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165.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机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2-24 16:03:50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1-317309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29656
本项目于2021-12-20 17:02:05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1-12-24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竞价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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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悦智慧物业有限公司 | 1,653,000.00 | 2021-12-24 10:57:12 |
时代东康城市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1,680,840.00 | 2021-12-24 10:34:28 |
广东华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1,698,240.00 | 2021-12-24 10:06:54 |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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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广州中悦智慧物业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1-12-24 16:00:00
成交金额:1653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叁仟元整。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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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用户需求书》 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用户需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采购无效。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9、21号大院内。该大楼由两栋建筑物组成,龙口西路19号大楼(简称南楼)1栋,龙口西路21号(含会议楼、地下车库)大楼(简称北楼)1栋。大楼总建筑面积13122.88平方米,广场面积920平方米。 二、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设施:北楼一楼变压器房1个,配电房1个;南楼变压器房1个,配电房1个;各楼层均有控制室;龙口西路7、9、11号小区内的高压开关电房1个;储水池3个、供水设备2套;北楼广场地下的机械停车设备1套。其他设备详见《附件一》。 三、本项目包括清理化粪池、隔油池。其中,化粪池3个,隔油池1套。 四、本大楼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以及办公用房于一身,设有设备用房、会议室、档案室、接访室、办案区等,设施设备较为先进、齐全,智能信息化程度较高。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对安全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较高。 第二部分,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二)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本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 范围、期限、人数、条件及报酬 一、服务范围 中标人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包括安保服务、清洁卫生、会务服务、设备设施的维护、水电管理、机械停车库设备管理等。主要设备详见《附件一》。 二、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为壹年,自中标人进场之日起计算,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由合同予以约定。自进场之日起90日内为试用期。新中标的供应商应当在进场前七日前来采购人处,做好接管前的相关工作。 三、人数及条件要求 本项目总人数为29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安保人员10人(含1名主管)、消防值班人员7名、保洁人员6名、电工4名、会务接待员1人。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二》。 四、服务报酬 (一)服务报酬投标控制价为 1700000元/年。 (二)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转账或者支票。 (三)支付程序 1、服务报酬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服务报酬=中标金额÷4个季度)。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的付款申请(含等额发票)后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10日时间是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第四部分 服务需求 一、总体需求 1、中标人必须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各种用工手续,依照广州市政府相关规定为出资聘用人员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还应当将用工手续和社会保险资料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备案。 2、中标人对聘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失信记录确保政治思想可靠、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勤奋工作、责任心强、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服务意识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 3、中标人的聘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技术能力过关,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中标人的聘用人员应当按岗位统一着装上岗。 4、中标人应当制订服务方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方案及规章制度在实施前须报采购人审核。 5、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和公安机关对中标人的聘用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6、中标人应当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 7、中标人应当配齐保洁部、工程部常用配件及工具。 ★投标人需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即有能力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出足够的服务人员提前接管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二、具体需求 (一)管理人员 1、本项目配备管理人员1名(持《注册物业管理师证》)。 2、管理人员职责是负责统领整个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工作。 (二)安保人员 1、本项目配备安全保卫人员人数共10名(含主管)。其中,安排设在龙口西路21号大门岗单人单岗24小时值勤4名;安排设在龙口西路19号检察服务中心门岗8小时值勤1名;安排治安巡查4名、主管1名。 2、人员素质要求 (1)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 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遵纪守法,无违反相关政策规定。 (3)保安主管需有相关安保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 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取得《保安管理师》或《广州市保安服务及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结业证书》的。 (4)中标人的聘用人员应当具备快速及时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 中标人应当具备利用自身资源为临时应急抽调一次不少于10人的调遣能力。 (5)中标人对聘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及 失信记录,确保政治思想可靠;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勤奋工作、责任心强、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服务意识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 3、人员工作要求 (1)龙口西路21号(北楼)大门值勤岗。职责包括检查和登记外来人员姓名及证件、检查和登记出入车辆、开闭门闸、广场停车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大院以及按指令收取和保存部分信件等。 (2)龙口西路19号(南楼)检察服务中心门口值勤岗。职责包括检查和登记来访人员姓名和证件、操作安检机检查来访人员人身及物品、按时开启和关闭南楼检察服务中心大门(早上8:50开启,下午5:40关闭,特殊情况除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察服务中心、协助采购人相关部门维护接访秩序、协助采购人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并完成法警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巡查岗。职责包括保持全天24小时对大院内外进行治安巡查和监控,其中晚上19:00至次日9:00对大院内巡查不少于十五次。 (4)中标人应当按采购人要求制作《临时出入证》。禁止在采购人大院外围墙张贴、路边摆卖或者进入采购人管控区域内闲坐等。 (5)中标人应当做好日常的防恐、防暴、防爆、防盗、防火、防毒、防台风的预防工作。 (6)发生暴恐、爆炸、盗窃、涝灾、毒灾、火灾、台风等事件时,中标人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抢救、救灾和保护现场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和公安机关依法调查。 (7)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受到非法侵害或者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受到扰乱时,中标人应当及时制止,保护工作人员、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8)中标人应当制定内部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发现有事故事件苗头时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立即报告采购人管理部门。 (9)采购人有权任命中标人的聘用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法规规定的职责,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条件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人选名单。 (10)中标人应当按岗位设立《门岗值班登记簿》、《治安巡查登记簿》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并每月汇总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查。 (11)如有需要,协助采购人完成进出大院的货物和物品的装卸及搬运,协助大院内的废旧物品的处置,费用可由双方协商。 (12)完成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的工作。 (13)防涝防讯工作职责详见《附件六》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1、本项目配备消防控制室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人员7名。 2、职责包括按法律法规及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职责。消防值班人员必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并将证件复印件在消防控制室(中心)张贴。 3、中标人应当设立《消防巡查/检查登记簿》、《消防控制室值班登记簿》、《消防演练登记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登记簿》、《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并每月汇总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查。涉及消防管理的,应当依法归入消防档案。 4、中标人应当按消防法规规定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演练、编撰消防档案,发生火警时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5、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详见《附件五》。 (四)保洁部 1、本项目配备保洁人员6名(含主管)。 2、保洁人员的职责是负责采购人的物业范围内卫生保洁工作。 3、保洁范围包括南楼、北楼、会议楼的所有房间、公共走道、电梯间、设备房、天台、大堂。以及广场、龙口西路围墙边、南楼南边路两旁地面。中标人按工作程序对清洁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大堂、卫生间等重要部位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日常卫生清洁保洁周期和标准》详见附件三)。 4、中标人需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由采购人配置,垃圾处理费由采购人承担)。 5、中标人按照广州市爱卫办“除四害”卫生标准,定期杀灭蚊、蝇、蟑、鼠,驱蛇,做到无滋生源;定期进行消毒卫生。(发生费用包括在中标总价格内)。 6、中标人负责大堂、电梯厅、接防厅等石材地面定期打磨保养,会议室、办案区、设备间等重要场所地毯吸尘保养以及木地板、地板胶特殊保养,办公室室内清扫、收集垃圾。(费用包括在中标总价格内)。 7、中标人应当对物业范围内的供水池定期清洗、消毒(原则上每年4次,具体视情况而定),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二次污染及隐患,向采购人提供合格报告(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格内)。 8、中标人保持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原则上每年1次,具体视情况而定)、隔油池和沙井,疏通管道(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格内)。 9、中标人应当每年清洗大楼外墙1次。(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资质,可聘请专业公司,费用包括在中标总价格内)。 10、中标人负责清洁卫生中消耗的物料和工具。 11、遇到大型活动,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洁卫生。 12、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室外绿化的简单维护保养。 (三)工程部 1、本项目配备持证电工4名(含主管)。 ★2、中标人配备的电工对采购人各项设施、设备进行运行管理、保养和一般性维修、地下停车库停车设备的操作、高压变电房值班。详细要求详见《附件二》、《附件四》。 其中,投标人应当承诺在进场之日起9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4名持有《高压电工证》和《维修安装电工证》人员,其中1名持有《电梯安全员证》人员的名单登记表及所有证件复印件。 ★3、中标人电工排班要求: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一班配电工1名, 4名电工必须持有《高压电工证》、《维修安装电工证》、中标人应当确保全天有人员值班,且随叫随到。 4、工程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供配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和一般性维修,负责高、低压供配电监控系统的操作、控制及日常维护。按照变压器、配电柜管理规范和标准每2小时进行值班巡查。 (2)负责动力供电及照明等系统包括全部(说明:两个变压器房不同位置)低压配电房末级开关后的电力系统。各层室内外照明、开关插座、所有配电房,母线排及各线路的一般性保养、检查、维修和更换工作。 (3)负责给排水系统(大修除外)雨水管、排污管、给水管、天面水池(消防、生活)、地下生活水池、集水池、集水泵、进水泵房、进水阀门等全部水系统的日常管理、保养、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4)负责避雷系统(含防感应系统):日常管理、保养、维修工作等。负责空调系统包括鲜风机、排风机系统的日常管理、使用、一般性维修工作(空调主机的例保除外)。 (5)负责电梯系统的一般管理检修工作。包括3台垂直电梯、1台升降机的日常使用、管理和被困人员的紧急处理及救援,电梯轿厢内饰、门、空调及电梯机房、井道的维修保养。负责监督、配合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公司的维保工作;负责夏季电梯机房通风、降温。电工每天巡查电梯的运行及各部位使用情况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视控制系统包括监控主机系统、每层监控摄像点、每层红外线防盗点、录像设备、电脑抓拍即时打印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并负责与安全监视控制系统维修保养公司的协调配合、联系及监督工作。 (7)负责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养护、清理和一般性维修。包括道路、院墙、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化粪池和隔油池等),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负责南北楼之间互通电源控制,电工必须掌握两路电的转换、日常维护及试验(试验30分钟/次)。 (四)会务接待工作 1、本项目配备会务接待服务人员1名。 2、配合采购人做好会务接待和重要客人来访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应具备协助做好大型会务和重要客人来访、重大活动开展及会议接待等工作的经验、能力。 3、负责采购人工作日的会议接待及茶水服务。包括会议前准备工作、会议室清洁、上茶及会后收拾会场等工作。 4、每日院领导报纸书刊的派发工作。 (五)其他工作 1、中标人应当建立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2、档案资料包括:各种工作登记簿、工作日志、考勤记录、各种制度和规程、往来函件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图纸等一切资料,定期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查,半年归档一次,一式两份,送采购人一份。 3、按采购人要求协助做好物业范围内的各类传染病(新冠疫情等)的各项防疫及应急工作。 4、协助做好物业范围内自然灾害(台风、洪水)防范及应急工作。 5、协助做好物业范围内与服务项目有关的其它工作。 三、相关说明 1、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和消防值班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2、服务费内容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1) 服务人员工资和补贴(夜餐费、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等);(2)购置从事服务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器械等装备费用;(3)购买服务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4)服务人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中标价包含所有税费,采购人除支付服务报酬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但应由采购人承担的材料费除外。 3、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的聘用人员的住宿及费用,聘用人员就餐事项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决定。 4、采购人的法警大队、检务保障部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主 管部门,中标人应当坚决贯彻执行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聘用人员应当听从采购人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动,以确保正常运作。 5、中标人的聘用人员违反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聘用人员在此工作,中标人必须更换。中标人的聘用人员在采购人的物业范围内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6、中标人的工作人员资格必须符合《附件二》的要求。中标人安排的聘用人员应当相对固定,如有更换,应当提前书面报采购人批准。人数必须按岗位足额配备,采购人主管部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的在岗位人数进行抽查,中标人负责人应当抽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7、采购人与中标人的聘用人员没有劳动关系,中标人与聘用人员之间因劳资关系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业务整体委托第三方完成。 9、中标人应当将聘用人员名单目录以及《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分工、岗位设置送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个别人员提出聘用或者解聘建议。 10、中标人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经常检查工作,每日书面向采购人报送《考勤表》,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人报送的情况进行抽查。 11、未经批准,不得在机要、财务、办案区、地下车库内照相、录音和录像,不得泄漏有关人员的办公地点、电话、车牌号码等资料。 1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除采购人的财政资金不能满足外,服务报酬不因任何事由调整。 13、《用户需求书》及六个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所有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未载入合同,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部分 管理及惩罚措施 一、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全部权利义务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采购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办理或者逾期办理支付服务报酬手续,超过五日不满三十日的,每逾期一日,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追讨当月未支付的报酬及相当于当月报酬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中标人除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之外,还有权向采购人追讨当月未支付的报酬以及违约金3万元。 三、采购人不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导致中标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中标人除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外,中标人如有损失,有权向采购人追偿。 四、中标人自进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采购人书面提供聘用人员名单及所有聘用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等,或者未报送在岗人员名单或《考勤表》,没有正当理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讨违约金300.00元/人.次。 五、试用期结束后,中标人的聘用人员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的人数不足、相关证件不齐、有犯罪记录,电工的排班不符合要求等),或者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包括电工脱岗、保洁不达标等不履行职责),经采购人催告仍不能整改,未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讨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300元×实际缺少人数或不符合条件人数×天数),如发生事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六、中标人在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受到非法侵害或者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受到扰乱时不及时制止,保护工作人员、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讨违约金2万元,如采购人有其他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讨。发生失窃包括监守自盗、火灾、涝灾等安全事故造成损失,中标人及聘用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要求清洗储水池、不清理化粪池的,采购人有权向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人追讨违约金3万元/次。采购人的各种设备发生事故,中标人及聘用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标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没有再次中标或者本合同解除后,怠于向采购人移交全部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超过十日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讨违约金10万元。 八、中标人自进场之日起90日内不按要求设立《门岗值班登记簿》、《治安巡查登记簿》;《消防巡查/检查登记簿》、《消防控制室值班登记簿》、《消防演练登记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登记簿》、《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详细记录工作情况、编撰消防档案并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查;不按要求设立《高压电房值班登记簿》、《变压器房及配电房巡查登记簿》、《地下车库运行登记簿》和《其他设备动行登记簿》以及《保洁工作登记簿》详细记录各种设备运行、维修、维护及保洁工作等情况并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查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讨违约金1万元。 九、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除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外,还有权向中标人追讨违约金2万元,采购人仍有损失或者采购人的员工有损失的,有权向中标人追讨: (1)截止试用期届满日,中标人聘用人员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的人数不足、相关证件不齐、有犯罪记录,电工的排班不符合要求等);或者试用期结束后,中标人的聘用人员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的人数不足、相关证件不齐、有犯罪记录,电工的排班不符合要求等),经采购人催告仍不能整改,超过三次,没有正当理由的;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如实向采购人书面报送在岗人员名单超过三次;或者中标人在采购人工作人员检查时拒不配合、拒不签字确认的;或者中标人拒不向采购人提交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劳动保险,经采购人催告三次仍不能提交或不纠正的; (3)中标人自进场之日超过90日不按要求设立《门岗值班登记簿》、《治安巡查登记簿》;《消防巡查/检查登记簿》、《消防控制室值班登记簿》、《消防演练登记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登记簿》、《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详细记录工作情况、编撰消防档案并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查;不按要求设立《高压电房值班登记簿》、《变压器房及配电房巡查登记簿》、《地下车库运行登记簿》和《其他设备登记簿》以及《保洁工作登记簿》详细记录各种设备运行、维修、维护及保洁工作等情况并送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查,经采购人催告仍不能整改或者整改无果的; (4)发生失窃包括监守自盗、火灾、涝灾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查证中标人及其聘用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 (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份业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完成,经采购人催告仍不能整改的; (6)中标人的聘用人员因本合同项目闹事、上访,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声誉、形象的; (7)中标人的聘用人员不服从采购人主管部门管理,经采购人催告仍不能整改或者整改无果的; (8)中标人不履行《用户需求书》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采购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十、任何一方主张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解除通知自到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另一方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 第六部分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履约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合同价的5%。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附件一、《主要设备一览表》; 附件二、《人员配备要求》; 附件三、《卫生清洁保洁周期和标准》; 附件四、《地下机械停车库管理职责》; 附件五、《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服务项目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附件六、《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服务项目防涝应急职责》 附件一 采购人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或规格 数量 备注 一.电梯 1 垂直电梯 载重1050KG, 速度1.6M/S 3台 日立 2 辅助升降机 载重200KG ,速度0.25M/秒 1台 杂牌(厨房专用) 二.空调系统 1 新风机RUXYQ10AB 功率:7KW 2台 大金 2 新风机FXMFP280AB 功率:630W 1台 大金 3 新风机FMQ25FG30 功率:630KW 1 大金 4 大多联室外机RSQ500BAY 功率16.7KW 7台 大金 5 小多联机RQZQ5AAVN 功率4.10KW 10台 大金 6 小多联机RJQ6AAV 功率4.68KW 1台 大金 7 室内机FG28FQDP28BPVC 功率75W 3台 大金 8 室内机FG36FQDP36BPVC 功率:78W 8台 大金 9 室内机FG45FQDP45BPVC 功率:93KW 3台 大金 10 室内机FG56FQDP56BPVC 功率:180W 1台 大金 11 室内机FG71FQDP71BPVC 功率:151W 16台 大金 12 大多联机室内机FG56,FSSP56BA 功率:118W 43台 大金 13 大多联机室内机FG71,FSSP71BA 功率:151W 26台 大金 14 IP风管机FDXS25GAV2C/RXS25GAV2C 功率:0.95W 3台 大金 15 1.5P风管机FDXS35GAV2C/RXS35GAV2C 功率:1.2KW 4台 大金 16 2P风管机FNDQ202AB/RNDQ202ABV9 功率:1.66KW 3台 大金 17 2.5P风管机FDXS60GAV2C/RXS60GAV2C 功率:2.06KW 1 大金 18 3P风管机FNDQ203AB/RNDQ203ABV9 功率:2.35KW 4台 大金 19 1P挂机FTXP225PC-W/RXR225PC 功率:0.87KW 30台 大金 20 1.5P挂机FTXP235RCNW/RXR235RCN 1.2KW 109台 大金 21 2P挂机FTXG250NC-W/RXG250NC 1.66KW 16台 大金 22 2P柜机FVXG250NC-W/RXG250NC 1.6KW 3台 大金 23 3P柜机FVXG272NC-W/RXG272NC 2.68KW 7台 大金 24 全热交换器VAM1000GMVE 功率:725W 2 大金 25 全热交换器VAM1500GMVE 功率:1225W 3 大金 26 排风机DPT25-86B 功效:800W 2 绿岛风 三.供电系统 1 变压器 干式,容量800KVA 1台 2 变压器 干式,容量:500KVA 1台 3 高压配电柜 2+1 4 三遥系统 1套 5 低压配电柜 7+3+1 6 高压变电房 1 四.给排水及消防水泵 1 生活水泵 5.5KW 2台 2 消防栓稳压泵 15KW 1台 3 喷淋稳压泵 2.2KW 1台 4 消防栓泵 30KW 2台 5 喷淋泵 75KW 2台 五.安保监控系统 1 彩色固定摄像机 37个 2 彩色半球摄像机 128个 3 一体化摄像机 12个 4 球型云台 0套 5 室外全方位云台 0套 6 智能一体化快球摄像机 3套 7 录像机 数字硬盘录像 10台 8 显示器操作台 2台 六 机械停车设备 1套 附件二 服务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1人 主管1名,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沟通协调能力,持《注册物业管理师证》。 二、保安员:10人 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50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高中(中 专)以上文化,持有区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持有公安机关规定的保安员上岗证。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年龄可以适当放松。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员:7人 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50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持有区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年龄可以适当放松。 四、工程部:4人 电工4名,30岁—50岁,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及失信记录。熟悉供水、供电设备维修维护以及电梯、水泵等设备的维修维护、高压电房值班、地下停车设备操作工作。4名电工必须持有《维修安装电工证》和《高压电工证》,同时,至少1名电工还应当持有《电梯安全员证》。排班要求:每一个班必须安排1个电工值班。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电工的年龄可以适当放松。 五、保洁部:6人 主管兼保洁员1名,50岁以下,身体健康,3年工作经验。 保洁员5名:50岁以下,男160CM以上,女155CM以上,身体健康,熟悉木质地板、瓷砖、石材清洁工作。 六、 会务接待员:1人 会务接待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 健康,形象气质好,有会务服务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制度,穿着干净整齐的制服上岗,并具有较好的茶艺服务技能。 七、其他要求 1、年龄以周岁为准,截止至2021年12月1日。 2、全部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 附件三 日常清洁、保洁、养护周期与标准要求 范围 项目 作业方式 作业周期 作业次数 标准 每日 每周 每月 每季 每年 办公区 办公室 地面 拖、清扫、排尘 ● 一次 光洁、无沙石、无杂物灰尘、保持干爽、光洁度高 地板、石材抛光 ● 一次 桌椅 擦拭、清洁 ● 一次 干净无尘 烟灰缸、垃圾篓 清倒、清洗 ● 两次 干净、无杂物 窗户、窗帘 擦拭、清洁 ● 一次 干净无尘 天花、风口、灯饰 清洁、擦拭 ● 两次 保持无积尘、无污渍 办案区 地面 拖、清扫、排尘 ● 巡回保洁 无污渍、灰尘、明亮、洁净 地板、石材抛光 ● 一次 保持干爽、光洁度高 桌椅 擦拭、清洁 ● 一次 干净无尘 烟灰缸、垃圾篓 清倒、清洗 ● 两次 干净、无杂物 保持无积尘、无污渍 天花、风口、灯饰 清洁、擦拭 ● 两次 公共 区 大堂 地面 拖、清扫、排尘 ● 一次 1、地面光洁干净、无污渍、无灰尘和杂物 2、玻璃和墙身光亮无污渍 3、保持灯饰光亮、天花、风口无积尘、无污渍 晶面护理 ● 一次 墙身、地脚线 抹擦、清洁 ● 两次 门、门柜、玻璃 抹擦、清洁、刮拭 ● 一次 地毯 吸尘 ● 多次 清洗 ● 一次 垃圾筒 清倒、清洗 ● 一次 消防栓、批示牌、前台 抹擦、清洁 ● 一次 天花、风口及灯饰 清洁、擦拭 ● 两次 电梯 地面 清扫 ● 多次 保持电梯内外清洁光亮,地面清洁、无尘、无杂物、无污渍 地毯 吸尘 ● 多次 清洗 ● 一次 轿箱内壁、门、操作板 抹擦 ● 多次 天花、灯饰、排气扇 清洗 ● 两次 电梯槽 吸尘 ● 一次 电梯门不锈钢护理 喷涂、抹擦 ● 一次 接待室、会议、活动室 地面 清扫、拖抹 ● 一次 1、保持室内地面及整体环境洁净 2、保持桌椅、器材及其他整洁 3、保持灯饰光亮、天花、风口无积尘、无污渍 门窗 抹擦、清理 ● 一次 桌椅 抹擦、清理 ● 一次 垃圾桶 清倒、清洗 ● 一次 天花、风口及灯饰 清洗、擦拭 ● 两次 器材及其他 ● 两次 通道及走火楼梯、茶水间 各楼层通道、地面、地脚线 拖抹、清洁 ● 三次 1、保持通道、楼梯、地面光洁、整体整洁 2、保持楼梯及扶手无积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3、保持灯饰光亮、天花、风口无积尘、无污渍 4、保持茶水间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无污渍 走火通道门及门框 抹净 ● 两次 各楼层走火楼梯及扶手 清扫、拖抹 ● 一次 楼层牌及各种批示牌 清洁 ● 两次 天花、风口及灯饰 清洁、擦拭 ● 两次 茶水间 清扫、拖抹 ● 一次 去污渍、消毒 ● 一次 洗手间 地面 清扫、拖抹 ● 两次 1、保持洗手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保持整体洁净、无细菌滋生 3、保持灯饰光亮、天花、风口无积尘、无污渍 马桶、小便器 冲洗、清洁 ● 多次 门及间隔设施 抹擦 ● 一次 洗手盆、 镜面 清洁、抹擦 ● 两次 垃圾篓 清理、冲洗 ● 两次 巡回保洁 清洁 ● 三次 天花、风口及灯饰 清洁、擦拭 ● 两次 全面消毒、除渍 清洁 ● 一次 停车场 地面 清扫 ● 多次 1、地面无尘、无杂物、无沙石、无积水 2、明渠畅通、无杂物、无异味 3、指示牌、照明保持光亮、消防栓、喉管、天花管道无尘、无杂物、无污渍 全面清扫、冲刷 ● 两次 指示牌、消防栓、栏杆 清洁、抹擦 ● 一次 去水明渠 清理、清洗 ● 一次 照明、消防喉管、天花管道 清洁 ● 一次 广场及外围 广场地面 清扫 ● 两次 1、地面无垃圾、干净无尘 2、设施无尘、无污渍、无杂物 冲洗 ● 一次 龙口西围墙边、南楼南边路面 清扫 ● 两次 消防栓、保安岗亭、公共设施、设备 清洁、擦拭 ● 两次 外墙 玻璃幕墙、装饰铝条、采光窗、露台、飘檐 全面清洁 ● 两次 保持干净明亮 附件四 中标人的地下机械停车库管理职责 1、每天24小时,中标人应当配备1名操作人员协助管理操作地下机械停车库。 2、中标人的操作人员负责停车场交通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保养及一般性维修,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准时对地下停车场进行排风和送风。 3、地下机械设备检查、检修、维护等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的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4、严格按照《用户需求书》规定的时间或者采购人主管部门的指令到岗值班,确保车辆顺利进出车库。 5、如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消除并报告采购人主管部门。 6、如遇大雨、暴雨,有可能危及车库时,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主管部门并做好防洪防涝防汛措施。 7、未经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人进入地下车库。 8、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设立登记簿,由操作人员详细记录每天的运行、检查、维护、维修等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报备;服从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管理。 附件五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安全服务项目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中标人承担全部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按照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二、中标人应当组建一支兼职消防队,发生消防事故在7分钟内稍大有10人以上到达现场进行必要的扑救。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当依法依规配备持有消防《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中标人应当设立消防组织机构,制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项目负责人应当担任采购人的日常消防管理人。中标人应当按照消防法规规定编制消防档案。中标人应当设立《消防巡查/检查登记簿》、《消防控制室值班登记簿》、《消防演练登记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登记簿》、《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以上登记簿归入消防档案提交采购人。 三、中标人应当全面熟悉采购人的消防监控报警系统、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等系统的位置、作用和操作方法。 四、中标人应当监督落实消防维保或检测单位(由采购人负责聘请)对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保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检测,相关情况记录在《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并将《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及检测结果提交采购人。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由中标人负责,需要维修的,报采购人决定。 五、中标人应当安排持证人员全天候24小时消防控制室(消防中心)值班,24小时消防主机监督。发现消防报警时1分钟内辨别消防报警的信息,5分钟内到达报警点。相关情况记录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登记簿》。 六、按照消防法规规定的次数和要求开展消防演练,消防演练情况记录在《消防演练登记簿》。 七、按照消防法规规定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整改要求,防火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消防巡查/检查登记簿》。消防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备、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情况;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是否畅通等。节假日前应当配合采购人进行防火、防涝防汛、防风等安全大检查。 八、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相关情况记录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登记簿》。 九、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六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安全服务项目防涝应急职责 一、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洪涝灾害的救助工作,按照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制定防涝应急方案。 二、中标人应当成立不少于10人的防涝救援队,防涝救援队应当服从本院防涝安全小组的管理和指挥。 三、中标人组建的防涝救援队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准备足够的防涝物资; (二)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三)观察险情,及时报告防涝安全小组; (四)必要时,关闭高压值班电房的电源总开关; (五)必要时,停止使用北楼电梯; (六)险情发生时,在龙口西路21号大门、地下机械车库出入口、北楼一层斜坡出入口、会议楼负一层车库出入口位置堆放防水沙包; (七)向防涝安全小组提交抢险书面报告; (八)完成本院防涝安全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 年 | 广州中悦智慧物业有限公司 | 1,653,000.00 |
联系方式:董毅聪 02038497302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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