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项目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281
1. 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2#/3#地块项目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 项目代码2019-330212-70-03-82700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2280万元,工程概算18028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5000万元,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3817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为55023平方米,上部建筑面积为83156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延伸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海绵城市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其中连廊吊顶底部的铝板已计入总包幕墙工程,未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545186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施工总工期:接项目业主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工,且配合总承包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17127112元)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如信息平台无法明确体现的,则以2)提供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③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共三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绿化景观工程部分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园林绿化类 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出具投标人在2022年7月、2022年8月、2022年9月连续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6(1)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30分。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毕健敏、贺意波
联系电话:0574-880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