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综合楼外墙养护项目采购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FJGC[DY]2018008
2、项目名称:综合楼外墙养护项目采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1 | 200000 | 4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综合楼外墙养护项目 | 福州固佳物业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科技园区B#楼708单元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资质》或《建筑物清洁养护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资质》或《建筑物清洁养护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0-24 19:30;报名截止时间:2018-10-29 18: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8-10-30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18-10-30 15:00,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联系方法:0591-87087895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法: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