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cg-2309-129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39146323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BHCG-2309-129滨海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

2023-09-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2023 年省、市节水型载体创建、2023黄河、翻身河生态河湖状况评价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24 900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09-129

2.项目名称:滨海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2023 年省、市节水型载体创建、2023黄河、翻身河生态河湖状况评价等项目。

3.预算金额:167万元。包件人民币76万元、包件二人民币49万元、包件三人民币25万元、包件四人民币17万元;

4.最高限价:167万元。包件人民币76万元、包件二人民币49万元、包件三人民币25万元、包件四人民币17万元;

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4个包件。(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分包,如同时参与多个分包,不同分包响应文件只需在报价上做区别,其他响应条件无需变化。本项目按分包号1-4顺序对各分包进行开标、评标、定标。本项目包1-4供应商仅能成交其中一个包件,供应商在前一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包件的评审,但不再在后续包件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每包件采购需求:包件 :①根据《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水资〔20235号)等文件要求,梳理滨海县区域水资源条件和水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不足,从总量效率控制、取水户监管、水资源保护、区域用水统计“一数一源”管理等方面,开展县域规范化建设,编制《滨海县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②协助县水利局开展取水户水资源管理台账规范化建设全过程技术指导、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评估服务,梳理准备滨海县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创建自评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协助组织市级、省级验收。抽选部分非农取水户进行台账资料复核,重点符合取水许可审批台账建立是否齐全、日常管理台账是否合规,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取水户水资源管理台账抽检报告》。③提交相关技术支撑服务,配合县水利局开展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针对电子证照系统存在的许可基础信息与实际不符,日常监管信息错误等问题,开展全面复核,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配合县水利局开展“一数一源”规范化工作,以制度化强化“一数一源”管理,制定“区域一数一源及水资源费征缴日常管理办法”、“取水户抄表日常管理指南”等县级规范规章制度,明确日常企业抄表、缴费、用水统计系统填报相关操作要求;协助组织全县取水户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培训至少1次等。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区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有关技术要求,编制《滨海县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自评估报告》,协助通过市级审查、省级验收。⑤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收集汇总滨海全县地下水取水工程基础信息,并按照一井一档的要求汇编台账和基础信息成果,全面分析区域地下水取水工程分布及使用情况,为区域地下水管理提供依据。

包件二:根据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1]4)文件及度目标任务要求,开展滨海县苏北灌溉总渠蔡桥水源地、滨海县淤黄河八滩水源地、响水县滨海县中山河大有(滨淮)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项目,要求严格按照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DB32/T4030-2021)实施,找出问题并整改,完成自评估报告编制,通过市、县级审查验收。

包件三: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完成3个省级节水型载体、4个市级节水型载体的创建申报工作,开展重点用水户用水审计工作1个,水平衡测试工作9个通过省、市、县级审查验收。

包件四: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生态河湖状况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1]4)文件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完成滨海县淤黄河、翻身河生态河湖状况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3674-2019)实施,编制自评报告并通过市、县级审查验收。       

7.每包件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每包件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现行规定相关标准。

9.每包件合同履行期限:包件: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包件二: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滨海县八滩等三个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化建设自评估报告,并通过县市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包件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包件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10 7 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 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10249 0000(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滨海县育才路1663层开标二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5825019533262271258)。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每包件付款方式:包件: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省、市有关部门验收评估后,按结算(审计)报告付清余款。

包件二: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按结算(审计)报告付清余款。

包件三: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完成《2023年省、市节水型载体创建项目报告》(送审稿),并通过县水利局审查后,支付款项的50%,通过专家评审并按评审意见完善后(以载体公布文件准)按结算(审计)报告付清余款。

包件四: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提供初步成果,通过县水利局认可后,支付40%费用。正式成果完成并成功通过市、县水利局的专家评审后按结算(审计)报告付清余款。

注:以上均无息,付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  1.采购人信息

    称:滨海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址:滨海县东中路106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15371239299

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电谷A226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手机号码:13914632376

联系邮箱:404605597@qq.com

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手机号码:1537123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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