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会采购物品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r-hwjt-202401003
预算金额2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女士19304276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会采购物品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R-HWJT-2024010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会采购物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5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利物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会采购物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会采购物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2日14时59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
02月02日(02月02日报名截止到14:59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


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中第二点的
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
米)领取文件。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竞谈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
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供货时间:按照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98788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郝女士
电 话: 19304276122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11121000053156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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