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何家沟群力与群力西排水系统联排联调管线工程(哈双北路泵站调水)全过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0100G24006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何家沟群力与群力西排水系统联排联调管线工程(哈双北路泵站调水)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4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何家沟群力与群力西排水系统联排联调管线工程(哈双北路泵站调水)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及市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何家沟群力与群力西排水系统联排联调管线工程(哈双北路泵站调水)全过程咨询服务。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阳江路-三环路)及哈双北路泵站院内。
2.3项目概况及规模:新建DN1000压力流污水出水管线及d1000重力流污水出水管线1721.32 米,配套建设检查井 25 座;更换哈双北路污水泵站内现状潜水排污泵中的小泵3台(2用1备),配套安装阀门、管件等附属设施;道路恢复(机动车道)3224.87 平方米,道路恢复(绿化)273平方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等。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配合甲方完成规划审批相关工作)。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62.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3.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4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按要求进行配备并承诺,投标人可视项目情况及招标人需要增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评标、定标方式
7.1本项目执行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
10.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5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305号
联系人:刘晓丹
联系方式:0451-5107968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寇丹、孙悦龙
联系方式: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Dept1@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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