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定远县三和集镇镇区污水净化及河道水质提升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104-118
预算金额582.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定远县三和集镇镇区污水净化及河道水质提升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1-05-07 09: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定远县三和集镇镇区污水净化及河道水质提升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定远县三和集镇镇区污水净化及河道水质提升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czgc202104-118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三和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定远县三和集镇

联系人及电话

徐传刚 1395632389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王 工 0550-40200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5月6日15时0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定远县五洋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安徽世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

5824800.0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家龙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181897894

计划工期

建设周期:建设工期不高于180日历天。

运营期:18年,项目具备运营条件经双方约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时间。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投标人业绩

(1)毕节市大新桥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和倒天河 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 河段三 )工程、二期( 河段四)工程 PPP项目

(2)德惠市朱城子 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3)隆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PPP项目

(4)祁阳县水环境及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治理 PPP项目

(5)南京仙林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6)合肥塘西河再生水厂MBR 系统采购安装及运营

(7)洱源 县 (洱海流域 )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期)PPP项目

(8)延庆区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特许经营 项目

(9)宜都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PPP项目

(10)恩施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负责人

等业绩

招标文件无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

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要求计算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56428.08(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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