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334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前期服务类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42000043660027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8483889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国道 334 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前期服务类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420000436600271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334 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前期服务类招标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7.07 万元,招标人为通辽市重点公 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 (002)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00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含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005)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编制;
(003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含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00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334 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前期服务类招标已经 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内交发<2021>733 号)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 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0 元,政府投资 14707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国道 334 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前期服务类招标(二)建设地点:通辽市
估算价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H4200004366002717001001 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 投标无 30 504500 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芝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企业资质要求人员资质要求工期(天)合同
H4200004366002717001002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标无
30 317700 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H4200004366002717001003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30 284200 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无
H420000436600271700100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含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30 211500 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
H420000436600271700100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联合体投标无
三. 公告发布媒体
30 152800 元本次招标不接受
(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ongliao.gov.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
http://jtyst.nmg.gov.cn/、通辽市交通运输局网网址:http://jtj.tongliao.gov.cn/。
四. 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
体育中心内)。
五. 招标文件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tongliao.gov.cn/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 其他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保康镇东侧(蒙吉界)规划工业园区,利用园区既有道路,路线向西北在东
路 57.4 公里,设计速度一级公路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5.5 米;二级公路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12 米,投资估算 9.88 亿元。
F
B
潘家窝堡村接既有国道 334 线,经图布信苏木、大七棵树村,终点连接吉林省境内国道 231 线。路线整体走向呈东南至西北方向,全长约 68.9 公里,其中一级公路 11.5 公里,二级公
(二)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 1 个标段。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 标代理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 内)开标室组织开标。
(五)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 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 文件(扩展名为 TLTF)上传至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六)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小时内,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tongliao.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内签到;如未签到,导致无法参与开 标及解密责任自负。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1 个小时内使 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 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标段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为人民币 1 万元;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标段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0.6 万元;
2
投标人在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通辽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通辽市不见面大厅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标段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0.5 万元;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含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标段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0.4 万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标段: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 0.3 万元。
(九)没有入库的企业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没有入库的企业需登录通辽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诚信库注册,在诚信库注册后,按要求录入并提交基本信息的,系统将 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 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 426 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又
又
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邮编 028000 邮编 010051
招标人电子邮箱 625345294@qq.com 代理邮箱 495401710@qq.com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475-8228965 电话 15848388929
传真 \ 传真 0471-368344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 426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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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75-8228965
电子邮件:625345294@qq.com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848388929
电子邮件: 4954017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一、招标范围
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标段:
土地预审:土地预审材料编制,编制土地预审相关报批材料并通过各级自然资 源部门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包括耕地等级评定、联系耕地补充库负责签订 补充耕地协议等与本工程项目土地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若项目选址不符 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占用基本农田,还应按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 农田补划,报有关部门审批,直至项目符合要求。
规划选址:1、编制本项目规划选址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2、办理建设项目审 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3、与前两项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标段: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评审;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 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与前两项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标段:
1、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评审;2、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 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3、与前两项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含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标段:1、编制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 矿产资源调查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3、与前两项有关的相 关伴随服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标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包括项目沿线的风险 调查及风险评估座谈会的召开,并对可研报告中的分析篇章作出评估,出具评估报 告,获得政府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批复;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1 -
附件二、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名称 | 项 目 | 基本资格条件 |
土地预审及规划选 址 | 资质等级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 级(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测绘资质;②主管部门颁发的土 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 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编制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报告编制(含压覆 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编制)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 质。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报告编制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业绩要求 |
土地预审及规划选 址 | 近 5 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 工作。 |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 近 5 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工 作。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编制 | 近 5 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 务工作。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报告编制(含压 覆矿产资源评估报 告编制) | 近 5 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编制或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报告编制 | 近 5 年(2018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 制服务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
无补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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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土地预审及 规划选址 | 项目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主 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技术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主 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
环境影响报 告编制 | 项目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 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技术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 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
水土保持方 案报告编制 | 项目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 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技术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 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
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报 告编制(含压 覆矿产资源 评估报告编 制) | 项目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或压覆矿产资源评 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 写的为准)。 |
技术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二级及以上书为准)2、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至少 1 项公二级及以上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或压覆矿产资源评 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 写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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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报告 编制 | 项目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 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技术负责人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至少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以拟委任的 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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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优先; (3)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优先; 2、投标人同时在本项目多个标段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名时,评标委员会 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优先获得投标报价较高标段的中标资格。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 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 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 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
- 6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 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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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0 分 主要人员:20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 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 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 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10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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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 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 解和建设条件概 况分析 | 10 分 | 根 据对 招标 项 目的 理解 和 建设 条件概况分析等情况,得 6~10 分 | |
服务工作内容及 方案 | 10 分 | 根 据对 服务 工 作内 容及 方 案等 情况,得 6~10 分 | ||||
服务承诺、质量 承诺及管理措施 | 7 分 | 根据对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 理措施等情况,得 4.2~7 分 | ||||
工作进度计划 | 7 分 | 根 据对 招标 项 目工 作进 度 计划 等情况,得 4.2~7 分 | ||||
后续服务工作安 排及承诺 | 6 分 | 根 据对 后续 服 务工 作安 排 及承 诺等情况,得 3.6~6 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0 分 | 项 目 主 要 人 员 任 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项目主要人员最 低要求)得 20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 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 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 | |||
2.2.4 (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5 分; | ||
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1 项满足资格 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 5 分,本项最高加 10 分。 | ||||||
履约 信誉 |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 5 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 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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