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095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俏024-25290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05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095
项目名称:2023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2023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需求为准,按实际完成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 接到采购人委派的设计项目后,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拖延设计时间造成工期延误,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多次服务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违约责任: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停止业务委托或终止合同。 由于供应商编制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供应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在对应项目采购公告中进行响应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024-2532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25290088
邮箱地址:lnjyxm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00080000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俏
电 话:024-2529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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