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B-20240505
二、项目名称: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22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原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面积约489平方米,土壤修复量约1956立方,主要是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开展修复效果评估服务,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报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服务要求:效果评估报告应当主要包括是否达到《原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等内容。 服务期限:与本项目修复工程的工期同步,修复工程完工达到效果评估条件后30天内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专家评审并备案。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宣兴连、刘革委、刘万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联系电话:0564-390888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0564-3908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3228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3228239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