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19121200452
预算金额13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赛宏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191212004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城洁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牛皮癣”专业清理维护定点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19121200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牛皮癣”专业清理维护定点采购项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1 1325000
 合计金额小写: 1325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牛皮癣”专业清理维护定点采购项目

金额单位:元

费用构成测算

序号

项目

年耗量

单位成本

年总费用

一线工人人工成本

28

946252.16

1

工资

28

1680×12=20160

564480

2

社保费

28

827.31×12=9927.72

277976.16

3

防暑降温及取暖费

28

750

21000

4

劳保费

28

20×12=240

6720

5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28

1580/21.75×3×11=2397

67116

6

工具费

28

20×12=240

6720

7

服装费

28

80

2240

8

其他费用

 

药剂、材料费

103996

1

油笔一喷灵

280L

26.80

7504

2

油漆一喷灵

200L

28.80

5760

3

油墨一喷灵

160L

25.00

4000

4

高效除粘剂

140L

26.80

3752

5

高效去污晶

80L

25.00

2000

6

抗脏贴涂料

130L

198.00

25740

7

石材一贴灵

180L

168.00

30240

8

辅助材料费

油漆、涂料、色浆、稀释剂等

25000.00

管理人员人工成本

1

4500(含社保)

54000

直接成本++

1104248.16

企业管理费

3%

33127.44

税金

6.26%

82945.00

利润

7.90%

104679.40

合 计

1325000.00/年×3=3975000.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3975000.00元整大写:叁佰玖拾柒万伍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23 —— 2020-12-2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牛皮癣专业清理维护项目期限为2017121日至20201130日止(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自2019121日至20201130日止(第三年),采购人对服务情况评估,经评估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根据天心区环卫局相关业务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确定支付保洁费用的金额,余款第四季度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支行(长沙市城洁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3161400001816003794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作业技术标准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 采用不同的专业清洁剂将承包区域内的各种“牛皮癣”以及其他影响城市形象的污染彻底清除,还原其设施、建筑物的原貌。

2)局部翻新:表面已有破损或残旧的设施进行局部翻新,涂料、水泥墙面采用同色、同质的材料进行涂刷。

3)防护处理:对污染严重的路段采用能防止乱张贴的材料进行涂刷,以达到防止乱张贴的效果(防护材料必须无色透明,不改变原设施的颜色)。

4)常态维护:专业化的队伍提供常年保洁服务,对新出现的“牛皮癣”做到及时、快速的清除。

2、作业要求

1)实行“三定管理”。公司在责任辖区内要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在责任辖区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明确清除的时间。每天上午8时前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8时以后进行巡回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主次街道“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清除作业要求严格按照作业技术标准操作,无遗留,无“以癣治癣”现象。

3、服务人员要求

1)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维护人员。

2)从事服务的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证件、统一工具。

3)能熟练地运用相关清洁卫生工具,按操作要求和要领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员工守则,工作中不怕苦、累,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离岗,热情待人、文明礼貌、使用服务规范用语。

5)遵守安全工作规定及操作程序,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6)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4、作业设备、人员及产品要求

1)道路保洁区域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和不少于清单表中标注的各类维护人员。

2)配备相应检查用机动车1台,电动车5辆以上。

3)配备不少于1台发电设备供夜间有突击时使用。

4)配备出现大面积的墙面清洗需清洗时的高压清洗机1台。

5)根据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配备相应的专业清洁剂,达到快速清洁牛皮癣的效果。

① 防乱张贴材料

② 去除粘胶类的清洁剂

③ 去除各类油墨的清洁剂

④ 去除油性笔的清洁剂

5、售后服务

1)全方位技术支持7×24小时电话响应。

2)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现场,12小时内解决,较重大问题24小时内解决。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作业技术标准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 采用不同的专业清洁剂将承包区域内的各种“牛皮癣”以及其他影响城市形象的污染彻底清除,还原其设施、建筑物的原貌。

2)局部翻新:表面已有破损或残旧的设施进行局部翻新,涂料、水泥墙面采用同色、同质的材料进行涂刷。

3)防护处理:对污染严重的路段采用能防止乱张贴的材料进行涂刷,以达到防止乱张贴的效果(防护材料必须无色透明,不改变原设施的颜色)。

4)常态维护:专业化的队伍提供常年保洁服务,对新出现的“牛皮癣”做到及时、快速的清除。

2、作业要求

1)实行“三定管理”。公司在责任辖区内要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在责任辖区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明确清除的时间。每天上午8时前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8时以后进行巡回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主次街道“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清除作业要求严格按照作业技术标准操作,无遗留,无“以癣治癣”现象。

3、服务人员要求

1)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维护人员。

2)从事服务的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证件、统一工具。

3)能熟练地运用相关清洁卫生工具,按操作要求和要领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员工守则,工作中不怕苦、累,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离岗,热情待人、文明礼貌、使用服务规范用语。

5)遵守安全工作规定及操作程序,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6)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4、作业设备、人员及产品要求

1)道路保洁区域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和不少于清单表中标注的各类维护人员。

2)配备相应检查用机动车1台,电动车5辆以上。

3)配备不少于1台发电设备供夜间有突击时使用。

4)配备出现大面积的墙面清洗需清洗时的高压清洗机1台。

5)根据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配备相应的专业清洁剂,达到快速清洁牛皮癣的效果。

① 防乱张贴材料

② 去除粘胶类的清洁剂

③ 去除各类油墨的清洁剂

④ 去除油性笔的清洁剂

5、售后服务

1)全方位技术支持7×24小时电话响应。

2)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现场,12小时内解决,较重大问题24小时内解决。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卫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者口头改进意见。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等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扣分和罚款。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属环卫工人的工资、保险等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相关条款和规定调整不合格的环卫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6、甲方应按环卫作业质量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或其他违约行为应扣款后,将经费拨付给乙方。

7、本合同的环卫作业服务费每季度次月的第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

8、如遇重大活动或突击检查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区域保洁保障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

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3、乙方有履行承诺义务(包括安排实际上岗人数和保洁人员福利待遇等),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取证或考核等要求。

5、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报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等。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要求,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长沙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背心,外观喷涂标识必须报区环卫局审定后方可实施。

7、乙方负责提供环卫作业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车辆和材料。

8、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并定期对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安全规范作业、交通安全常识、人身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9、乙方负责本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由此引的一切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治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

11、乙方必须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特别要购买环卫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12、乙方应按《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和甲方核定的指标和标准开展清扫保洁服务,按照经甲方认可的清扫保洁方案组织实施,如需改变,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13、遇强台风。特大暴雨。冰灾等天灾,乙方可以不安排人员上路清扫保洁,但应成立清扫保洁应急队伍,服从甲方和政府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台风、暴雨过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清扫保洁工作,特殊情况,如需协助救险救灾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和政府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4、因重大活动、应急事件、突发事情等需要,乙方必须及时的完成甲方交办的突击清扫保洁工作,如费用较大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报告商洽。

15、乙方应设置专门的电子邮箱、传真或热线电话受理居民和其他单位的咨询、投诉、意见反馈,并保证95%以上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如果是检查、考核或监管部门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则须在4个工作日内将问题解决,并给予甲方书面回复。

16、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发放加班工资和高低温补贴。

17、乙方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18、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承担其因违法违规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9、甲方现有作业人员原则上乙方接收,员工前期的所有劳资关系与乙方无关,乙方正式接受后,环卫工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7.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履行以上义务,违法甲方具体要求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约行为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包经费或履约保证金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连续3个月出现月评分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成分包给第三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甲方承担按天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乙方各2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

合同订立地点: 长沙市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90号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核工业湖南矿冶局 602 号
法定代理人: 蒯建红 法定代理人: 李仕文
委托代理人: 陈赛宏 委托代理人: 王国平
电话: 0731-85154750 电话: 0731-84718617
传真: 0731-85154750 传真:

附件列表
  1. 附件:维护路段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2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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