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植物园建设运营一体化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便道资料验收备案配合服务节点深化设计BIM设计设计现场服务方案设计室内装修软装标识标线夜景灯光道路设施改造园林绿化工程迁移前期三通一平围墙土石方苗木砍伐拔除外运地上地下障碍物垃圾清理外运地基与基础试桩岩土工程基坑支护地基处理边坡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园区道路栈道主体工程钢结构装饰装修工程二次精装修窗帘导轨二次机电消防工程固定家具幕墙人防工程抗震支架给排水工程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雨水污水垃圾站暖通工程空调新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气工程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绿色节能措施电梯工程自动扶梯永久性供电工程外线及开闭所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工程泵房工程永久性供水工程机械停车设备充电桩工程市政道路接驳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景观桥梁室外总体工程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广播系统智慧灯杆信息发布监控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运营和维护管养机动车停车位广告位硬地附属设施运动场地运营管理绿化养护保洁费用保安水电维护水电费用生物防制园灯照明设施维护氛围营造统筹进度市政配套设施永久性用水宽带煤气排污管养维护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工程勘察勘察和设计提升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0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道隽0591-876213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0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 (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榕发改审批【2023】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福州市财政统筹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1标段(建设运营一体化)(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清凉山。
2.3 项目概况: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的建设规模主要如下: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2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922 平方米(不含温室展览建筑面积),其中西入口服务中心地下建筑面积约3853平方米。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本项目不含温室部分)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①勘察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
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全过程BIM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部分专业含方案设计,如室内装修、软装、标识标线、夜景灯光等,以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如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总承包单位应按三江口植物园建设指挥部或业主确认的最新设计方案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道路设施改造、原有建(构)筑物翻新改造修缮、原有园林绿化项目的迁移及养护、前期三通一平、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现状场地苗木砍伐拔除外运、地上地下障碍物及垃圾清理外运)、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岩土工程(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边坡支护等)、井点降水、边坡加固、园区道路、栈道及桥梁、主体工程(含钢结构)、装饰装修工程(含二次精装修、软装、窗帘及导轨、二次机电(含消防)、固定家具等)、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人防工程、抗震支架、给排水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污水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电气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绿色节能措施、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含装饰、自动扶梯)、 永久性供电工程(含外线及开闭所、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工程、泵房工程、永久性供水工程、机械停车设备、充电桩工程、市政道路接驳工程、园林景观、景观桥梁、室外总体工程、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广播系统、智慧灯杆、信息发布、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多媒体系统、液压升降柱、机房工程等)、标识及导览系统、智慧公园、恒温恒湿调节系统、温控系统、标识系统、景观照明、夜景灯光、亮化工程、喷灌系统、雾森系统、全息影像(如有)通信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安装,专类园建设所需的品种收集和引种保育、栽培驯化、定植造景等。具体以相关部门审定合格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为准。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均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申请,并由承包人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④运营和维护管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三江口植物园一期、二期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广告位、硬地、附属设施、运动场地等资源的运营管理以及绿化养护、保洁、保安、水电维护、水电费用、保洁费用、生物防制、园灯及照明设施维护、三大节(春节、五一、国庆)氛围营造等维护管养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甲方审批确认为准。
⑤其他内容:(1)编制工程预算。(2)承包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水保、绿建、农林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3)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5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30300.5万元,其中勘察费100万元、设计费407.5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8374.28万元(专类园引种收集、栽培驯化专项资金暂列金5000万元)、预备费1418.71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管养维护费用按13.99元/平方米·年;运营保底收益按不低于1050万元/年,由投标人竞争确定。
2.6 工期要求:①计划建设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节点要求为2025年9月30日。②管养时限:三江口植物园一期竣工验收之日起至二期竣工验收之日后五年。福州三江口植物园一期竣工验收之日至二期竣工验收之日投入使用之间为商业培育期,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管养维护费用。③经营时限:福州三江口植物园二期竣工验收之日起经营年限五年。
2.7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并获得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要求。
(5)运营和维护管养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运营维护合同》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1.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非我省(即福建省,下同)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2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2.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3.2.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3.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即一家承担勘察和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和一家承担运营管养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6.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7月13日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和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的要求
9.1履约担保金额: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7.5%;其余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9.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
通迅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91-87277022;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联 系 人:林道隽、韩垚、刘琳君;
联系电话:0591-87621399、0591-87620550;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东部办公区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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