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办公楼部分房间改造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9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2408205
预算金额15.91万元
招标联系人耿海波0412-59330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宏伟0412-25920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办公楼部分房间改造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Z24082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Il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办公楼部分房间改造施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91044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包括墙面轻钢龙骨单面石膏板制作安装、墙面刮大白刷乳胶漆、墙面刮大 白、墙面壁纸、物品搬运、成品保护、卫生保洁、喷淋头封堵、空调风口改造、电路改造等 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办公楼部分房间改造施工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办公楼部分房间改造施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供应商 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④拟派驻本工程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70216861@qq.com),并根据采购代 理机构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具体以收到供应商信息表扫描件的邮件时间为准,拟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否则延误领取采购文件的责 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邮寄方式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七、其他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采购 人)委托,就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办公楼部分房间改造施工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办公楼部分房间改造施工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BZ2408205 三、最高限价:159104.42 元 四、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括墙面轻钢龙骨单面石膏板制作安装、墙面刮大白刷乳胶漆、墙面刮大白、墙面壁 纸、物品搬运、成品保护、卫生保洁、喷淋头封堵、空调风口改造、电路改造等工程。具体 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数量:1家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限周六、周日及节假日进行施工)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 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 格部分等。 0 o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 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五、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供应商 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④拟派驻本工程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 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 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 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3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 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 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六、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间p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 时间) 地点: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领取方式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发送至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70216861@qq.com),并根据采购代理机 构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具体以收到供应商信息表扫描件的邮件时间为准,拟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否则延误领取采购文件的责任,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 价: 5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八、项目说明会 无 九、踏勘: 无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 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 邮寄地址: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邮编:114000 收件人:于宏伟(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6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注: 1、响应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响应文件存放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被邀请磋商人自行负责。 2、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被邀请磋商人名称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手机号。 3、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 提方式)答疑。 4、参与会议的被邀请磋商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会议直播,法定代 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会 议实况。会议号:583-228-286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412-5933109 举报邮箱:t019406@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298号A座 十二、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邮 编:114000 电 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6 电子信箱:270216861@qq.com 联系人:苏倩、于宏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298号A座 联系人:耿海波 电 话:0412-5933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联系人: 苏倩、于宏伟 电 话: 0412=2592001 电子邮件: 2702168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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