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jzaa-f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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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部遴选车辆承修企业公告
 
我部按照申请、选定、审验、审批的程序对车辆承修企业进行遴选,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乘坐车、旅行车、大客车及载重车修理、汽车配件维修。
车辆车型
雷克萨斯系列
奥迪系列
丰田系列
猎豹越野车系列
三菱越野车系列
大客车系列
考斯特系列
依维柯旅行车系列

二、项目编号:2023-JLJZAA-F9008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截止递交申请时不少于2周年,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受理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供应商需具备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备案表,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同时设有实体(代理机构)经营场所。(标准详见附件1《车辆装备承修单位资质条件》)
在喀什市遴选2家车辆承修企业,当第1、2家承修企业在合同期内无法履行合成约定内容时,与顺位第3家承修企业签订合同。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10:00—13:30,16:0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新疆喀什疏勒县。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4.相关业绩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滕先生、赵先生
电    话:0998-2781526    17609986911
0998-2781525    13369896899
传    真:0998-2781644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
邮政编码:844200
六、投诉、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0998-2781475/17602266650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疏勒县
邮政编码:844200
 
 
 
喀什某部    
2023年8月1日
 
 
附件1:
车辆装备承修单位资质条件
项目
序号
一级资质
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
(一)
基本条件
1

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单位或备案国家一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

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单位或备案国家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

备案国家三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或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维修企业
2

从业时间≥5年

从业时间≥3年

从业时间≥2年
(二)
维修能力
3

维修车型≥4种

维修车型≥2种

维修车型≥2种
4

整车维修

总成维修

专项维修
5

整车修理车辆≥150标准辆/年

总成修理车辆≥100标准辆/年

专项修理车辆≥80标准辆/年
6

能实施车辆维修应急保障
(三)
社会信誉
7

合法经营,3年内未被处罚
8

维修服务热情周到、信用良好
9

开设车辆维修绿色通道
(四)
专业队伍
10

各工种齐全,结构合理

有常用工种,结构合理
11

从业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取得行业上岗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

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修理工
12

工程师或技师以上人员≥2人

助工或技师以上人员≥1人

助工以上人员≥1人
13

维修作业工人≥30人,高级工≥2人

维修作业工人≥15人,高级工≥1人

维修作业工人≥5人
(五)
设施设备
14

主体工间、附属工间、器材仓库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齐全配套

常用设施齐全配套
15

维修工间面积≥800平方米

维修工间面积≥400平方米

维修工间面积≥80平方米
16

通用维修机具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与维修规模、任务相适应
17

专用维修机具设备符合车辆相应车型维修要求
18

维修机具设备定期维护,技术状况完好
(六)
业务管理
19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健全

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齐备
20

具有完备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实行计算机管理

21

维修分工明确,建立责任制,维修秩序规范有序
22

人员职责、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工艺流程配套齐全,标示明显
(七)
质量保证
23

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满足军队车辆维修技术要求

满足军队车辆维修技术要求
24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验、保修、索赔、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完善

有质量保证体系,负责车辆保修和索赔
25

质量检验人员≥3人

质量检验人员≥2人

质量检验人员≥1人
26

2年内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投诉事件
(八)
安全生产
27

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健全
28

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防护措施和设施配套齐全
29

工作环境清洁,内务秩序良好,无环保事故隐患
(九)
保密工作
30

有健全的保密制度和有效的保密措施

有保密要求和有效的保密措施
31

有固定的保密设施和专用的保密设备

有固定的保密设施设备
32

车辆维修信息和档案资料有专人负责,单独管理
33

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军队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十)
财务状况
34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无亏损

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
35

维修收费合理、账目清楚,无偷税漏税行为

维修收费合理、账目清楚
36

流动资金≥50万元

流动资金≥10万元

流动资金≥5万元
37

财务人员≥2人

财务人员≥1人

说明:一级资质,可承担整车检测、保养、整车修理、总成专业化修理和维修救援等工作;二级资质,可承担整车检测、保养、总成修理和维修救援等工作;三级资质,可承担总成检测、保养,以及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等专项修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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