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三次交易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3207.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jy-2024-zx080
预算金额320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536-88767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通过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第三次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ZX080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第三次)。

三、标的资产内容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西、双河街以北,不动产证号为鲁(2024)潍坊市奎文区不动产权第0055117号,使用年限至2051年11月24日,净用地面积13203㎡,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挂牌(竞价)起始价3207.60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竞买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登录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注册申购。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10:00),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李经理0536-8876719,蔡经理0536-8798505/13280160666。

七、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及尽调,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未披露的现状情况和转让方未披露的瑕疵情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明确知悉,该土地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土地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质量、未来的使用情况、回报率等提供任何保证。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存在尚未到期的租赁权,承租人系潍坊河马二手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且受让方自办理预告登记之日起的60天内,转让方应按照该土地的现状向受让方移交该场地。移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并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出租义务。自受让方办理预告登记之日起的租赁费归受让方所有。租赁期间所出现的包括并不限于纠纷、安全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一概无关。租赁期限届满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该土地清场及收回的相关事宜,受让方不得以本条所涉及的任何事由而要求解除合同或调整转让总价款。

4、受让方支付标的资产首期成交价款及得到转让方认可的剩余款项合法有效担保后,交易双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土地所在辖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预告登记。

5、受让方应自行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办理该土地上的项目立项、规划或报建等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有义务协助受让方办理规划或报建手续。受让方不得以本条所涉及的任何事由而要求解除本合同或调整转让总价款。

6、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并自行从事该土地上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以促成受让方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投资总额25%的确定以受让方报批投资规划的总额为准),且受让方应承担由此所有的费用、风险和责任,该等费用、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项目开发期间出现的包括并不限于经济纠纷、工程欠款、农民工工资发放、人身安全、劳务致害、消防环评等问题概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如因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全额追偿并由受让方承担一切债权实现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受让方不得以本条所涉及的任何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该土地现在或将来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的事由)而要求解除合同或调整转让总价款。

7、土地转让时,转让方承担与其相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受让方承担与其相关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在取得预告登记证明后,建设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8、该土地完成的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时,满足过户条件后,交易双方应于达到该条件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变更等手续,将全部手续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办理完过户手续,履约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9、合同签订后1年内,如因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过户,转让方将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及所产生的利息(利率为签订合同时的一年期LPR利率);合同签订后超过1年,如因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过户,转让方将只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10、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30%或1000万元(以价高为准,且包含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以上作为首付款)。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剩余款项合法有效担保,剩余款项须在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且转让方将交易资产清场交付受让方后支付,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剩余款项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受让方支付标的资产首付款及得到转让方认可的剩余款项合法有效担保后,于5个工作日内到土地所在辖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预告登记。当待该土地开发投资总额达到 25%, 满足过户条件后,于30日内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特别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确认函》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鲁华明精诚资评[2024]B006号《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0536-8798505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潍坊市经纬置业有限公司所属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挂牌(第三次)(竞价)文件.pdf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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