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珙县公安局制冷设备及窗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81.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262021000810
预算金额8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强0831-366319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5115262021000810
二、项目名称
宜宾市珙县公安局制冷设备及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翔美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产业总部基地科创大楼B座1幢6层
中标(成交)金额 818846.1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风管式室内机1:品牌:海信;规格型号:规格:1.制冷量≥2.2KW;2.制热量≥2.5KW;3.功率≤15W;4.最大风量≥420m3/h;5.最大噪音≤28dB;6.静压≥30Pa;7.安装方式:室内暗装式;8.工作内容:配套液晶控制开关(线控)、信号线铺设、系统试运行、设备调试。2.型号:HVR-22KF/G2FZBp;数量:3台;单价: 1761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尹(评标小组组长)、陈斌、刘福腾、李丽娟、付强(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2430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4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28701元,采购计划编号:SCZC201_20210001。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珙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065801。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18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2200151。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珙县公安局
地址: 宜宾市珙县芙蓉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1588318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强;联系电话:0831-3663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强
电话: 0831-36631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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