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8/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比 选 文 件
采购编号:SCLTZB2018-425号
中国·四川(西昌市)
采 购 人:西昌学院
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0一八年一月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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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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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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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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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项目需求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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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审标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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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比选文件格式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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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学院委托,对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现诚邀贵单位参加比选,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人: 西昌学院
2.项目名称 :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SCLTZB2018-425号
4.采购包数:共1包。
5.采购内容: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二、被邀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四、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8月 15 日上午09:00至2018年 8月16日下午17: 00时止。
六、比选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凉山州西昌市海河西路28号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紫金石酒店斜对面)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比选时间:2018年8月20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
九、比选地点:西昌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十、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报名咨询)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6/802(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十一、比选人:西昌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4-258008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须知附表
项目名称: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LTZB2018-425号。
二、总则
1、招标方式及定义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邀请中所述项目。
1.2“比选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西昌学院。
1.3“招标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比选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服务”系指比选文件的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比选费用
无论邀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被邀单位自行承担与参加邀请有关的所有费用。
4、比选文件的约束力
邀请单位一旦购买了本比选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三、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构成
6.1比选文件是供应商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邀请的程序和评定成交被邀方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比选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格证明文件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评审标准
(7)比选文件格式
6.2供应商收到比选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
比选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邀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比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每一拟供应商。
7.2提交首次邀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比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被邀文件截止时间。
7.3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招标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8、
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比选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比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比选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该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写比选响应文件。
10.2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A4纸张按上述格式进行统一排序,用中文打印并胶装成册。
11、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报价部分
(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分项明细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比选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2 资格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投标报价表;
(3)供应商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4)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5)其他内容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计内容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比选响应文件货币
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标注。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4、比选保证金
14.1 供应商进行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当地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竞标将被拒绝。
14.3 供应商所交纳的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14.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比选结束后7个工作日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14.5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中选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已签订的合同2份(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1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比选文件的;
(2)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比选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比选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供应商需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份数一份,每份比选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比选响应文件中。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比选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比选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6、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比选响应文件均不退回。注:电子文档均采用U盘形式储存后进行递交。
16.2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应:
(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比选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如果比选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 比选响应文件时,应原封退回。
16.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7、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比选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比选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迟交的比选响应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比选响应文件。
六、 比选与评审
19、比选小组
19.1采购执行机构组织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应当成立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比选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比选小组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9.2比选小组成员中的比选人代表应当由比选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比选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9.1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0、供应商澄清
20.1比选小组在对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比选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比选程序
21.1符合比选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符合比选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比选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
21.2根据比选人的委托,比选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报价和第21条比选程序的规定,直接确定1名中选人。
21.3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比选报告中签字确认,对比选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比选报告的有效性。
22、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比选保证金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其他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七、 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比选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23.2比选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4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比选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4、履约保证金
24.1履约保证金缴到比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交款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24.2 如果中选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5、招标代理服务费
2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 元。
25.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
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
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
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17年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暂无财务报表,须提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5、
社保和纳税的缴费凭证(2016年或2017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合同编号:SCLTZB2018-425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项目编号)的比选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条款和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采代理机构各执两份。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西昌学院拟通过在线支付平台项目实现全校收费项目提供统一的缴费途径,缴费者更便捷,收费部门管理更通畅,财务处监管更全面、严密。
二、技术规格、数量及其他要求
1、采购数量及项目清单:
2、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注:“在线支付平台”需以学校财务现有收费管理系统为基础,实现全校收费项目的统一管理。如果产生接口费用,由在线支付平台中标公司承担。
(三)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包括售后服务时间,详细售后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无售后要求填“无”如分包则按包件号逐包填写。)
①供货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质量保证期限:系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之日起,提供3年内系统免费维护、免费系统升级等服务。
②各类管理员培训:提供不少于4×2小时/次免费培训。
③培训对象:管理员能够从技术上操作,掌握系统配置、管理以及日常维护操作,提高系统管理员的管理效率。对于各级管理员,可以掌握各自的业务操作流程,顺利地使用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④培训内容:系统安装、维护培训;项目实施培训;用户管理、配置管理等服务管理。
⑤培训目标:了解系统的主要功能以及系统结构;掌握系统操作;熟悉应用层简要运维;能够高效地使用系统进行管理。
⑥投标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和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⑦服务响应时间:提供每周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重大故障4小时内乙方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
2.服务期,付款方式(服务项目适用。明确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时间及比例)
①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完成系统的部署和调试,交货地点:西昌学院。
②软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入试运行。试运行1月后申请项目验收。
③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和流程进行验收。
④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合同样本参照西昌学院采购合同文本执行。
(五)其他要求
关于《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及集成技术规范V1.0》详见附件
附件:《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及集成技术规范V1.0》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开发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信息系统开发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现有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立足于学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层面,分别提出新建信息系统和现有信息系统的建设与集成规范。针对新建的信息系统,从管理、架构、技术、安全、信息标准、集成等方面进行规范;对现有或在建的信息系统,在尽可能减少对正常运行的服务和系统产生影响的前提下,只对系统中《信息编码标准》的使用及与基础平台的集成进行规范。
本规范由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与解释。
1 适用范围
(1)本规范是信息系统的新建、改建,以及各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进行集成的指导性文件。
(2)本规范规定西昌学院新建系统的建设规范;规定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数据集成、身份认证集成及门户界面集成的技术要求。
(3)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和现有信息系统。
(4)本规范的主要使用者为信息系统规划人员、设计人员、开发人员和各部门系统管理员。
2 使用说明
2.1 按使用角色
(1)信息系统规划人员
在信息系统规划过程中,除充分考虑信息系统应具备的业务功能外,还应参照本规范,对信息系统建设涉及到的管理、技术、安全、集成等方面进行要求(参阅本规范第二部分的“4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章节),如有特殊要求可以另行补充。
对信息系统(包括现有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编码标准,请参阅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和第二部分的“4.2.8 信息编码标准”章节。
对信息系统(包括现有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集成,请参阅本规范第二部分的“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章节。
(2)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人员
在信息系统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规范第二部分5.2章节的要求,并参照本规范第二部分“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开发集成接口。
信息系统使用初始数据时,应参照“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
(3)各部门系统管理员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参照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和第二部分的“4.2.8 信息编码标准”章节进行数据准备、配合测试。
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应遵照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及相关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进行信息编码的维护和使用,与有关部门协同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2.2 按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1)新建信息系统
新建信息系统应严格按照本规范第二部分“5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执行。信息标准编码要符合“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规定,并须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执行。
在信息系统招标过程中,应明确要求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响应本规范,并应在信息系统建设合同中明确提出按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建设、集成与实施。
(2)现有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编码应参照本规范第二部分的“4.2.8 信息编码标准”章节和“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并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执行。
参照本规范第二部分的“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进行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集成。
3 术语和名词解释
(1)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
指数字化校园的三个基础平台,包括共享数据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信息服务门户平台。
共享数据平台是收集、处理、存放学校的各类共享数据,并为全校提供信息共享服务的平台。用于在各个信息系统间进行数据交流。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方便、安全的身份认证服务,用于解决不同的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口令不统一的问题。用户只要用一个用户名和口令即可访问校园网上有权使用的信息系统,实现单点登录(SSO)。
信息门户平台汇集校内各种资源、应用、信息,把分散于各个信息系统的不同功能和服务有效地组织起来,为各类用户提供一个统一的信息服务入口。
(2)信息系统集成
指信息系统间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编码,实现各信息系统信息共享,进而可实现相关用户系统间的交互。信息系统集成以标准化为基础,分为数据集成、身份认证集成、门户界面集成。
(3)新建系统
指新建或者改建的信息系统。
(4)现有信息系统
指已经正常使用的信息系统。
(5)关系型数据库
关系数据库,是建立在关系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库,借助于集合代数等数学概念和方法来处理数据库中的数据。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实体以及实体之间的各种联系均用关系模型来表示。
主流关系型数据库如:Oracle,DB2,微软的SQL Server等。
(6)B/S架构
B/S结构(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是WEB兴起后的一种网络结构模式,WEB浏览器是客户端最主要的应用软件。这种模式统一了客户端,将系统功能实现的核心部分集中到服务器上,简化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使用。
(7)WebService
WebService是由信息系统发布、完成其特定需求的在线应用服务,其他信息系统能够通过Internet来访问并使用这项在线服务。
(8)XML
可扩展标记语言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XML) ,用于标记电子文件使其具有结构性的标记语言,可以用来标记数据、定义数据类型,是一种允许用户对自己的标记语言进行定义的源语言。 XML非常适合 Web 传输,提供统一的方法来描述和交换独立于应用程序或供应商的结构化数据。
(9)API
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的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10)ODI工具
Oracle Data Integrator(ODI):是Oracle公司的一个ETL数据集成工具,可以方便的实现将多种数据源中的数据迁移、转换到不同种类的目标中。
(11)数据清洗
这里指把不符合信息编码标准要求的数据替换成信息编码标准规定的内容。
(12)数据抽取
指共享数据平台从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库中获取共享的数据。
(13)数据下发
指信息系统从共享数据平台获取需要的数据。
(14)数据的产生者
指该信息产生的源头,负责该信息的更新维护,也可叫作权威数据源。
(15)单点登录(SSO)
单点登录(Single Sign On),简称为 SSO,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业务整合解决方案之一。SSO的定义是在多个信息系统中,用户只需要登录一次就可以访问所有相互信任的系统。
4 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
4.1 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
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以共享数据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信息门户平台为核心的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建立硬件网络、操作系统,制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架构、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规范,以规范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及建设过程,实现学校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通过将新建及现有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进行集成,实现本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通过单点登录(SSO),实现集成的信息门户服务,方便师生工作、学习与生活。
4.2 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4.2.1 服务器管理
为规范管理、保证运行安全,新建信息系统使用的服务器应统一部署到学校中心机房,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使用普通PC机代替服务器。
4.2.2 操作系统及访问
信息系统的服务端(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须安装运行在主流Windows或者Linux、Unix等操作系统上。
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口令应只掌握在管理员手中,密码必须保证一定强度并定期更改。信息系统建设阶段,为便于调试,可对系统建设厂商开放管理用户口令,建设完成后应立即更改。
所有服务器应按照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时升级病毒库,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
所有服务器不得安装、运行与信息系统无关的软件、伺服程序等;不得上传危害系统及网络安全的恶意代码和病毒,如因管理不当给学校硬件网络及信息服务带来危害,相关管理员应承担责任。
4.2.3 系统部署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息系统应通过双机热备、负载均衡等方式来提高信息系统服务的可靠性。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息系统部署应遵循服务器专机专用的原则,把数据库、应用服务、WEB服务分别部署在不同的服务器或虚拟机上。
4.2.4 数据库使用
信息系统应使用主流关系型数据库。
数据库系统管理员帐号只能由数据库管理员掌握,密码应保证一定强度并定期更改。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帐号不应分配数据库管理员权限。
信息系统在进行数据集成时若创建用于集成的数据库用户,应按照数据库管理要求设定用户权限,保障数据安全。
4.2.5 系统架构
信息系统应采用B/S三层架构,即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以方便用户使用并提高系统安全性。
4.2.6 网络访问
信息系统提供WEB服务只能默认通过80端口。在实际使用中如需开放其它端口,须书面向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说明开放的端口及用途。
4.2.7 接口要求
信息系统应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提供如系统管理、查询、关键业务等功能的WebService接口。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支持标准XML格式数据。
4.2.8 信息编码标准
新建信息系统所使用的信息编码应严格遵循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执行。
现有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编码如不符合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原则上应逐步通过数据清洗的方法将原有编码替换成学校信息标准编码;如因技术或其它原因无法进行数据清洗,则需通过建立应用系统和学校信息标准编码间的对照表来实现学校信息标准编码的应用。
如果信息系统是数据的产生者,则应及时准确地维护好相关信息,通过后续的数据集成同步到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供其它信息系统使用。所产生数据中涉及到的信息编码,应与“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保持一致。规范中的信息编码不能满足信息系统业务需要时,应遵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进行维护。
如果信息系统是数据的使用者,则应向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使用数据申请,通过数据集成定时从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获取需要使用的信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修改数据,如发现数据不正确或者不能符合使用要求,应联系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解决。
信息系统若使用的信息编码未包含在“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中,此类信息编码可由信息系统自行维护;如果该信息编码也需要在校内进行共享交换,则应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对信息编码进行补充维护。
4.2.9 权限管理
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应采用角色、权限组的权限管理方式,通过配置用户角色赋予用户相应的权限,便于用户及权限的管理。
4.2.10 系统备份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运行程序备份和数据备份,以便当意外情况发生时可以及时恢复。
4.2.11 系统安全
代码安全: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应充分测试,避免因程序代码的问题形成信息系统安全漏洞。
数据传输安全:在信息系统间进行数据传输时,不得以明文传输用户名、口令等敏感信息,需要进行加密处理。
追溯机制:建立系统用户访问及操作日志,便于事后追溯。
4.2.12 隐私保护
信息系统应充分保护个人信息,除因业务需要面向管理人员开发的统计查询功能外,不得公开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信息。个人隐私包括生活情况、生理心理情况、资产情况、通讯信息、社会关系等公民不愿公开的不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个人信息。
4.2.13 扩展性
信息系统须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要求模块间应相对独立、接口清晰,内部的业务流程升级和改造与其它模块无关,能根据信息系统的类型提供必要的二次开发API以及详细的使用说明和开发示例。
4.2.14 技术支持及售后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应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响应机制,以应对使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或因学校业务发展带来的需求变动。
因学校信息化建设长期发展的需要,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集成(数据集成、统一身份认证集成、信息门户集成)会不断补充完善,这是一个持续、迭代的过程,所以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应在合同中承诺在学校需要的时候提供集成支持。
4.2.15 移动应用建设技术规范
4.2.15.1 移动应用总体技术要求
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迅速发展,学校对移动应用的建设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在通用的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移动应用平台及开发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统一平台:在学校层面构建统一安全的移动应用平台,各类移动应用都基于该移动应用平台来建设。
统一接入:各运营商、学校各部门统一接入到移动应用平台,采用统一的业务接口标准,可以支持包括CDMA1X/EV-DO、GSM/GPRS/WCDMA/TD-SCDMA、WLAN等多种无线接入技术,方便运营管理。
统一安全架构: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统一的安全架构,实现业务和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机密性和完整性、可核查性、可控性、可用性,有效地保障移动应用的安全。
统一认证:用户接入由移动应用平台进行统一的用户管理、开通注册、认证和授权。
统一终端选择:移动应用平台采用统一的终端选择原则,便于迅速、便捷、灵活地使用移动业务。
4.2.15.2 接口规范
各移动应用和移动应用平台应该是松耦合结构,平台通过开放的功能集成接口为应用提供集成的多功能支撑和管理数据支撑,各移动应用通过平台提供的标准接口进行管理、展现。
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的WebService接口应该具备灵活配置的能力。
移动应用平台应能够支持文件接口、API接口等多种接口方式。
移动应用平台与源数据的对接应该是安全、高效并且可扩展的。
4.2.15.3 可靠性与性能要求
可靠性:移动应用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容错机制,当平台某一模块发生错误时不影响整个业务运行;采用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关键部分有冗余、备份措施;关键设备应采用热备份和负载均衡等方式保证应用正常运行;系统峰值负荷不超过70%;核心设备不能有单点故障。
性能要求:客户端WAP、Web页面并行处理应至少支持300用户在线进行并行操作,300用户并发情况下系统响应时间应小于5秒;CPU忙时利用率平均应不超过70%;从数据库备份到存储设备和从存储设备恢复到数据库的时间应不超过4小时。
4.2.15.4 安全要求
移动应用平台要提供相应的安全性保障,实现业务和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可控性、可用性。
移动应用平台应具备以下安全功能:接入的CA身份认证,链路安全,平台边界防护,移动应用系统安全、终端安全防护等。
4.2.15.5 终端支持要求
移动应用平台应广泛支持主流移动智能终端,包括iOS、Android系统的富客户端应用程序,也应支持Windows Phone、Symbian、Palm WebOS等系统以WEB浏览的方式来获取平台的服务。
可接收移动智能终端的版本检查请求,根据移动智能终端类型检测最新版本,实现客户端软件自动升级。
移动应用平台应支持内嵌功能,例如内嵌既有的iOS、Android应用,有利于各类应用的融合,可以使移动智能终端的应用更为丰富。
4.2.15.6 移动应用开发要求
移动应用平台应开放服务端开发常用的组件工具类包、客户端开发包等,并提供详细的开发手册。移动应用开发者可直接使用,尽量避免重新进行底层开发,降低开发难度同时保证稳定高效。
移动应用平台架构设计上应做好数据库操作代码的封装,在满足业务功能需要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将数据库操作的相关代码封装成存储过程、函数等可重用的数据对象。
移动应用程序代码中使用数据库连接时,应及时关闭数据库连接。
为了提高应用访问速度可采用生成静态页面等技术,具体情况应根据移动应用的实际情况而定。
4.3 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层次
信息系统集成共包括四个层次,分别是数据集成、业务集成、身份认证集成、门户应用集成。
4.3.1 数据集成
数据集成是解决信息系统底层的数据同步性、时效性问题,其目的是解决数据来源的唯一性、真实性、时点性(数据是动态的,不同时点的数据有不同的状态)。数据集成依据各个信息系统管理的范围,结合数据的基本特点对数据进行组织;定义统一的标准格式,采用适用的交换技术实现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4.3.2 业务集成
业务集成实现业务逻辑在多个信息系统之间的流转。技术实现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手段,通过规范管理要素是更好的选择,即统一业务逻辑。
4.3.3 身份认证集成
身份认证集成主要为各信息系统提供集中的身份认证服务。用户可使用一个身份帐号访问所有信息系统,实现单点登录,避免用户记忆多个帐号、密码,提高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性。通过指定相应的认证技术规范,提供丰富的信息系统认证接口,最终实现所有信息系统用户认证的集中统一管理。
4.3.4 门户应用集成
门户应用集成实现现有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的整合,实现信息的合理聚集;通过实现统一的用户和统一的访问入口来访问门户平台中整合的相关信息资源,真正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大发挥现有资源的使用价值。
5 西昌学院信息系统集成规范
5.1 数据集成
数据集成是指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之间进行的周期性数据交互,包括数据从各信息系统到共享数据平台的同步以及数据从共享数据平台到各信息系统的同步两个方面。
信息系统应使用主流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的集成需另行处理。
信息系统在进行数据集成时若创建用于集成的数据库用户,应按照数据库管理要求设定用户权限,保障数据安全。
5.1.1 从信息系统到共享数据平台(数据抽取)
5.1.1.1 数据抽取方式
(1)集成工具通过具有可读权限的数据库用户访问数据库表、视图读取数据进行抽取。
(2)信息系统提供WebService接口以获取标准XML数据进行抽取。
建议采用集成工具(ODI)直接访问数据库表、视图进行数据抽取的方式。
5.1.1.2 实施步骤
(1)确定数据抽取可行性及抽取方式;
(2)信息系统所属部门配合数字化校园项目组搜集本系统可共享的数据的需求;
(3)在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创建用于集成的帐号,配置好相应的权限,并按照需求创建表或视图,让该集成帐号可以访问;
(4)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通过ODI工具访问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数据集成抽取操作;
(5)数据抽取测试。
5.1.1.3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讨论确认数据集成方案;
(2)配合进行数据集成实施,创建数据库帐号,创建表或视图,提供数据结构等;
(3)数据集成测试。
5.1.2 从共享数据平台到信息系统(数据下发)
5.1.2.1 数据下发方式
(1)信息系统直接访问方式:在共享数据平台的数据库创建查询帐号,并生成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视图,信息系统通过访问该查询帐号获取数据。
(2)写临时表方式:共享数据平台通过ODI工具把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写入到信息系统数据库临时表中。信息系统需要创建有操作权限的帐号,并创建保存需要获取的数据的临时表。信息系统从临时表中获取数据,处理后维护进信息系统正式数据中。
5.1.2.2 实施步骤
(1)确定数据下发可行性及下发方式;
(2)信息系统所属部门配合数字化校园项目组搜集本系统需要从共享数据平台获取的数据的需求;
(3)如采用信息系统直接访问的下发方式,则共享数据平台创建供信息系统访问的查询帐号,并生成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的视图;如采用写临时表的下发方式,则信息系统须在数据库中创建用于集成的帐号,配置好相应的权限,并按照需求创建临时表。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通过ODI工具访问信息系统数据库,把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写到相应的临时表中;
(4)信息系统通过开发系统功能或其它方式处理从共享数据平台或临时表中获取到的数据,并维护进信息系统正式数据中;
(5)数据下发测试。
5.1.2.3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讨论确认数据集成方案;
(2)进行数据集成实施。创建需要的数据库帐号,创建临时表,进行必要的数据处理功能开发等;
(3)数据集成测试。
5.2 身份认证集成
身份认证集成是指信息系统通过数字化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认证,以实现用户在信息系统间实现单点登录(SSO)。
不符合身份认证集成前提条件,或无法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身份认证集成的信息系统,需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协商集成方案。
5.2.1 信息系统进行身份认证集成的前提条件
(1)信息系统采用B/S架构;
(2)尽量配置域名访问信息系统,单独ip访问收到ip变更的影响不能单点登录;
(3)数字化校园平台中的教职工、学生唯一身份识别码为职工号和学号。新建系统须以职工号和学号作为登录帐号;现有信息系统需要维护系统中用户信息与一卡通卡号的对应,并能以一卡通卡号登录系统。
(4)提供集成开发支持。
5.2.2 身份认证集成方式
数字化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多种认证接口,包括.NET、JAVA、PHP等接口,还提供扩展的WebAgent代理认证接口。
信息系统可根据本信息系统所适用的开发语言、运行环境等参照选择接口类型,确定身份认证系统集成的方式。如以上接口都不能满足,则需要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协商,采取其它可行的集成方式。
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确认的集成方式提供信息系统集成所需的接口及示例。信息系统参照接口示例,根据学校集成要求或沟通确认的集成方案,修改系统的认证模块代码,实现统一身份认证集成。
5.2.3 集成实施步骤
(1)信息系统所属部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确认集成方式及要求;
(2)信息系统所属部门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取接口及示例,对信息系统进行开发修改;
(3)通过数据同步或者维护帐号对应关系等方法,保证信息系统中用户帐号与数字化校园平台中用户帐号一致;
(4)集成测试。
5.2.4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讨论确认身份认证集成方式;
(2)进行身份认证集成开发实施工作;
(3)身份认证集成测试。
5.3 门户应用集成
信息系统在实现统一身份认证集成的基础上,按学校对信息门户展现内容的规划要求,提供用于在信息门户中展现的URL,包括信息系统整体访问URL或系统中某些业务功能模块的URL,业务功能模块URL单独使用时也应符合身份认证集成规范。
5.3.1 集成方式
信息系统应参照“身份认证集成”部分的说明实现认证集成。
信息系统提供实现认证集成后的页面URL,通过信息门户中的集成模块配置到信息门户中展现。
如果学校需要在信息门户中展现信息系统的某个单独的功能页面,则该功能页面URL也须实现身份认证集成。
5.3.2 实施步骤
(1)沟通确认信息系统需要在信息门户中展现的内容;
(2)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实现身份认证集成;
(3)信息系统开发厂商提供实现身份认证集成的访问页面URL(或者单独功能页面的URL),由管理员配置到信息门户中展现。
5.3.3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沟通信息系统在信息门户中的集成方式和展现内容;
(2)提供集成所需的页面URL,进行必要的开发修改工作;
(3)集成测试。
第六章 评审标准
1、比选小组及专家组成
1.1采购执行机构组织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应当成立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比选小组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2比选小组成员中的比选人代表应当由比选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比选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3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比选组织
比选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具体比选事务由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3、比选程序
3.1在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3.2比选小组对通知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比选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
3.3根据比选人的委托,比选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报价和第21条比选程序的规定,直接确定1名中选人。
3.4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比选报告中签字确认,对比选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比选报告的有效性。
3.5评分表
3.6 比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失败: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
(2)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六、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一、响 应 函
致: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为 的比选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同意按比选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的规定。
(4)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别确认成交,我方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竞标单位名称: 地址:
(公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四、比选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比选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七、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致:
我方参与比选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九、服务计划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比 选 文 件
采购编号:SCLTZB2018-425号
中国·四川(西昌市)
采 购 人:西昌学院
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0一八年一月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3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40033003200350031003100370032003000000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400330032003500310031003700320031000000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40033003200350031003100370033003000000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400330032003500310031003700330031000000
第五章 项目需求
15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400330032003500310031003700330032000000
第六章 评审标准
17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400330032003500310031003700330033000000
第七章 比选文件格式
19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400330032003500310031003700330034000000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学院委托,对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现诚邀贵单位参加比选,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人: 西昌学院
2.项目名称 :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SCLTZB2018-425号
4.采购包数:共1包。
5.采购内容: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二、被邀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四、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8月 15 日上午09:00至2018年 8月16日下午17: 00时止。
六、比选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凉山州西昌市海河西路28号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紫金石酒店斜对面)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比选时间:2018年8月20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
九、比选地点:西昌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十、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报名咨询)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6/802(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十一、比选人:西昌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4-258008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须知附表
项目名称: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LTZB2018-425号。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采购人:西昌学院 |
2 | 采购方式:比选 |
3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4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 |
5 | 最高限价:20万元 |
6 | 比选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
7 | 比选保证金:40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19966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7 日下午15:00分。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采购编号”保证金! *本项目接收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详见本采购文件末页附件三)。出具保函的供应商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保函原件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开具保函证明材料。 *若供应商选择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则不须出具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 |
8 |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 收取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收款单位:西昌学院 银行账号:2263130104000589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昌西城支行。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
9 | 比选截止时间:2018年 7月 31 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联系人:张女士 咨询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802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 |
10 | 文件正本份数:1份;文件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档份数:1份。 |
11 | 有效期:比选截止时间后30天(日历日)。 |
13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 | 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告在四川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 |
二、总则
1、招标方式及定义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邀请中所述项目。
1.2“比选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西昌学院。
1.3“招标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比选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服务”系指比选文件的西昌学院在线支付平台采购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比选费用
无论邀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被邀单位自行承担与参加邀请有关的所有费用。
4、比选文件的约束力
邀请单位一旦购买了本比选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三、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构成
6.1比选文件是供应商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邀请的程序和评定成交被邀方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比选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格证明文件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评审标准
(7)比选文件格式
6.2供应商收到比选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
比选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邀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比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每一拟供应商。
7.2提交首次邀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比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被邀文件截止时间。
7.3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招标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8、
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比选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比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比选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该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写比选响应文件。
10.2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A4纸张按上述格式进行统一排序,用中文打印并胶装成册。
11、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报价部分
(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分项明细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比选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2 资格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投标报价表;
(3)供应商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4)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5)其他内容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计内容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比选响应文件货币
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标注。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4、比选保证金
14.1 供应商进行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当地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竞标将被拒绝。
14.3 供应商所交纳的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14.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比选结束后7个工作日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14.5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中选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已签订的合同2份(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1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比选文件的;
(2)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比选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比选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供应商需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份数一份,每份比选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比选响应文件中。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比选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比选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6、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比选响应文件均不退回。注:电子文档均采用U盘形式储存后进行递交。
16.2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应:
(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比选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如果比选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 比选响应文件时,应原封退回。
16.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7、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比选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比选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迟交的比选响应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比选响应文件。
六、 比选与评审
19、比选小组
19.1采购执行机构组织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应当成立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比选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比选小组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9.2比选小组成员中的比选人代表应当由比选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比选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9.1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0、供应商澄清
20.1比选小组在对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比选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比选程序
21.1符合比选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符合比选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比选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
21.2根据比选人的委托,比选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报价和第21条比选程序的规定,直接确定1名中选人。
21.3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比选报告中签字确认,对比选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比选报告的有效性。
22、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比选保证金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其他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七、 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比选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23.2比选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4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比选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4、履约保证金
24.1履约保证金缴到比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交款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24.2 如果中选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5、招标代理服务费
2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 元。
25.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
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
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
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17年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暂无财务报表,须提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5、
社保和纳税的缴费凭证(2016年或2017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合同编号:SCLTZB2018-425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项目编号)的比选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条款和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采代理机构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西昌学院拟通过在线支付平台项目实现全校收费项目提供统一的缴费途径,缴费者更便捷,收费部门管理更通畅,财务处监管更全面、严密。
二、技术规格、数量及其他要求
1、采购数量及项目清单:
编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核心产品 | 备注 |
0101 | 在线支付平台 | 套 | 1 | 是 |
2、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编号及 品目名称 | 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
0101 在线支付平台 | ★1.统一管理收费项目申请、审批流程; 2.便捷的一站式服务:缴费人只需登录到平台,便可对所有的费用进行集中缴纳,无需再跑到各个部门、登录到各个系统缴纳费用; ★3.支持各种收费类型:常规缴费(如学费、住宿费)、一次性收费(如报名费)、不定额缴费(如捐款)等等; ★4.多样化缴费手段:支持网上银行、银行代扣授权、第三方支付等多种缴费方式; ★5.收费数据生成:可由财务处生成,也可由各业务系统生成费用并传至缴费平台; 6.支持费用项组合、部分缴费、支持多笔合并支付; ★7.与账务处理系统无缝集成:在缴费平台缴费成功后,平台能够自动生成银行到款凭证; 8.发票的自主打印:在缴费完成后,可以凭系统生成的条目到财务处进行发票的自主打印,也可实现相关业务部门打印功能; 9.全局/实时缴费情况监控:财务处对全校的各种缴费项目的情况进行监控;相关缴费部门也能实时获知本部门有关费用的缴费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订单号、收费项目、收费年度、人员编号、姓名、所属院系、币种、应付金额、缴费金额、缴费时间、付款方式等; 10.收费票据全过程监控:通过收费票据的入出库管理、领用管理、缴存管理以及与核算系统的紧密关联,实现票据的全过程监控,保障票据使用安全; 11.为学校各业务部门或系统提供统一接口; 12.支持校外人员在缴费平台注册,确认后进行网上银行缴费; ★13.要求完成与数字化校园系统的集成,按照附件:《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及集成技术规范V1.0》要求,提供西昌学院所需要的接口,进行用户数据集成、单点登录、身份认证集成等。 |
注:“在线支付平台”需以学校财务现有收费管理系统为基础,实现全校收费项目的统一管理。如果产生接口费用,由在线支付平台中标公司承担。
(三)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包括售后服务时间,详细售后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无售后要求填“无”如分包则按包件号逐包填写。)
①供货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质量保证期限:系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之日起,提供3年内系统免费维护、免费系统升级等服务。
②各类管理员培训:提供不少于4×2小时/次免费培训。
③培训对象:管理员能够从技术上操作,掌握系统配置、管理以及日常维护操作,提高系统管理员的管理效率。对于各级管理员,可以掌握各自的业务操作流程,顺利地使用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④培训内容:系统安装、维护培训;项目实施培训;用户管理、配置管理等服务管理。
⑤培训目标:了解系统的主要功能以及系统结构;掌握系统操作;熟悉应用层简要运维;能够高效地使用系统进行管理。
⑥投标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和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⑦服务响应时间:提供每周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重大故障4小时内乙方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
2.服务期,付款方式(服务项目适用。明确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时间及比例)
①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完成系统的部署和调试,交货地点:西昌学院。
②软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入试运行。试运行1月后申请项目验收。
③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和流程进行验收。
④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合同样本参照西昌学院采购合同文本执行。
(五)其他要求
关于《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及集成技术规范V1.0》详见附件
附件:《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及集成技术规范V1.0》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开发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信息系统开发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现有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立足于学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层面,分别提出新建信息系统和现有信息系统的建设与集成规范。针对新建的信息系统,从管理、架构、技术、安全、信息标准、集成等方面进行规范;对现有或在建的信息系统,在尽可能减少对正常运行的服务和系统产生影响的前提下,只对系统中《信息编码标准》的使用及与基础平台的集成进行规范。
本规范由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与解释。
1 适用范围
(1)本规范是信息系统的新建、改建,以及各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进行集成的指导性文件。
(2)本规范规定西昌学院新建系统的建设规范;规定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数据集成、身份认证集成及门户界面集成的技术要求。
(3)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和现有信息系统。
(4)本规范的主要使用者为信息系统规划人员、设计人员、开发人员和各部门系统管理员。
2 使用说明
2.1 按使用角色
(1)信息系统规划人员
在信息系统规划过程中,除充分考虑信息系统应具备的业务功能外,还应参照本规范,对信息系统建设涉及到的管理、技术、安全、集成等方面进行要求(参阅本规范第二部分的“4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章节),如有特殊要求可以另行补充。
对信息系统(包括现有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编码标准,请参阅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和第二部分的“4.2.8 信息编码标准”章节。
对信息系统(包括现有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集成,请参阅本规范第二部分的“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章节。
(2)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人员
在信息系统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规范第二部分5.2章节的要求,并参照本规范第二部分“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开发集成接口。
信息系统使用初始数据时,应参照“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
(3)各部门系统管理员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参照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和第二部分的“4.2.8 信息编码标准”章节进行数据准备、配合测试。
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应遵照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及相关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进行信息编码的维护和使用,与有关部门协同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2.2 按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1)新建信息系统
新建信息系统应严格按照本规范第二部分“5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执行。信息标准编码要符合“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规定,并须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执行。
在信息系统招标过程中,应明确要求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响应本规范,并应在信息系统建设合同中明确提出按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建设、集成与实施。
(2)现有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编码应参照本规范第二部分的“4.2.8 信息编码标准”章节和“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并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执行。
参照本规范第二部分的“5 信息系统集成规范”进行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集成。
3 术语和名词解释
(1)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
指数字化校园的三个基础平台,包括共享数据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信息服务门户平台。
共享数据平台是收集、处理、存放学校的各类共享数据,并为全校提供信息共享服务的平台。用于在各个信息系统间进行数据交流。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方便、安全的身份认证服务,用于解决不同的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口令不统一的问题。用户只要用一个用户名和口令即可访问校园网上有权使用的信息系统,实现单点登录(SSO)。
信息门户平台汇集校内各种资源、应用、信息,把分散于各个信息系统的不同功能和服务有效地组织起来,为各类用户提供一个统一的信息服务入口。
(2)信息系统集成
指信息系统间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编码,实现各信息系统信息共享,进而可实现相关用户系统间的交互。信息系统集成以标准化为基础,分为数据集成、身份认证集成、门户界面集成。
(3)新建系统
指新建或者改建的信息系统。
(4)现有信息系统
指已经正常使用的信息系统。
(5)关系型数据库
关系数据库,是建立在关系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库,借助于集合代数等数学概念和方法来处理数据库中的数据。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实体以及实体之间的各种联系均用关系模型来表示。
主流关系型数据库如:Oracle,DB2,微软的SQL Server等。
(6)B/S架构
B/S结构(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是WEB兴起后的一种网络结构模式,WEB浏览器是客户端最主要的应用软件。这种模式统一了客户端,将系统功能实现的核心部分集中到服务器上,简化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使用。
(7)WebService
WebService是由信息系统发布、完成其特定需求的在线应用服务,其他信息系统能够通过Internet来访问并使用这项在线服务。
(8)XML
可扩展标记语言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XML) ,用于标记电子文件使其具有结构性的标记语言,可以用来标记数据、定义数据类型,是一种允许用户对自己的标记语言进行定义的源语言。 XML非常适合 Web 传输,提供统一的方法来描述和交换独立于应用程序或供应商的结构化数据。
(9)API
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的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10)ODI工具
Oracle Data Integrator(ODI):是Oracle公司的一个ETL数据集成工具,可以方便的实现将多种数据源中的数据迁移、转换到不同种类的目标中。
(11)数据清洗
这里指把不符合信息编码标准要求的数据替换成信息编码标准规定的内容。
(12)数据抽取
指共享数据平台从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库中获取共享的数据。
(13)数据下发
指信息系统从共享数据平台获取需要的数据。
(14)数据的产生者
指该信息产生的源头,负责该信息的更新维护,也可叫作权威数据源。
(15)单点登录(SSO)
单点登录(Single Sign On),简称为 SSO,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业务整合解决方案之一。SSO的定义是在多个信息系统中,用户只需要登录一次就可以访问所有相互信任的系统。
4 西昌学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
4.1 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
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以共享数据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信息门户平台为核心的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建立硬件网络、操作系统,制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架构、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规范,以规范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及建设过程,实现学校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通过将新建及现有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进行集成,实现本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通过单点登录(SSO),实现集成的信息门户服务,方便师生工作、学习与生活。
4.2 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4.2.1 服务器管理
为规范管理、保证运行安全,新建信息系统使用的服务器应统一部署到学校中心机房,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使用普通PC机代替服务器。
4.2.2 操作系统及访问
信息系统的服务端(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须安装运行在主流Windows或者Linux、Unix等操作系统上。
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口令应只掌握在管理员手中,密码必须保证一定强度并定期更改。信息系统建设阶段,为便于调试,可对系统建设厂商开放管理用户口令,建设完成后应立即更改。
所有服务器应按照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时升级病毒库,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
所有服务器不得安装、运行与信息系统无关的软件、伺服程序等;不得上传危害系统及网络安全的恶意代码和病毒,如因管理不当给学校硬件网络及信息服务带来危害,相关管理员应承担责任。
4.2.3 系统部署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息系统应通过双机热备、负载均衡等方式来提高信息系统服务的可靠性。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息系统部署应遵循服务器专机专用的原则,把数据库、应用服务、WEB服务分别部署在不同的服务器或虚拟机上。
4.2.4 数据库使用
信息系统应使用主流关系型数据库。
数据库系统管理员帐号只能由数据库管理员掌握,密码应保证一定强度并定期更改。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帐号不应分配数据库管理员权限。
信息系统在进行数据集成时若创建用于集成的数据库用户,应按照数据库管理要求设定用户权限,保障数据安全。
4.2.5 系统架构
信息系统应采用B/S三层架构,即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以方便用户使用并提高系统安全性。
4.2.6 网络访问
信息系统提供WEB服务只能默认通过80端口。在实际使用中如需开放其它端口,须书面向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说明开放的端口及用途。
4.2.7 接口要求
信息系统应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提供如系统管理、查询、关键业务等功能的WebService接口。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支持标准XML格式数据。
4.2.8 信息编码标准
新建信息系统所使用的信息编码应严格遵循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执行。
现有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编码如不符合本规范“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原则上应逐步通过数据清洗的方法将原有编码替换成学校信息标准编码;如因技术或其它原因无法进行数据清洗,则需通过建立应用系统和学校信息标准编码间的对照表来实现学校信息标准编码的应用。
如果信息系统是数据的产生者,则应及时准确地维护好相关信息,通过后续的数据集成同步到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供其它信息系统使用。所产生数据中涉及到的信息编码,应与“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保持一致。规范中的信息编码不能满足信息系统业务需要时,应遵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进行维护。
如果信息系统是数据的使用者,则应向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使用数据申请,通过数据集成定时从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获取需要使用的信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修改数据,如发现数据不正确或者不能符合使用要求,应联系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解决。
信息系统若使用的信息编码未包含在“第一部分 信息编码标准”中,此类信息编码可由信息系统自行维护;如果该信息编码也需要在校内进行共享交换,则应按照学校信息编码管理与基础数据共享管理规定,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对信息编码进行补充维护。
4.2.9 权限管理
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应采用角色、权限组的权限管理方式,通过配置用户角色赋予用户相应的权限,便于用户及权限的管理。
4.2.10 系统备份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运行程序备份和数据备份,以便当意外情况发生时可以及时恢复。
4.2.11 系统安全
代码安全: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应充分测试,避免因程序代码的问题形成信息系统安全漏洞。
数据传输安全:在信息系统间进行数据传输时,不得以明文传输用户名、口令等敏感信息,需要进行加密处理。
追溯机制:建立系统用户访问及操作日志,便于事后追溯。
4.2.12 隐私保护
信息系统应充分保护个人信息,除因业务需要面向管理人员开发的统计查询功能外,不得公开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信息。个人隐私包括生活情况、生理心理情况、资产情况、通讯信息、社会关系等公民不愿公开的不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个人信息。
4.2.13 扩展性
信息系统须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要求模块间应相对独立、接口清晰,内部的业务流程升级和改造与其它模块无关,能根据信息系统的类型提供必要的二次开发API以及详细的使用说明和开发示例。
4.2.14 技术支持及售后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应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响应机制,以应对使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或因学校业务发展带来的需求变动。
因学校信息化建设长期发展的需要,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的集成(数据集成、统一身份认证集成、信息门户集成)会不断补充完善,这是一个持续、迭代的过程,所以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应在合同中承诺在学校需要的时候提供集成支持。
4.2.15 移动应用建设技术规范
4.2.15.1 移动应用总体技术要求
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迅速发展,学校对移动应用的建设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在通用的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移动应用平台及开发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统一平台:在学校层面构建统一安全的移动应用平台,各类移动应用都基于该移动应用平台来建设。
统一接入:各运营商、学校各部门统一接入到移动应用平台,采用统一的业务接口标准,可以支持包括CDMA1X/EV-DO、GSM/GPRS/WCDMA/TD-SCDMA、WLAN等多种无线接入技术,方便运营管理。
统一安全架构: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统一的安全架构,实现业务和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机密性和完整性、可核查性、可控性、可用性,有效地保障移动应用的安全。
统一认证:用户接入由移动应用平台进行统一的用户管理、开通注册、认证和授权。
统一终端选择:移动应用平台采用统一的终端选择原则,便于迅速、便捷、灵活地使用移动业务。
4.2.15.2 接口规范
各移动应用和移动应用平台应该是松耦合结构,平台通过开放的功能集成接口为应用提供集成的多功能支撑和管理数据支撑,各移动应用通过平台提供的标准接口进行管理、展现。
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的WebService接口应该具备灵活配置的能力。
移动应用平台应能够支持文件接口、API接口等多种接口方式。
移动应用平台与源数据的对接应该是安全、高效并且可扩展的。
4.2.15.3 可靠性与性能要求
可靠性:移动应用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容错机制,当平台某一模块发生错误时不影响整个业务运行;采用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关键部分有冗余、备份措施;关键设备应采用热备份和负载均衡等方式保证应用正常运行;系统峰值负荷不超过70%;核心设备不能有单点故障。
性能要求:客户端WAP、Web页面并行处理应至少支持300用户在线进行并行操作,300用户并发情况下系统响应时间应小于5秒;CPU忙时利用率平均应不超过70%;从数据库备份到存储设备和从存储设备恢复到数据库的时间应不超过4小时。
4.2.15.4 安全要求
移动应用平台要提供相应的安全性保障,实现业务和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可控性、可用性。
移动应用平台应具备以下安全功能:接入的CA身份认证,链路安全,平台边界防护,移动应用系统安全、终端安全防护等。
4.2.15.5 终端支持要求
移动应用平台应广泛支持主流移动智能终端,包括iOS、Android系统的富客户端应用程序,也应支持Windows Phone、Symbian、Palm WebOS等系统以WEB浏览的方式来获取平台的服务。
可接收移动智能终端的版本检查请求,根据移动智能终端类型检测最新版本,实现客户端软件自动升级。
移动应用平台应支持内嵌功能,例如内嵌既有的iOS、Android应用,有利于各类应用的融合,可以使移动智能终端的应用更为丰富。
4.2.15.6 移动应用开发要求
移动应用平台应开放服务端开发常用的组件工具类包、客户端开发包等,并提供详细的开发手册。移动应用开发者可直接使用,尽量避免重新进行底层开发,降低开发难度同时保证稳定高效。
移动应用平台架构设计上应做好数据库操作代码的封装,在满足业务功能需要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将数据库操作的相关代码封装成存储过程、函数等可重用的数据对象。
移动应用程序代码中使用数据库连接时,应及时关闭数据库连接。
为了提高应用访问速度可采用生成静态页面等技术,具体情况应根据移动应用的实际情况而定。
4.3 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层次
信息系统集成共包括四个层次,分别是数据集成、业务集成、身份认证集成、门户应用集成。
4.3.1 数据集成
数据集成是解决信息系统底层的数据同步性、时效性问题,其目的是解决数据来源的唯一性、真实性、时点性(数据是动态的,不同时点的数据有不同的状态)。数据集成依据各个信息系统管理的范围,结合数据的基本特点对数据进行组织;定义统一的标准格式,采用适用的交换技术实现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4.3.2 业务集成
业务集成实现业务逻辑在多个信息系统之间的流转。技术实现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手段,通过规范管理要素是更好的选择,即统一业务逻辑。
4.3.3 身份认证集成
身份认证集成主要为各信息系统提供集中的身份认证服务。用户可使用一个身份帐号访问所有信息系统,实现单点登录,避免用户记忆多个帐号、密码,提高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性。通过指定相应的认证技术规范,提供丰富的信息系统认证接口,最终实现所有信息系统用户认证的集中统一管理。
4.3.4 门户应用集成
门户应用集成实现现有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的整合,实现信息的合理聚集;通过实现统一的用户和统一的访问入口来访问门户平台中整合的相关信息资源,真正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大发挥现有资源的使用价值。
5 西昌学院信息系统集成规范
5.1 数据集成
数据集成是指信息系统与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之间进行的周期性数据交互,包括数据从各信息系统到共享数据平台的同步以及数据从共享数据平台到各信息系统的同步两个方面。
信息系统应使用主流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的集成需另行处理。
信息系统在进行数据集成时若创建用于集成的数据库用户,应按照数据库管理要求设定用户权限,保障数据安全。
5.1.1 从信息系统到共享数据平台(数据抽取)
5.1.1.1 数据抽取方式
(1)集成工具通过具有可读权限的数据库用户访问数据库表、视图读取数据进行抽取。
(2)信息系统提供WebService接口以获取标准XML数据进行抽取。
建议采用集成工具(ODI)直接访问数据库表、视图进行数据抽取的方式。
5.1.1.2 实施步骤
(1)确定数据抽取可行性及抽取方式;
(2)信息系统所属部门配合数字化校园项目组搜集本系统可共享的数据的需求;
(3)在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创建用于集成的帐号,配置好相应的权限,并按照需求创建表或视图,让该集成帐号可以访问;
(4)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通过ODI工具访问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数据集成抽取操作;
(5)数据抽取测试。
5.1.1.3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讨论确认数据集成方案;
(2)配合进行数据集成实施,创建数据库帐号,创建表或视图,提供数据结构等;
(3)数据集成测试。
5.1.2 从共享数据平台到信息系统(数据下发)
5.1.2.1 数据下发方式
(1)信息系统直接访问方式:在共享数据平台的数据库创建查询帐号,并生成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视图,信息系统通过访问该查询帐号获取数据。
(2)写临时表方式:共享数据平台通过ODI工具把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写入到信息系统数据库临时表中。信息系统需要创建有操作权限的帐号,并创建保存需要获取的数据的临时表。信息系统从临时表中获取数据,处理后维护进信息系统正式数据中。
5.1.2.2 实施步骤
(1)确定数据下发可行性及下发方式;
(2)信息系统所属部门配合数字化校园项目组搜集本系统需要从共享数据平台获取的数据的需求;
(3)如采用信息系统直接访问的下发方式,则共享数据平台创建供信息系统访问的查询帐号,并生成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的视图;如采用写临时表的下发方式,则信息系统须在数据库中创建用于集成的帐号,配置好相应的权限,并按照需求创建临时表。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平台通过ODI工具访问信息系统数据库,把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写到相应的临时表中;
(4)信息系统通过开发系统功能或其它方式处理从共享数据平台或临时表中获取到的数据,并维护进信息系统正式数据中;
(5)数据下发测试。
5.1.2.3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讨论确认数据集成方案;
(2)进行数据集成实施。创建需要的数据库帐号,创建临时表,进行必要的数据处理功能开发等;
(3)数据集成测试。
5.2 身份认证集成
身份认证集成是指信息系统通过数字化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认证,以实现用户在信息系统间实现单点登录(SSO)。
不符合身份认证集成前提条件,或无法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身份认证集成的信息系统,需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协商集成方案。
5.2.1 信息系统进行身份认证集成的前提条件
(1)信息系统采用B/S架构;
(2)尽量配置域名访问信息系统,单独ip访问收到ip变更的影响不能单点登录;
(3)数字化校园平台中的教职工、学生唯一身份识别码为职工号和学号。新建系统须以职工号和学号作为登录帐号;现有信息系统需要维护系统中用户信息与一卡通卡号的对应,并能以一卡通卡号登录系统。
(4)提供集成开发支持。
5.2.2 身份认证集成方式
数字化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多种认证接口,包括.NET、JAVA、PHP等接口,还提供扩展的WebAgent代理认证接口。
信息系统可根据本信息系统所适用的开发语言、运行环境等参照选择接口类型,确定身份认证系统集成的方式。如以上接口都不能满足,则需要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协商,采取其它可行的集成方式。
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确认的集成方式提供信息系统集成所需的接口及示例。信息系统参照接口示例,根据学校集成要求或沟通确认的集成方案,修改系统的认证模块代码,实现统一身份认证集成。
5.2.3 集成实施步骤
(1)信息系统所属部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确认集成方式及要求;
(2)信息系统所属部门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取接口及示例,对信息系统进行开发修改;
(3)通过数据同步或者维护帐号对应关系等方法,保证信息系统中用户帐号与数字化校园平台中用户帐号一致;
(4)集成测试。
5.2.4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讨论确认身份认证集成方式;
(2)进行身份认证集成开发实施工作;
(3)身份认证集成测试。
5.3 门户应用集成
信息系统在实现统一身份认证集成的基础上,按学校对信息门户展现内容的规划要求,提供用于在信息门户中展现的URL,包括信息系统整体访问URL或系统中某些业务功能模块的URL,业务功能模块URL单独使用时也应符合身份认证集成规范。
5.3.1 集成方式
信息系统应参照“身份认证集成”部分的说明实现认证集成。
信息系统提供实现认证集成后的页面URL,通过信息门户中的集成模块配置到信息门户中展现。
如果学校需要在信息门户中展现信息系统的某个单独的功能页面,则该功能页面URL也须实现身份认证集成。
5.3.2 实施步骤
(1)沟通确认信息系统需要在信息门户中展现的内容;
(2)信息系统开发厂商实现身份认证集成;
(3)信息系统开发厂商提供实现身份认证集成的访问页面URL(或者单独功能页面的URL),由管理员配置到信息门户中展现。
5.3.3 信息系统开发厂商需做的工作
(1)配合沟通信息系统在信息门户中的集成方式和展现内容;
(2)提供集成所需的页面URL,进行必要的开发修改工作;
(3)集成测试。
第六章 评审标准
1、比选小组及专家组成
1.1采购执行机构组织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应当成立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比选小组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2比选小组成员中的比选人代表应当由比选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比选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3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比选组织
比选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具体比选事务由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3、比选程序
3.1在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3.2比选小组对通知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比选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
3.3根据比选人的委托,比选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报价和第21条比选程序的规定,直接确定1名中选人。
3.4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比选报告中签字确认,对比选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比选报告的有效性。
3.5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如涉及价格扣除及价格加成的按须知表执行。 | 共同评审因素 |
2 |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35% | 35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 “★”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一个“★”条款不满足扣5分。一般性技术参数一项不满足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4 | 履约能力、 售后服务水平评价/8% | 8 | 在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基础上,对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条款:故障响应时间、产品质量保证期、培训内容、备品备件等由专家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服务排名第一的得8分,第二的得6分,第三得4分,其余的得2分。 | 共同评审因素 |
5 | 投标企业信誉/16% | 16 | 1、 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证书得2分; 2、 提供CMMI软件企业成熟度认证证书得2分; 3、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4、 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得1分; 5、 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证书1个得4分,最多得8分。 6、 具有ISO9000认证证书得1分 | 共同评审因素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
6 | 业绩/10% | 10 | 投标人2014年以来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0分。 以投标人签订的销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 共同评审因素 |
7 | 投标文件规范性/1% | 1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4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审因素 |
3.6 比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失败: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
(2)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六、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一、响 应 函
致: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为 的比选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同意按比选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的规定。
(4)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别确认成交,我方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竞标单位名称: 地址:
(公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四、比选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
招标编号: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报价(万元) |
1 | | | | |
2 | | | | |
3 | | | | |
合计(万元)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 |||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比选要求 | 是否响应比选文件 | 超出 符合或偏离 | 备注 |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比选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 比选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七、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致:
我方参与比选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九、服务计划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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