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招标公告
成本
监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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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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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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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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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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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29 至 2023-12-19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0-05675
项目名称:盘锦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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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预算:600000.00元
★二、服务内容:对全市城市供热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同时兼顾2023年度取暖期间内阶段性成本)供热成本进行监审。供暖企业遍布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盘山县、辽经区实供面积4917.99万㎡。
1.对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审核其原始凭据,对与供热运营不相关的费用进行剔除。
2.审核供热运营成本的主要成本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审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3.对供热面积进行审核,与原始台账进行核对。
4.对供热相关的固定资产权属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审核。
5.审核人员要全程接受监审工作组的监督。
6.其他与审核供热成本相关的工作。
7.审核项目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有从事成本审核(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须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内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信息、敏感数据等所有不适合公开的信息都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或做其他用。不得将获得的经营者成本资料用于价格监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付款条件:出具成本审核结论报告之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100%的标的款。
★五、履约地点:盘锦市内
★六、验收标准:
1.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辽宁省城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达到甲方要求,数据科学合理、准确无误,高质量完成供热成本监审工作。
2.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9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防大厦
联系方式:
0427-2813048、13942700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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