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1-w118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拟对某部康复医疗设备器材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康复医疗设备器材项目编号:2023-JQ01-W1183
三、公示内容
(一)采购标的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技术
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

1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福州市福清市
2
便携式冲击波治疗仪

1
3
便携式脉冲恢复系统

2
4
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

2
5
便携式干预电治疗仪

2
6
生物刺激反馈仪

10
7
功能动作及体适能评估系统

1
8
群体多通道运动心电检测系统

1
9
振动加速运动器

2
10
综合运动器

10
1.投标报价应包括该包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二)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分包,最高限价225.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具有本招标项目按需按时供货服务能力;
4.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履约信用良好;
5.能够遵守国家(部队)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且投标单位不得为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gys@s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3916403175。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助理   电话:021-81827053,17321124462
        熊助理   电话:021-81827434,13916403175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
 
附件:1.需求公示参数
          2.意见建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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