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学校新增班级内部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16: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学校新增班级内部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30200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学校新增班级内部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原公告内容:
第五部分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现变更为:
第五部分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如以上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或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请如实填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南苑街65号
联系人:孙玉师
联系方式:0535-213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13楼1303室
联系方式:0535-3029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嵛
电 话:0535-302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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