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永久用电(外电)工程施工 |
批复文号 | 备案项目编号130100589029013 |
批复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人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永久用电(外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130100589029013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永久用电(外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永久用电(外电)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36039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4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77321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520号 四、项目概况:新装2×1000KVA专用变压器及附属高低压配电工程。详见《供电方案》。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2430 【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新装2×1000KVA专用变压器及附属高低压配电工程,详见《供电方案》。用电设备容量合计2000 KVA(KW)。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供电局批复的施工图纸为准。 (2)在本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负责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和停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供电局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确保本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送电。 (4)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竣工资料整理移交。 (5)办理永久用电的相关手续及完工后的临电设施拆除等内容。 【招标控制价】:3360570.35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 4 月 6 日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4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4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 —— 11:00 ,下午:2:00 ——4:00。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报名手续:①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②企业法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以上费用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设置为具备下列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已经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且工程造价不低于300万的电力施工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或依法分包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注:①业绩需提供纸质证明资料。单独招标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文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②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一并上网公示。如提交虚假的业绩证明资料,一经查实,除依法依规处理外,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投标。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3603966,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单位: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4 月 5 日 |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4.6.doc |
发布人 | 甘秀明 |
发布日期 | 2017-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