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1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00万元
招标公司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周维平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乔0555-52006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皖E0-23-2023-0439)已由安徽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印发安徽省花津河、姥下河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方案为堤防加固、堤顶道路、护坡、穿堤建筑物、滑坡段治理以及博望闸、野风港闸拆除重建等,估算投资约1.1亿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相关要求:
(1)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
(2)签订合同之日起 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4)初设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 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
(5)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进度需满足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中标后,中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资料)。
2.4工程勘察设计费估算约为(人民币):490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9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计费基数不含移民安置补偿费(征地、拆迁费、基础设施补偿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以下a或b要求;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具备以下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注:
①“类似项目”指【单份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0.7亿元以上(含0.7亿元)的堤防加固、河道防洪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②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③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下材料扫描件:①合同协议书;②主管部门咨询意见或审批同意证明材料。若合同协议书或证明材料未体现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中则需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甲方主体须与合同中的甲方主体保持一致,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证书上未体现专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②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注:
①“类似项目”指【单份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0.7亿元以上(含0.7亿元)的堤防加固、河道防洪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②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③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下材料扫描件:①合同协议书;②主管部门咨询意见或审批同意证明材料。若合同协议书或证明材料未体现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中则需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甲方主体须与合同中的甲方主体保持一致,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④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承担项目负责人职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
(5)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3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5.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2日10时30分,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0be0099b-bc8b-4033-88d5-8ed94c8522d1/85681480-2d0f-4b0d-b9f4-bb8e42e536c5/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docx》,网址:http://zbcg.mas.gov.cn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4开标室。
6.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6.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6.5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10. 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9558831306000212682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2427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7265430389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16118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01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辽河西路
邮 编:243131
联 系 人:周维平
电 话:0555-6773208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5楼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毕乔、何宇辰
电 话:0555-5200696、5206657
本招标项目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皖E0-23-2023-0439)已由安徽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印发安徽省花津河、姥下河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方案为堤防加固、堤顶道路、护坡、穿堤建筑物、滑坡段治理以及博望闸、野风港闸拆除重建等,估算投资约1.1亿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相关要求:
(1)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
(2)签订合同之日起 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4)初设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 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
(5)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进度需满足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中标后,中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资料)。
2.4工程勘察设计费估算约为(人民币):490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9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计费基数不含移民安置补偿费(征地、拆迁费、基础设施补偿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以下a或b要求;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具备以下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注:
①“类似项目”指【单份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0.7亿元以上(含0.7亿元)的堤防加固、河道防洪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②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③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下材料扫描件:①合同协议书;②主管部门咨询意见或审批同意证明材料。若合同协议书或证明材料未体现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中则需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甲方主体须与合同中的甲方主体保持一致,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证书上未体现专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②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注:
①“类似项目”指【单份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0.7亿元以上(含0.7亿元)的堤防加固、河道防洪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②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③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下材料扫描件:①合同协议书;②主管部门咨询意见或审批同意证明材料。若合同协议书或证明材料未体现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中则需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甲方主体须与合同中的甲方主体保持一致,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④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承担项目负责人职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
(5)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3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5.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2日10时30分,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0be0099b-bc8b-4033-88d5-8ed94c8522d1/85681480-2d0f-4b0d-b9f4-bb8e42e536c5/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docx》,网址:http://zbcg.mas.gov.cn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4开标室。
6.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6.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6.5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10. 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9558831306000212682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2427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7265430389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16118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01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辽河西路
邮 编:243131
联 系 人:周维平
电 话:0555-6773208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5楼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毕乔、何宇辰
电 话:0555-5200696、520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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