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邯郸市峰峰顺祥焦化有限公司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禄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项目背景

     邯郸市峰峰顺祥焦化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大峪镇北涧沟村西,总占地面积87609.25m2(约131.43亩)。企业建设规模为年产焦炭62万t,副产品煤焦油、粗苯、煤气、硫氨等。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2009年开始建设,2009年至2014年为该地块使用人为邯郸劲牛焦化有限公司,2014年至今更名为邯郸市峰峰顺祥焦化有限公司,2020年停产拆除。截止现场踏勘,本地块内除焦棚、煤棚及办公区未拆除,其他区域均已拆除完毕。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邯郸市峰峰顺祥焦化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河北禄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得资料、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邯郸市峰峰顺祥焦化有限公司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后称“报告”)。报告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初步调查报告结论如下:

       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共检出污染物52种,其中重金属及无机物检出9种,挥发性有机物检出1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25种及石油烃(C10-C40),其中挥发性有机物(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及咔唑、喹啉)及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超过相应标准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苯、1,2-二氯丙烷及间,对-二甲苯检出浓度超过相应标准;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中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挥发性有机物(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咔唑、喹啉)以及石油烃(C10-C40)检测最大浓度值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应开展风险评估,确定修复范围和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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