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万宝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万宝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0901020185207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太阳能万宝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规划交流侧总容量为 4 MW(直流侧容量约为4.012MWp),其中,彩钢瓦屋顶建设规模约为2900.73kWp,水泥混凝土屋面建设规模约为273.98kWp,光伏车棚建设规模约为837.9kWp。厂区内混凝土屋面及光伏车棚部分拟按照10°倾角安装,彩钢瓦屋面延屋顶平铺(屋面倾角±5°)。通过光伏组件布置及计算,本项目均采用660Wp及以上的P型双面光伏组件,共计6034块。青岛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02号,北纬35°.993876’, 东经120°.123675’。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中节能太阳能万宝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范围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检验、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以及4MW运维相关附属设施及工具采购(不含组件采购,组件为甲供设备,最终供货容量以实际供货为准)。投标人须完成约3530平方米混凝土部分区域屋面防水、约8589平方米彩钢瓦区域加固及配建约4050平方米光伏车棚(以上面积为青岛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防水、加固、光伏车棚建设面积以青岛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最终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青岛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新建交流侧4兆瓦光伏区、10条并网线路分别通过10台并网柜就近接入业主10个400V开关柜、以4条10kV集电线路接入10kV开关柜进线柜,以实现所有设备满负荷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或15天)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施工过程中由总包方积极协调厂区配合停电及相关事宜,对本工程施工进度产生影响致使工程延期或因此产生额外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开始直至并网完成期间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通信线路开通办理、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为满足项目运行所需的全部手续办理,如涉及加固、防水、建设光伏车棚等附加工程,包含相关工作和费用。 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规定为准。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应按时参与踏勘活动,《现场踏勘表》(招标文件附件F)仅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部分重难点内容,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踏勘的一切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02号青岛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
九、工期要求:
1.计划并网日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全装机容量并网。
2.计划工期:总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经审计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10兆瓦(直流侧或交流侧其中一侧须满足以上容量要求)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未体现项目容量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10兆瓦(直流侧或交流侧其中一侧须满足以上容量要求)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且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施工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合同中未体现项目容量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竣工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竣工证明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10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相关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扫描件),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设计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10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施工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于同时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且须由满足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到2024年12月13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
收款账号:9319020554104030000025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招标代理公司) |
联系人:戴露儿 |
联系人:吕仲仁 |
电话:010-83052428 |
电话:0931-856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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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YZB111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