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画册工作服务专题图书图书编辑制作历史文化篇迎泽区辖区内的古建革命遗址老街文化府城文化美味声色老字号特色小吃街畅游嗨购老风景双塔公园新名片柳巷商圈新时尚创新发展篇聚焦转型发展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田野调查历史资料搜集整理视觉资料拍摄制作图书开题目录策划文字材料整理汇编文字资料采写编纂全书版面设计排版审核校对打样制作包装印刷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指导重难点控制组织实施保障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运送安装调试调试验收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镇流器普通照明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正版软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离线编辑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加密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喷墨彩喷机激光扫描仪印刷机复印机胶装机切纸机车辆应急工具唐风晋韵红色火种府城记忆三晋旅游省城文旅会客厅体验地新餐饮美食娱乐佳肴迎泽公园购物游玩网红打卡地幸福生活舒适游乐现实美景民主法治仓储运输装卸税费保险费伴随服务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工作场地
金额
59.71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22]201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艳竹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351-3195088
中标公司山西格德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9.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22]201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 | (1)本次专题图书共印制制作2000套,每套4本书,4本书的内容分别为历史文化篇(包括迎泽区辖区内的古建、革命遗址、老街文化、府城文化等)、美味声色篇(包括老字号、特色小吃街等)、畅游嗨购篇(包括迎泽区迎泽公园等老风景、双塔公园等新名片、柳巷商圈等新时尚)以及创新发展篇(聚焦转型发展、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等)。要图文并茂,图片大小不小于10M,有航拍、全景、特写。图书开本为787mm×1092mm。 (2)投标方需根据采购方的编写要求拟定采编目录,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研究制定图书采编方案。 (3)工作包含:覆盖迎泽区的田野调查、历史资料搜集整理、视觉资料拍摄制作、图书开题目录策划、文字材料整理汇编、文字资料采写编纂、全书版面设计排版、审核校对、打样制作、包装印刷,如约交付甲方。 |
不限 | 批 | 报价:597100(元) | 报价:597100(元) | 山西格德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尖草坪区东方北一巷6楼1单元10号 | 91140108MA0KA0CA8C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 | 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 | 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整个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5个月(制作完成后版权为采购方所有)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可,郭琳艳,毛继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柳巷街道云路街15号
联系方式:0351-2028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5号金港国际大厦C座东厅601室
联系方式:0351-319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51-3195088
附件信息:
太原市迎泽区图书编辑制作竞争性磋商文件.doc太原市迎泽区图书编辑制作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59.5K
众恒招标
\nzhong hengzhaobiao
\n磋 商 文 件
\n招标编号:晋众恒政采[2022]201号
\n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
\n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
\n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2022年5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1
\n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3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30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33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6
\n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n项目概况
\n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网址: 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3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22]201号
\n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太原市迎泽区委员会宣传部制作看见迎泽系列画册工作服务
\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预算金额::600000元
\n最高限价:600000元
\n采购需求:
\n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
\n2、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n(1)本次专题图书共印制制作2000套,每套4本书,4本书的内容分别为历史文化篇(包括迎泽区辖区内的古建、革命遗址、老街文化、府城文化等)、美味声色篇(包括老字号、特色小吃街等)、畅游嗨购篇(包括迎泽区迎泽公园等老风景、双塔公园等新名片、柳巷商圈等新时尚)以及创新发展篇(聚焦转型发展、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等)。要图文并茂,图片大小不小于10M,有航拍、全景、特写。图书开本为787mm×1092mm。
\n(2)投标方需根据采购方的编写要求拟定采编目录,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研究制定图书采编方案。
\n(3)工作包含:覆盖迎泽区的田野调查、历史资料搜集整理、视觉资料拍摄制作、图书开题目录策划、文字材料整理汇编、文字资料采写编纂、全书版面设计排版、审核校对、打样制作、包装印刷,如约交付甲方。
\n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整个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5个月(制作完成后版权为采购方所有)。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3.2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采编团队,团队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经验和案例,确保满足采购内容需求;
\n3.3供应商应具有两年内编制出版其他图书项目的执行案例;
\n3.4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3A企业信用登记认证证书;
\n3.5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n三、获取采购文件
\n时间:2022年 5 月 18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5 月 25 日23时59分,
\n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
\n方式:采用电子山西CA电子签章方式在线下载(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n售价:免费
\n四、响应文件提交
\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时间: 2022年5月3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n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下载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开标地点
\n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 无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称: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
\n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柳巷街道云路街15号
\n项目联系人:赵艳竹
\n项目联系方式:03512028923
\n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5号金港国际大厦C座东厅601室
\n联系方式:0351-3195088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刘高明、王奕瑾
\n电话:0351-3195088
\n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n一、总则
\n1.适用范围
\n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n2.定义
\n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和承诺。“工程”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和承诺。
\n2.2“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n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n2.4“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n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n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n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n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n3.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n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n3.7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n3.8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n3.8.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n3.8.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n3.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n3.9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磋商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n3.10本磋商文件所称“投标人”、“投标方”、“中标人”亦是指供应商。
\n4.投标费用
\n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n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n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n第三部分 磋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5.2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n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网上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异议。
\n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电子回复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新版)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n6.5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n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n三、响应文件
\n7.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按各自内容分别以PDF格式上传。
\n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n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n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n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n(1)资格证明文件:
\n*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n*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
\n*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季度纳税凭证任意一次单位缴纳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n*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至少其中一险)(提供原件扫描件);
\n*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n*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以开标现场在线查询记录为准);
\n*本项目要求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n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2、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采编团队,团队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经验和案例,确保满足采购内容需求;
\n3、供应商应具有两年内编制出版其他图书项目的执行案例;
\n4、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3A企业信用登记认证证书;
\n5、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n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n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n商务部分
\n*磋商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n*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六部分);
\n*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六部分);
\n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n供应商企业简况;
\n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n(2)技术部分:
\n*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n商务、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n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不限于:工作规范、人员安排、完成时间、重难点控制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n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见第六部分);
\n各项服务承诺(不限于:交货期、磋商文件其他要求等内容);
\n组织实施保障方案;
\n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n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n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所有资质等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8.4 保证金
\n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n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n供应商必须于2022年5月31日14点30 分前从其基本帐户打入下列指定帐户
\n开户名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州分公司
\n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
\n账 号:7533 0188 0001 85572
\n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
\n8.5磋商报价
\n(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有关规定。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2)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n(3)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n(4)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n(5) 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n(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n(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n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n(a)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n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货物、服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于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工程给予增加3%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n注:1、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n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n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n(b)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c)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d)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n(e)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
\n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n(f)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n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n(g)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n(h)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n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n9.1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n9.2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工作人员(电话:4008817190)。
\n9.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9.4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n9.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
\n9.6开标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9.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9.8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n9.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n9.10响应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分别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上传至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n9.11成交供应商应在开标会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一正二副)以快递形式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金港大厦C座东厅601室,收件人:王奕瑾,收件电话:0351-3195088。当纸质版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n10.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n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n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n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n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n11.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n11.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n12. 响应文件的加密
\n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及交易平台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并提示。
\n报价截止时间
\n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 2022年5月31日14点30 分00秒前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881-7190)。
\n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收到供应商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报价成功。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响应文件。
\n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重新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在线递交。
\n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n(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加密上传的;
\n(2)未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章的;
\n(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n(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n(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n(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n(7)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n(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n(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n(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 五、磋商开启仪式
\n16.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n16.1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
\n(1)在线签到。磋商开启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山西CA电子锁在线进行签到;
\n(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n开启时间开始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
\n(3)第一轮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报价、交货期、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内容;
\n(4)第一轮报价结束,集采机构或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第一轮报价记录,经供应商在线会签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记录表未按规定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其报价视为无效,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n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n17. 组建磋商小组
\n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n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n18、审核
\n18.1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n18.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n资格性审查
\n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符合性审核
\n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n(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n(2)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n(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n(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n(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n(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n18.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评标报告’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n18.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18、磋商
\n18.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分别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在线询标)。具体步骤为:
\n(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可以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n(2)商务、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
\n(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18.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结束前报价人不得离开电脑,每次报价报价人需在十分钟内出价。
\n18.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n18.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n19、评审
\n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n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n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n20、确定成交供应商
\n20.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n21、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
\n(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n(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
\n(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8.2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n(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n(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n(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n(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n(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
\n(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
\n(1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
\n(1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
\n22、评审复核
\n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n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n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n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n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n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n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23、评标过程保密
\n23.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n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n23.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n2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25、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n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n(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n25.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
\n25.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n25.4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n七、签订合同
\n26.成交通知
\n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n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成交服务费
\n按照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n28. 签订合同
\n28.1成交供应商应(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n28.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n28.5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28.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
\n28.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n八、保密和披露
\n30. 保密
\n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31披露
\n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九、询问和质疑
\n32供应商有权就竞争性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32.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3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32.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n32.4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n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32.5 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n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32.6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n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n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nD.事实依据;
\nE.必要的法律依据;
\nF.提出质疑的日期。
\n32.7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32.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n十、违约处罚
\n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n(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n(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第三部分 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
\n一、评审原则
\n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n1、磋商报价及折扣;
\n2、所提供服务方案的合理性;
\n3、所提供服务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
\n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
\n5、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n6、供应商的业绩情况;
\n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n二、评审方法
\n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照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n1、评审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报价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
\n2、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独立打分。
\n3、由磋商小组按照得分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合格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报告确定得分排名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果第一名放弃成交,则由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如前三名全部放弃成交,则重新采购。
\n三、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核内容及标准
\n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n开户许可证。\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清晰、有效。\n |
\n2\n | \n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上一年度年度审计报告\n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年检有效注册会计师的证书。\n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且要清晰、有效。\n |
\n3\n | \n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 | \n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季度纳税凭证任意一次单位缴纳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且要清晰、有效。\n |
\n4\n | \n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至少其中一险)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且要清晰、有效。\n |
\n5\n |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n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n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n |
\n6\n | \n本项目要求的特定的资格条件\n | \n原件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n |
说明: 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n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PDF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n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为无效。
\n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n符合性检核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磋商函\n | \n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n |
\n2\n | \n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n | \n(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n(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n |
\n3\n | \n响应文件的签署\n | \n组成投标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n |
\n4\n | \n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n | \n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n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投标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n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n内容有效,电子签章符合要求。\n |
\n5\n | \n响应文件的有效期\n | \n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要求。\n |
\n6\n | \n商务要求响应内容\n | \n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n |
\n7\n | \n服务要求响应内容\n | \n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n |
\n8\n | \n技术要求响应内容\n | \n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参数需求表”中标“★”的内容和磋商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内容的,或不能提供磋商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的,或提供的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做无效响应处理。\n磋商供应商完全照搬照抄磋商文件中一般技术需求,或完全不能提供磋商产品一般技术需求相关资料的,做无效响应处理。\n |
\n9\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n2、磋商供应商参加多包报价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n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n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n |
\n10\n | \n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n | \n响应文件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等。\n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供应商如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n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n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n2、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磋商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n3、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n4、磋商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n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n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n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n(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n(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n(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n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9.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五、无效磋商的情形
\n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核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n六、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分细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n满 分\n |
\n一、商务部分(18分) 共同认定 \n | \n \n |
\n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n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明细单、财务结算凭证等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0分;\n | \n10分\n |
\n设备情况(8分)\n公司或事业单位、企业自有硬件设备情况,喷墨、彩喷机、激光扫描仪、印刷机、复印机、针式打印机、胶装机、切纸机、车辆、应急工具的情况进行打分;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8-6分、5-3分、2-1分;投标人须列出自有设备清单,并提供相关票据原件扫描件;无票据不得分。 \n | \n8分\n |
\n二、服务部分(25分)共同认定\n | \n \n |
\n1、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力配备情况\nA、能够全面性地描述在本项目中人员配备情况,且有额外更多描述的,切中关键问题的得3-5分 ;\nB.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基本能够满足文件要求,但描述简单不详细的得1-3分 ;\nC.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基本能够满足文件要求,但描述不具体、模糊不清的得0-1分。\n | \n5分\n |
\n2、服务承诺及响应:\n服务承诺及措施: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分\n | \n20分\n |
\n三 、技术部分(37分)\n | \n \n |
\n1、项目实施方案:\n主要内容、实施计划,满足服务需求,总体设计思路及技术架构描述清晰、设计合理;运行保障措施完善。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分\n | \n17分\n |
\n2、质量保证措施:\n保证措施目标明确可行5分,基本明确3分,目标含糊不清1分;\n保证措施可行5分,基本可行3分,措施一般的1分;\n如无质量控制目标和措施的不得分。\n | \n10分\n |
\n3、项目进度计划:\n需提供详细可靠的实施计划,同时依据计划的实现可靠度进行评分,可行10-8分,基本可行6-4分,措施一般的3-1分;\n | \n10分\n |
\n四、价格部分(20分)\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100 \n对小、微型企业给与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20分\n |
商务、技术要求
\n一、项目概况
\n本次专题图书共印制制作2000套,每套4本书,4本书的内容分别为历史文化篇(包括迎泽区辖区内的古建、革命遗址、老街文化、府城文化等)、美味声色篇(包括老字号、特色小吃街等)、畅游嗨购篇(包括迎泽区迎泽公园等老风景、双塔公园等新名片、柳巷商圈等新时尚)以及创新发展篇(聚焦转型发展、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等)。要图文并茂,图片大小不小于10M,有航拍、全景、特写。图书开本为787mm×1092mm。
\n二、招标内容
\n投标方需根据采购方的编写要求拟定采编目录,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研究制定图书采编方案。
\n三、商务技术要求
\n工作包含:覆盖迎泽区的田野调查、历史资料搜集整理、视觉资料拍摄制作、图书开题目录策划、文字材料整理汇编、文字资料采写编纂、全书版面设计排版、审核校对、打样制作、包装印刷,如约交付甲方。卷 次主 题第一卷 历史文化篇——集中展示迎泽区厚重的历史文化,主打唐风晋韵、红色火种、府城记忆等景点,塑造三晋旅游“始发站”、省城文旅“会客厅”、府城文化“体验地”。第二卷美味声色篇——集中展示迎泽区的老字号、新餐饮。主打美食、娱乐,一起来品舌尖上的美食,佳肴里的历史文化。第三卷畅游嗨购篇——集中展示迎泽区迎泽公园等老风景、双塔公园等新名片、柳巷商圈等新时尚。主打购物、游玩、网红打卡地,勾勒幸福生活、舒适游乐在迎泽的现实美景。第四卷创新发展篇——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释放新红利、民主法治得到新加强…… 今日的迎泽正走在创新发展的“快车道”上,本册将全景展现美丽迎泽、幸福迎泽在创新发展的大潮下散发的新魅力和迸发的新活力。卷 次主 题第一卷 历史文化篇——集中展示迎泽区厚重的历史文化,主打唐风晋韵、红色火种、府城记忆等景点,塑造三晋旅游“始发站”、省城文旅“会客厅”、府城文化“体验地”。第二卷美味声色篇——集中展示迎泽区的老字号、新餐饮。主打美食、娱乐,一起来品舌尖上的美食,佳肴里的历史文化。第三卷畅游嗨购篇——集中展示迎泽区迎泽公园等老风景、双塔公园等新名片、柳巷商圈等新时尚。主打购物、游玩、网红打卡地,勾勒幸福生活、舒适游乐在迎泽的现实美景。第四卷创新发展篇——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释放新红利、民主法治得到新加强…… 今日的迎泽正走在创新发展的“快车道”上,本册将全景展现美丽迎泽、幸福迎泽在创新发展的大潮下散发的新魅力和迸发的新活力。
\n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整个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5个月(制作完成后版权为采购方所有)。
\n四、其他
\n1.付款方式:财政资金支付,分三次付清
\n支付比例第一次40%,支付比例第二次30% ,支付比例第三次30% 。
\n2.交付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
\n 合同原则(格式仅供参考)
\n(以实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准)
\n需方:
\n供方:
\n供方在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一、货物/服务条款
\n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服务
\n(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质保期、服务要求等清单后附)
\n二、合同总金额:
\n 人民币(大写):
\n(小写):Y
\n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n三、合同资金支付
\n资金支付方式:
\n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n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
\n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n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 %的履行保证金。
\n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
\n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月后 个工作日内需方无息退还。
\n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n供方向需方承诺:
\n六、交货
\n1、交货期限:
\n2、交货地点:
\n七、交验
\n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n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n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
\n4、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n八、需方责任
\n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n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n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n九、供方责任
\n1、保证所供货物/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标准。
\n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售后等服务。
\n十、违约责任
\n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n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n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n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n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n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 扣除履约保证金。
\n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n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 。
\n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 的滞纳金。
\n十一、不可抗力
\n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十二、争议解决
\n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n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电子专用签章之日起生效。
\n2、本合同一式 份。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n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n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n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
\n需方(章): 供方(章):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地 址: 地 址:
\n电 话: 电 话: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账 号: 账 号
\n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 期: 年 月 日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n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n (项目名称)项目
\n 项目编号:
\n标项:
\n响
\n应
\n文
\n件
\n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
\n二〇二二年 月 日
\n资 格 证 明 文 件
\n目 录
\n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n二、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上一年度年度审计报告 ……………………
\n三、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季度纳税凭证任意一次单位缴纳的纳税凭证…………
\n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n五、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见格式) …………………
\n六、本项目要求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七、供应商资格声明 (见格式)……………………………………………………
\n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n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n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n无违法记录声明
\n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
\n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标项: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磋商供应商: (单位电子签章)
\n 磋商供应商代表: (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七、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组织结构\n | \n | ||||||||||
\n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技术经济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企业资质\n | \n | \n其中\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其中\n | \n高级职称人员\n | \n 名\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中级职称人员\n | \n名\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执业/职业人员\n | \n 名\n | |||||||
\n开户银行\n | \n | \n账号\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关联单位情况\n | \n | ||||||||||
\n备注\n | \n |
商务部分目录
\n一、磋商函(见格式)……………………………………………………页码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见格式)………………………………………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
\n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格式)………………………………………
\n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见格式)…………………………………………………
\n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见格式)………………………………………
\n七、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的话见格式)……………………………………………
\n八、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格式)………………………………
\n九、供应商企业简况………………………………………………………
\n商务部分文件格式
\n一、磋 商 函 ( 格 式 )
\n 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 :
\n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 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n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n9、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n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15、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n(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n(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供应商代表姓名:
\n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E-mail:
\n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n 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n 日 期:
\n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n申请人名称:
\n单位性质:
\n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 经营期限:
\n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n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n 特此证明。
\n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n 日 期:
\n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
\n\n\n\n\n\n\n | \n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n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
\n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标项: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n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n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n(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
\n\n\n\n\n\n\n | \n |
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n注: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n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n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n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n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
\n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标项: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n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n年 月 日
\n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n太原市迎泽区委宣传部:
\n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标项: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n(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n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 期:
\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n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n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 期:1
\n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标项: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 日 期:
\n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七、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n《联合磋商协议书》
\n联合磋商各方:
\n甲方:
\n法定代表人:
\n住所:
\n乙方:
\n法定代表人:
\n住所:
\n(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n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 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n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n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n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n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n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n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n甲方(单位电子签章): 乙方(单位电子签章):
\n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n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n八、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n(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标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业主\n | \n合同价格\n | \n完成时间\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n | \n……\n | \n……\n | \n……\n |
注:按顺序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n技术部分目录
\n一、报价一览表 (见格式)……………………………………………
\n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 (见格式)………………………………………
\n三、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n四、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见格式)………………………………
\n五、各项服务承诺…………………………………………………………
\n六、组织实施保障案………………………………………………………………
\n七、售后服务保障案………………………………………………………………
\n八、政策因数相关资料(见格式)……………………………………
\n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技术部分文件格式
\n一、 报价一览表格式(以标项为单位分别填写)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磋商供应商名称:
\n 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报价\n | \n |
\n交货期\n | \n |
\n质量要求\n | \n |
\n其他说明\n | \n印数500册\n |
说明:
\n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n2、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
\n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n 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n 日期:
\n磋商供应商: 签章) 日
\n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规范要求\n | \n响应文件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n 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n日期:
\n三、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本项目所任何职\n | \n姓名\n | \n职业资格\n | \n学历/所学专业\n | \n职称\n | \n专业\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n | \n | \n…\n | \n…\n | \n…\n | \n…\n |
注:附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n八、政策性因数相关资料(格式)
\n《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n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型号\n | \n认证证书编号\n | \n认证证书有\n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n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n3、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n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n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型号\n | \n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n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原件扫描件)。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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