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曹路镇新星村“城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美化提升(新建小景观)、美化提升(绿化补绿)、增设技防设施(增设防护栏))竞争性磋商
金额
60.9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shcl-cs006
预算金额60.9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振洋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海军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2024年曹路镇新星村“城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美化提升(新建小景观)、 美化提升(绿化补绿)、增设技防设施(增设防护栏))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2024-SHCL-CS00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曹路镇新星村“城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日(美化提升(新建小景观)、美化 提升(绿化补绿)、增设技防设施(增设防护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9465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新星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美化提升(新建小景观)、美化提升(绿化补绿)、增设技防设施(增设防护栏),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曹路镇新星村“城屮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美化提升(新建小景观)、美 化提升(绿化补绿)、增设技防设施(增设防护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曹路镇新星村“城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美化提升(新建小景观)、美 化提升(绿化补绿)、增设技防设施(增设防护栏)))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且拥有相应园林工程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及专业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 障能力;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屮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饭执行入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脔/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30日09时30分到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 七、其他 磋商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4-11-3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2-06,每天上午9:30 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至采 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具体资 料如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 件; 2)①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②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3)“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截图日期为 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须提供下载信用报告。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丈件,逾期不再办 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600 元/木(一经售出恕不退还,费用现金支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奕、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12-10 15: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4-12-10 15:4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迟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要求及携带材料投标人在参加开标时,须委派投标人代表参加,递交响应(投标) 文件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1)供应商(投标人)委托的递交响应(投标)文件人员应为 本单位工作人员。(2)携带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新星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联系人:刘振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3室 联系人: 王海军 电 话: 021-63326976-802 电子邮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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