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36-fw075-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陈琰0996-217570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能源公司乙烷外输管道定期检验服务
招标编号:ZY23-XJT36-FW07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乙烷外输管道已运行近两年时间,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管道)TSG D7003-2022》管理规定,压力管道首次定期检验应当在管道投入使用3年内完成,需要依托专用设备设施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管道进行检测作业,并对乙烷管道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反馈乙烷管道安全运行状态。
按照国家、新疆自治区以及中石油行业对管道内检测作业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管道和站场完整性管理规定》及油田公司管理要求,为全面掌握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乙烷外输管道运行情况及本体质量现状,有效控制管道存在风险,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需对122.5km乙烷外输管道开展定期检验工作。初步实施计划以及管道基础信息见管道定期检验技术要求(附件4中表1),管道定期检验的具体时间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
1.2.1 主要工作量为:中标方(或合同中的乙方,下同)根据乙烷外输管道定期检验计划提供乙烷管道定期检验业务所需的人、机、物、料、车等作业物资。按照国家、新疆自治区以及中石油行业对管道定期检验作业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完成122.5km乙烷外输管道定期检验作业,包含宏观检查、内检测、外防腐(保温)层检测、阴极保护系统状态检测、杂散电流干扰检测、内检测报告和适用性评价及零星辅助施工。
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实行包干制,中标方负责完成施工方案、管道清管、几何变形检测(探头在管道周向360°全覆盖)、三轴高清漏磁内检测、数据分析、开挖作业、管道强度校核、缺陷评价、最终检测数据报告提交、用户数据及软件培训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作业实施前,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管道概况、管道运行工况、清管/检测历史等相关情况及数据信息的现场调查(踏勘)及确认,并编制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并报业主(合同中的甲方,下同)审批。
(2)按照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中的工期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设备的调遣、调试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进行清管和检测过程中的设备跟踪、标记盒摆放/回收等工作。
(4)提供设备调遣、人员、清管、检测和开挖作业、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等过程中所需的交通车辆、起重机械、发射接收机及其他配件等。
(5)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洗、管道清出物称重以及编制单次清管运行报告(清管作业完成后24h内提交)等工作。
(6)甲方负责组织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点(或异常特征点)的验证检测工作。中标方负责对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结果(或异常特征点)进行复核,主要包括缺陷点的定位、土方开挖、防腐层的剥离和修复、管沟回填等工作。中标方根据检测结果和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现场缺陷验证点选择建议,甲方确定最终的缺陷开挖验证点。缺陷验证复核点数量不少于5个,具体数量见附件4。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在90%(准确率=合格点数÷复核点总数×100%,其中主要包括缺陷尺寸量化、定位精度等指标合格)以上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中标方需无条件重新进行管道清管、检测,直到验证合格为止。每一个缺陷复核坑需对最大缺陷点或主要缺陷点位置平行于管道左右各1米范围内的所有缺陷(临近缺陷)进行复核或每个复核坑长度不小于2米。中标方对现场缺陷复核后报甲方,甲方对现场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或组织第三方对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最终验证测量数据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测量结果为准。
(7)现场验证检测工作结束后,中标方2日内完成验证实测缺陷评价,并提交维修建议。提交最终报告并进行验收汇报,最终提交中文版5套检测报告、5套完整性评价报告及相关维护维修建议(中文纸质版5套和可编辑版(word及excel)和不可编辑版中文电子版各1份)以及供业主阅读检测报告(数据)用的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和相关培训,提供原始检测数据或其它可供转换的检测数据(如漏磁磁感应强度数据、角度、里程等),可实现不同服务商对本次检测结果的原始数据进行数据对齐的必要数据,资料。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技术售后服务(甲方实施缺陷点修复工作时,中标方应无偿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缺陷点定位指导工作)等管道检测相关的工作。
1.2.2 工作界面:
甲方负责流程切换组织、现场监督及收发球筒的开关操作;中标方负责除流程切换及收发球筒的开关外的全部具体操作,包括收发球作业的放球、跟球、取球等。
甲方负责与下游用户进行乙烷管道检验作业施工要求、施工计划等事项的沟通与交流,中标方需按照两方要求实施乙烷管道检测作业。
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由中标方负责清洗设备、收集管道清出物并称重;由甲方联系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拉运和处理清出物。
甲方负责组织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点(或异常特征点)的验证检测工作;中标方负责管道缺陷点(或异常特征点)的定位、开挖等工作。
1.2.3 责任界面:
检测作业过程中出现卡球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作业,如是管道本体缺陷、工艺条件等原因造成作业停止,由甲方负责;如是中标方检测作业技术或未按检测方案执行等原因造成作业停止,则由中标方负责。。
3.考核指标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巴州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相应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且证书获准从事项目包含DD1和MFL。
 
3.2人员要求:
/。
 
3.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内承担过天然气管道(DN600及以上)漏磁内检测并通过业主验收的业绩。
提供合同文本首页,盖章页,能体现此业绩相关工作量内容的合同页面复印件,业主验收说明,合同发票复印件。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A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付女士,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04日9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琰
电    话:09962174407
邮    箱:chyan-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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