2)技术故障:平台所在地的通信系统中的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系统在运行、主备系统切换、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程序升级、上线时出现意外;系统被非法侵入或遭受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形;

(3)其他情形:有其他无法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7. 其他

7.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相关操作指南。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50187476DF)

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

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86641C54866A4AD08F5BFAA3E828DF89

已办理企业CA的供应商,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7.2 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7.3 供应商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4 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7.5 采购文件标注“*”的为否决项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被否决。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3164162569

邮 箱:zengrc@nast.com.cn

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13477070905

邮 箱:liuls@dfmbidding.com

9. 异议受理

9.1 异议受理时间: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前提交书面异议函。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9.2 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13477070905

邮 箱:liuls@dfmbidding.com

9.3 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9.4 就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示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0. 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0710-3390811

邮 箱:tgh@nast.com.cn

2023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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