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801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泗洪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马璇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庄碧月18151862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泗洪县洪泽湖大王庄至临淮段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011001001

泗洪县水利局拟开展泗洪县洪泽湖大王庄至临淮段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泗洪县洪泽湖大王庄至临淮段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岸线生态修复、沿湖交通构建、配套设施建设等内容,本次招标工程规模为:泗洪县郁咀至临淮段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总长约6.7公里。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38万元。

1.2 项目地点:泗洪县境内。

1.3 项目规模:约6000万元。

1.4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 的勘测、设计工作, 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2)其他专项服务: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报告的编制及报批。

1.5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5 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

2)合同签订后 10天内,提交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1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完成评审。

4)初步设计批复后 1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咨询。

5)稳评、水保、环评、洪评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1.6 质量要求:合格,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

1.7 设计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总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提供合格施工图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质保期满且通过审计后付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其中:3.1、投标报价(5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23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万元加1分,此项最高得5分。

3.2人员配置35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1

 

 

 

 

 

 

项目负责人素质

 

 

 

 

 

 

15.00分

1、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的,得2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2、具有正高级职称,得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3、自201801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可研(或初设或实施方案或主要设计完成证明或验收证明)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设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等内容,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无具体工程造价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由发包人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以上材料需提供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或模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2

 

 

 

 

 

 

人力资源配

 

 

 

 

 

 

20.00分

1、专业齐全的[含规划、水工、水文水资源、测量、地质、水保、给排水、电气、造价、环境、安全],得11分,每缺少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1名得1分,最高得5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有1名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一人有多种证书的,按照最高项计分,每人只能计1次分,人员专业以资格证或职称证专业(如职称证书无法显示具体专业,也可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毕业证)准,且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予计分。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

3.3、企业经营业绩、信誉、实力(2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1

投标人业绩及奖项

14.00分

1、自201801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的,每有1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可研(或初设或实施方案或主要设计完成证明或验收证明)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设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等内容,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无具体工程造价的,须由发包人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以上材料需提供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或模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2、自201811日起,承担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学会)奖项的,每获得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为准,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要能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等主要信息。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投标人具有部委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厅认定的水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

 

 

 

 

 

 

 

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

 

 

 

 

 

 

 

4.00分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2年度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609号公布)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信用等级低的单位赋分。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截屏并标注单位所在位置。

 

3

 

体系认证

 

2.00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获得认证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4、项目实施方案(4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1

 

 

工程勘探方案

 

 

4.00

1、主要勘探大纲、方案合理可行、可满足本工程要求,得0-1分;

2、工程勘探投入的主要设备及进退场计划满足本工程要求,得0-1分;

3、确保工程勘探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得0-1分;

4、确保安全文明作业与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得0-1分;

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2

 

工程测量方案

 

3.00

1、测量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可满足本工程要求,得0-1分;

2、主要测量设备满足测量要求,主要仪器设备先进、可靠,得0-1分;

3、确保测图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得0-1分;

注: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3

 

 

 

 

 

 

 

 

方案设计

 

 

 

 

 

 

 

 

30.00

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认识,包括对项目的周边交通、自然资源、历史人文、上位规划等分析,以及对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洪泽湖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等相关工程的解读,分析与解读应全面清晰,并能结合现场及航拍照片,得0-4分;

2、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及对策,包括但不限于洪泽湖水位变化对岸线的影响、洪泽湖水情下近岸带生态修复等,分析与对策应全面清晰,并附相应的分析图和效果图,得0-4分;

3、项目建议书及可研,包括提出明确的目标愿景、设计定位及鲜明的设计主题,设计策略,结合相关工程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分段设计、断面设计、节点设计等,需提供不少于3张不同视角的鸟瞰效果图、不少于30张的断面、节点设计效果图、重要节点效果图还应包含夜景效果图,得0-16分;

4、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完整

准确科学合理,得0-2分。

5、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及其他专项服务的服务措施,得0-4分。

注:(1)以上内容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2)以上内容较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3)以上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基本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4)以上无具体内容,本项不得分。

 

 

3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2.00

1、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

合理,得0-1分;

2、进度保障措施可靠,同时分析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提供切实可

行的保障措施,得0-1分。

注: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4

 

服务承诺

 

1.00

按项目内容,按各阶段分别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并提出保障措施,得0-1分。

注: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注: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可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配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4.4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6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108 09:00 2023 1114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免费获取。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1128 09 30 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3662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大楼街道             地址:泗洪县富园天郡3号楼918

联系人:马璇                    联系人:庄碧月

电话:18082131308                  电话:1815186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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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900                       邮编: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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