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03-00054
预算金额1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1
公告正文
   (信息化建设与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信息化建设与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3-00054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与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20,000.00
最高限价(元):1,1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家庭信息化建设与智能看护服务
由承接信息化建设的服务机构搭建智能看护平台,为服务对象居住场所安装必要的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对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建设完成后需与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对接。
基础服务
信息化建设指导目录
服务内容
针对全体服务对象
1.数据网关设备
用于串联所有智能设备,实现各设备与平台稳定互联,保证数据传输稳定。
2.语音或视频互联设备
用于开展日常主动关爱服务,包括呼叫应答、天气提醒、防范宣传、心理疏导、政策解答、出行路线协助等。
3.紧急呼叫设备
支持一键呼入服务中心调度室;服务中心根据老人需求进行解答、指导;代为联系子女及其他紧急联系人;必要时进行120代叫服务。
4.烟感报警、燃气报警、浸没报警(已安装“智能三表”不再重复安装相关设备)
根据设备功能选择安装于客厅、卧室、厨房等场所,实时烟雾火情监测、燃气泄漏监测、漏水报警监测,防止危险发生。
5.健康情况数字化管理
上传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及日常体检数据等,掌握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用药提醒。
个性化精准服务
信息化建设指导目录
服务内容
重度
长期卧床
1.生命体征监护设备
对服务对象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心率、呼吸频率、睡眠监测,异常报警,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失智
2.电子围栏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智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中度失能
1.红外人体感应设备(主要针对能活动的部分失能老年人,有同住人的不适用)
感应人体活动,采集行动数据,分析久卧不起、摔倒等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2.电子围栏
(主要针对行动自由但中度失智老人)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智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3.睡眠检测设备
对服务对象睡眠时的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采集心跳、呼吸率、打鼾、离床/在床等数据,异常报警,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轻度失能
1.红外人体感应设备(有同住人的不适用)
感应人体活动,采集行动数据,分析久卧不起、摔倒等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2.门磁感应设备
感应入户出户情况,开门超时报警,分析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3.电子围栏
(主要针对行动自由但轻度失智老人)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能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二、工作流程
(一)机构招标
由区、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信息化建设服务机构招,并向社会公布中标机构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
(二)计划制定
信息化建设方案。由项目承接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结合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为服务对象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
(三)协议签订
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信息化建设服务协议,约定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时间、服务计划等,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风险事项告知。
(四)登记备案
由相关服务机构为签约老年人办理信息化建设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并报所属地区民政局备案。各地区民政部门要按要求将有关数据信息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和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更新维护。
(五)信息化建设
由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协议内容,为服务对象进行信息化建设。由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和公益活动等,应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一—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见附件)。
(六)开展培训
由相关机构对提供智能看护系统监测员、接线员分别进行岗前培训;对服务对象及同住人进行智能设备使用培训。
(七)服务终止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服务终止: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的;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
发生第2种情形时,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社区重新提出申请,但信息化建设费用则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商务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至2022年4月底,完成信息化建设,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60张。
2、履约地点:沈河区范围内符合养老床位建设的服务对象家中。
3、付款方式及条件:
(1)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信息化建设并通过验收后,向采购人递交申请,提供每户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建设投入清单、建设投入凭证等材料,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采购人审核后发放60%的建设补助资金。
(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应履行安装信息化设备和智能看护平台的维护保养责任,在确保适老化改造内容、信息化设备智能看护平台正常使用、良好运行、且保证智能看护平台与沈阳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效对接的前提下,采购人于2023年4月底前将剩余40%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完成情况按户计算。合同履行期为2022年4月-2023年4月。每户最高补贴2000元(含设施设备和一年安全监护服务费每户最高600元)。服务期满后,继续服务费用报价及服务内容作为此次招标评分项目。
 4、验收标准及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
验收程序:家庭养老床位的信息化建设由各地区民政局组织验收,市民政局适时按比例进行抽检。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报价说明:家庭信息化建设与智能看护服务由供应商根据服务需求中的要求填报响应单价,实际执行时按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响应单价予以支付。
6、质量保证期:对安装的智能化设施设备至少提供三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
四、最高单价限价
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建设及智能看护设备
服务对象
智能终端配置
单位
招标控制价
备注说明
针对全体服务对象
数据网关及语音互联设备

580
 
紧急呼叫设备(可对码网关呼出)

30
 
烟感报警

70
 
燃气报警

120
 
浸没报警

90
 
物联网卡

120
 
安全监护服务

600
 
重度(长期卧床)
生命体征监护设备

1000
 
重度(失智)
电子围栏(含通讯)

650
失智老人配置,含通讯费。
中度失能
红外人体感应设备

70
独居老年人配置。根据老人日常居家活动范围,可配备多个设备。
睡眠检测设备

600
非失智中度失能老人。
电子围栏
(行动自由中度失智老人)

650
失智老人配置,含通讯费。
轻度失能
红外人体感应设备

70
独居老年人配置。根据老人日常居家活动范围,可配备多个设备。
门磁感应设备

40
 
电子围栏(行动自由轻度失智老人)

650
失智老人配置,含通讯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至2022年4月底,完成信息化建设,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60张。(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具备共同完成项目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
3.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方式: 024-2486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902室
联系方式: 024-83787788
邮箱地址: lnsfyzxmglzxyxgs@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1700447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佳丽
电  话: 024-837877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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