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融新天地香河鲜摘展销厅电器货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金额
37.0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尚明河0518-85633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16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金融新天地香河鲜摘展销厅电器货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1-07-08 10:04:28
行业类型 综合交易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1-07-08 08:30 至 2021-07-12 17:30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文件售价(元) 300.0
开标时间 2021-07-16 15:30
开标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7-16 15:30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金融新天地香河鲜摘展销厅电器货架采购 竞争性谈判 公告 (二次) 1.招标条件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业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采购项目金融新天地香河鲜摘展销厅电器货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标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

2.1供货地点:徐圩新区

2.2采购范围:为满足金融新天地香河鲜摘展销厅项目日常运营需求,拟采购一批货架及电器设备,详见本项目需求。

2.3项目估算价:37.0205万元。

2.4工期要求:1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 竞标 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竞标响应文件中)

3.22019年0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接不低于15万的冷冻(藏)柜项目供货安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竞标响应文件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竞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竞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竞标响应文件格中承诺书,原件装订在竞标响应文件中。

以上资格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如果因复印件或加盖的公章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将立即中止该竞标人的竞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竞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标报名时间为:20210708日上午08:30-2021071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谈判文件发布及获取:进入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

4.3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江苏鸿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8-82256030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注意,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1615:30(北京时间),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5.2开标地点: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406

特别提醒:

1)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在平台首页“下载中心-非标平台二期用户手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zb.fygroup.com/home/downLoadDetail/71,预先学习具体开标流程,因供应商操纵流程原因,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还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是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扫描件,建议上传加密压缩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的开标方式,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徐圩新区非招标实施平台(http://zb.fygroup.com/)网上开标大厅登录进入相应项目,进行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实施平台首页,在“资料下载”板块下载“非标平台二期用户手册”认真阅读及按指示操作。如遇系统原因导致交易不能进行的,招标人将及时采用电话方式联系投标人进行报价。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请联系:祁昌杨,13357868100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 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供应商在进行签到时,请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填写完整。

6.竞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竞标人必须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时00分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竞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号:32050110472800000260

谈判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金融新天地香河鲜摘展销厅电器货架采购

特别提醒: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行信息须明确备注到支行级别,请各单位财务人员核实各自开户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招标人无法准确退还谈判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竞标价法,开标宣读投标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相同,由竞标人抽签决定排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街道办事处香河村香河路和疏港大道交叉口往南50米临时项目部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05329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系人:尚明河

话:0518-85633999

9.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5% 的履约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无条件)),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经交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无息)。

1 0 .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

11其它

11.1现场考察不组织,由竞标人自行考察。

11.2谈判响应货币为人民币。

11.3响应文件有效期45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11.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50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列,中标单位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至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缴纳此费用,此费用缴纳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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